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蓝山县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路基工程(第二批)由蓝发改许准字【2018】68号核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蓝山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标段名称: 蓝山县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路基工程(第二批)
2.2 建设地点: 蓝山县
2.3 规 模: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和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合理价: 74.196 万元(具体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金额为准)。
2.5 资金来源:蓝山县财政;
2.6 工期要求: 30 天(日历日);
因本工程为脱贫攻坚工程,必须于合同工期内完工,否则将处于乙方10000元/天的违约罚金。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8 保修要求: 缺陷责任期12个月,保修期12个月 ;
2.9 招标范围:蓝山县荆竹、毛俊、所城、土市等乡镇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路基工程(第二批)(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和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持有湖南省行政区域以外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须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对于初次进入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的投标人须出具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3.3 拟任的项目经理应为本企业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报名后不允许更换(授权委托人需是本项目项目经理)。
3.4 拟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为本企业注册的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报名后不允许更换。
3.5 业绩要求:近三年(投标截止前36个月)至少独立地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合同额70万元及以上(里程≥ 10km)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
3.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等利益关系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考核期内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或连续两年评为C级或连续三年评为B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
4 .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湘建建[2013]282号 文件中“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本次招标项目当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超过9家(不含9家)时,第一阶段先随机抽取9家入围,对入围的投标人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入围投标人再进行第二阶段中标候选人的抽取并产生3家中标候选人;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没有超过9家时,全部入围,对入围的投标人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入围投标人直接抽取3家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2 投标保证金 托管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蓝山支行
帐户名称:蓝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
帐 号:4305 0171 7608 0000 0073
5.3 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蓝山县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路基工程(第二批)”的投标保证金,未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4 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帐为准。
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 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yzcity.gov.cn/)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 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电子文档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存在疑问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招标代理公司邮箱(Email:496206941@qq.com)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 , 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在公告发布媒体发布,投标人自行查看,如有遗漏,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9 月 11日10 时00分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永州蓝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蓝山县塔峰中路建设银行4楼)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要求的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蓝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shan.gov.cn/)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上发布。
9. 合同签订
因本工程为脱贫攻坚工程,中标公示期满之日起3日内,符合条件的第一中标候选人须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同时缴纳占合同总金额10%的 履约保证金, 并于签订合同之日起2日内开工建设。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中标资格,并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施工合同,依此类推。
10. 行政监督
招标项目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蓝山县发改委的行政监督,电话:0746-2213481。
11. 联系方式招标人:蓝山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 蓝山县塔峰镇新民路122号
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18507468582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永州市冷水滩区时尚春天电脑城5502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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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路基工程第二批(2018.9.6).doc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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