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组织2020年江西省“振兴杯”职业技能大赛交通运输行业机动车驾驶教练员技能竞赛,确保竞赛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竞赛有关规定,制定本竞赛方案。
一、竞赛职业(项目)职业工种:机动车驾驶教练员
竞赛项目:机动车驾驶教练员(个人赛)
二、竞赛组织机构(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承办单位:江西省交通运输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
江西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技术支持单位:南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
(二)竞赛执委会组成人员
主 任:欧阳娜 江西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校长
副主任:廖胜文 江西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副校长
竞赛执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廖胜文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周晓东、毛建峰等同志组成。
三、竞赛时间、地点序号 |
日 期 |
时 间 |
考核项目 |
地 点 |
1 |
11月13日 |
上 午 |
报到 |
江西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
2 |
15:30-16:15 |
安全文明驾驶理论知识竞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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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1月14日 |
8:30-12:00 |
安全文明驾驶示范教学讲解 |
|
4 |
14:00-17:00 |
驾驶操作教练员实际操作技能 |
江西国立智能化考试公司下罗科目二考场 |
江西省行政区域内,各地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培训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证书(四级及以上)的机动车驾驶教练从业人员均可参加。
五、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一)请各培训机构将参赛选手《竞赛报名表》(附件2),采取邮件报名形式,请各参赛机构将报名表格Word电子档以及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格、身份证、驾驶证和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以“项目+单位”命名打包,于2020年11月10日前发送至竞赛联系人邮箱674059562@qq.com,收到回复邮件即表示发送成功。
(二)每所培训机构限推荐1名机动车驾驶教练员参加,参加人员需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证书(四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如遗失可由驾校提供丢失证明,组委会工作人员将通过国家职业资格网进行查询。
(三)现场报名时参赛选手需携带报名表、身份证、驾驶证、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证原件,竞赛组委会将对参赛选手的参赛资格统一进行现场审查,对不符合参赛条件的选手将作出禁止参赛处理。
六、竞赛成绩(一)竞赛成绩中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占总分30%,安全文明驾驶示范教学讲解成绩占总分30%,技能操作考核成绩占总分40%;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二)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所有参赛人员的最终名次。遇总成绩相同者,技能操作项目成绩高者名次在前;技能操作项目成绩相同者,总用时短者名次在前。
七、奖项设置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江西省“振兴杯”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赣人社字〔2020〕264号)》文件相关奖励办法执行。
八、竞赛费用本次竞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竞赛期间交通、食宿自理。竞赛期间,各培训机构须为每位参赛选手办理意外伤害险。
九、比赛注意事项竞赛会务组设在江西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南昌市新建区西山镇320国道旁)邮编:330105
联系人:周老师:18907094368
谢老师:13617083983
毛老师:18970059004
电话:0791-87368658 传真:0791-87368658
微信报名群二维码:
附件1:2020年江西省“振兴杯”职业技能大赛交通运输行业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赛项规程
附件2:2020年江西省“振兴杯”职业技能大赛交通运输行业机动车驾驶教练员技能竞赛报名表
江西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2020年11月1日
附件1
2020年江西省“振兴杯”职业技能大赛交通运输行业
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赛项规程
一、竞赛项目、内容和方法
(一)安全文明驾驶理论知识竞赛
1.竞赛内容
安全文明驾驶相关知识(小型车)
2.竞赛方法与计分标准
采用计算机无纸化考核方式,考核时间为45分钟。以系统自动生成成绩计分,按分值比例计算单项分数,汇总到总考核成绩中。
3.竞赛规则
考生答题完毕,提交答案前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登记系统自动生成的分数,并请考生签名确认。
考试期间严禁携带手机、平板等电子产品,考生应严格遵守竞赛理论考场规则。
(二)安全文明驾驶示范教学讲解竞赛
1.竞赛内容
从跟车行驶、会车、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等四个项目中随机抽选其中一个进行操作示范和讲解。
(1)跟车行驶的示范讲解内容主要包括:跟车时行驶速度的控制、安全跟车距离的知识、安全跟车行驶方法等。
(2)会车的示范讲解内容主要包括:正确判断会车地点、会车时机与对方车辆保持安全间距知识,安全会车的驾驶方法等。
(3)靠边停车的示范讲解内容主要包括:停车时正确使用灯光信号,观察后方和两侧交通状况知识,靠路边顺位停车、倒入路边车位、倒入车库的行驶方法等。
(4)通过人行横道的示范讲解内容主要包括:在人行横道前观察两侧交通状况、提前减速、礼让行人知识,安全通过的驾驶方法等。
2.竞赛方法
通过现场讲解,考查选手的规范动作示范、操作要领讲解以及实际驾驶教学指导等方面能力,要求语言流畅、动作规范、讲解准确、时间把握、仪态仪表等。
参赛选手在设定的场地进行动作示范演示和讲解,时间不超过6分钟,以裁判组综合评分计入总成绩。
(三)驾驶操作教练员实际操作技能竞赛
1.竞赛内容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倒车入库等三个项目的实际操作。
2.竞赛方法
由参赛选手在设定的场地和路线进行驾驶操作,竞赛规定用时不超过150秒。
3.评分标准
实际操作技能考核评分标准 |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扣分 代码 |
扣分内容 |
评判结果 |
1 |
通用评判 |
10101 |
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
不合格 |
2 |
10103 |
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 |
不合格 |
|
3 |
10105 |
启动发动机时挡位未置于空挡(驻车挡) |
不合格 |
|
4 |
10106 |
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cm |
不合格 |
|
5 |
10116 |
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 |
不合格 |
|
6 |
10201 |
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 |
每次扣10分 |
|
7 |
10204 |
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10cm-30cm |
扣10分 |
|
8 |
10210 |
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 |
每次扣10分 |
|
9 |
坡道定点 |
20301 |
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杠或者摩托车前轴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超50cm |
不合格 |
10 |
20302 |
车辆停止后,车身距离路边缘线超出50cm |
不合格 |
|
11 |
20303 |
车辆停止后,起步时间超过30s |
不合格 |
|
12 |
20304 |
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杠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不超出50cm |
扣10分 |
|
13 |
20305 |
车辆停止后,车身距离路边缘线超出30cm,未超出50cm |
扣10分 |
|
14 |
20306 |
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 |
扣10分 |
|
15 |
侧方停车 |
20401 |
车辆入库停止后,车身出线 |
不合格 |
16 |
20402 |
项目完成时间超过90s |
不合格 |
|
17 |
20403 |
行驶中轮胎触轧车道边线 |
每次扣10分 |
|
18 |
20404 |
行驶中车身触碰库位边线 |
每次扣10分 |
|
19 |
20405 |
出库时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 |
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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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20406 |
中途停车时间超过2s |
每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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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倒车入库 |
20101 |
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 |
不合格 |
22 |
20102 |
车身出线 |
不合格 |
|
23 |
20103 |
倒库不入 |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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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20104 |
在倒车前,未将两个前轮触地点均驶过控制线 |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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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20105 |
项目完成时间超过210s |
不合格 |
|
26 |
20106 |
中途停车时间超过2s |
每次扣5分 |
二、成绩评定
(一)安全文明驾驶理论知识竞赛:满分为100分,根据计算机系统生成成绩进行评定,占总成绩的30%。
(二)安全文明驾驶示范教学讲解竞赛:满分为 100 分,按照裁判组评定的综合成绩进行评定,占总成绩的30%。
(三)驾驶操作教练员实际操作技能竞赛:满分为 100 分,参赛选手的竞赛成绩为操作技能竞赛系统生成分数和超时扣减分数综合评定。竞赛规定用时150秒,超过1秒扣减1分,占总成绩的40%。
(四)个人成绩按照三个项目汇总成绩计算,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遇总成绩相同者,技能操作项目成绩高者名次在前;技能操作项目成绩相同者,总用时短者名次在前。
三、竞赛车辆
安全文明驾驶示范教学讲解竞赛用车型为一汽大众速腾;驾驶操作技能竞赛用车型为现代伊兰特轿车(手动档)。
四、竞赛要求
(一)安全文明驾驶示范教学讲解竞赛要求
1.首先由参赛选手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竞赛顺序号,再根据顺序号抽取安全文明驾驶示范教学讲解项目进行考核。
2.进入竞赛的要求
(1)选手携带身份证和驾驶证进入比赛休息区等待参赛。
(2)选手听到裁判员点到自己的选手编号时,将身份证和驾驶证交予裁判员检录。
(3)选手在授课前,向裁判员报告,经裁判员同意后,示范讲解开始,并开始计时。
(4)示范讲解结束后,向随车裁判员报告后,计时结束。
(二)操作技能竞赛要求
1.抽签和熟悉竞赛车辆、场地
所有参赛选手抽签确定竞赛顺序号。开赛前,选手按照抽签确定的顺序号进行车辆和线路的熟悉。每人一趟次,每次时间不超过3分钟。
2.进入竞赛的要求
(1)选手携带身份证和驾驶证进入比赛休息区等待参赛。
(2)选手听到裁判员点到自己的竞赛序号时,将身份证和驾驶证交予裁判员检录。
(3)得到裁判员同意后,选手方能进入比赛区。
(4)选手在起步前准备工作完毕后,向裁判员报告,经裁判员同意后,竞赛开始,并开始计时。
(5)完成车辆操作以后,选手按相关要求停放好车辆,并向裁判员报告后,计时结束。
(6)下车后,选手在本项目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竞赛车辆。
(三)裁判员要求
1.裁判员应具备专业素养并熟知竞赛内容与评分标准。
2.裁判员应依法公开、公正、公平执裁,不得以权谋私,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3.裁判员如违反裁判纪律,报竞赛组委会撤销裁判员资格。
(四)竞赛选手要求
1.佩戴参赛证、携带身份证和驾驶证参加竞赛。
2.按规定时间参赛,不得迟到、早退。迟到10 分钟以上,或中途退出竞赛,按弃权处理。
3.竞赛选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竞赛资格,已取得的成绩作废:
(1)竞赛中作弊的;
(2)围攻、辱骂裁判员等的;
(3)选手自行退出比赛的;
(4)向裁判员及相关人员行贿的。
五、竞赛特殊情况处理
(一)竞赛车辆和设备出现故障影响竞赛正常进行时,选手应及时向裁判员报告。
(二)裁判员应将发生的情况及时向裁判长报告,裁判长视情做出是否中止竞赛的决定。被中止竞赛的选手应重新参加竞赛,并重新评定成绩。
附件2
2020年江西省“振兴杯”职业技能大赛
交通运输行业机动车驾驶教练员技能竞赛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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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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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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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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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手机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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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等级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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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承诺 |
本人完全了解2020年江西省“振兴杯”职业技能大赛交通运输行业机动车驾驶教练员技能竞赛相关规则及要求,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本人郑重声明:本人所提供报考资料均真实有效,清楚提供虚假信息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将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
本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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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