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蒙A312AE)梅赛德斯奔驰牌FA6503H小型普通客车3.0L(正镶白旗法院罚没车辆) | 项目编号 | 09CL20210401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3/2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4/2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基本属性 | 车牌号 | 蒙A312AE | 注册日期 | 2017年08月24日 | 年审期限 | 2019年08月01日 |
品牌型号 | 梅赛德斯奔驰牌FA6503H | 发动机号码 | 80434994 | 车架号 | LB1WA5B37F8053458 | ||
排量 | 3.0L | 燃油种类 | 汽油 | 变速箱 | 手自一体 | ||
里程表公里数 | 不详 | 车辆类型 | 小型普通客车 | 车辆颜色 | 灰 | ||
车辆现状 | 商业险 | 无 | 交强险 | 无 | 违章情况 | 有 | |
其他情况 | 无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1530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0/8/20 | ||||||
评估机构 | 锡林郭勒盟大瑞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底价(元) | 1377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正镶白旗财政局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11152529011686693G 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明安图镇 法定代表人:郭振斌 经济类型: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文件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正镶白旗人民政府 |
特别 告知 |
该车无重大碰撞事故,有水淹,发动机无法启动,大部分原车漆,前2轮磨损中度,后2轮磨损严重,交通违法5次,扣15分,共计550元罚款未缴纳,违章罚款、扣分由受让方承担。 该车系法院罚没车辆,转让方可提供内蒙古自治区正镶白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及车辆移交文件的复印件,请各意向受让方认真勘验车辆,了解车辆现状,报废年限,车辆变更、转移登记等相关业务政策,特别是提档的须自行了解呼和浩特市及落户地的车辆管理相关规定,须承担对应风险及责任,不得以此为由放弃受让。 1、本次处置车辆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品质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公告中显示的标的数据、图片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使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 4、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时务必须向中心提交《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 条件 |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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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1、受让方须在全部交易价款支付完毕后,在接到委托方通知后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接通知单》与委托方办理提取车辆及交接过户手续。车辆交付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车辆及人身事故、车董事会决议辆的丢失及损毁)由受让方承担。
2、受让方提车后须自行去该车辆登记机关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须在提车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车辆转移登记手续。 3、受让方须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车辆转移登记证明。 4、如因车辆管理部门的相关政策发生调整,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等情形的,经委托方确认后,委托方收回车辆,由此已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中心无息退还交易价款、服务费及保证金。 5、受让方如需将车辆过户至异地,须自行了解当地车辆过户相关规定,由此导致的相关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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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一、意向受让方应将竞价保证金交纳至中心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二、竞价成交后,受让方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内明确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如果通过债权抵顶交易价款,需通过转让方出具的抵顶价款证明)及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的5%支付),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领取《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接通知书》。 三、本次处置车辆的相关要求:1、车辆必须办理转移登记手续(车辆号牌不随车转让)。 2、车辆转让前存在的交通违章(罚款、扣分),由受让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3、车辆过户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脱检罚款、脱检扣分、缴纳车辆保险、补检车辆、车辆转移登记相关税费、托运、维修、补办证件、专用车辆喷涂改色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车辆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预约。
车辆停放地: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财政局院内 预约车辆勘验联系人:王新全 18647952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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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1/3/29 至 2021/4/2 | |||
报名手续 |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docx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金额:30000元 保证内容: 为保护委托方及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扣除委托方、受让方的交易费用后,委托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竞价程序的; (3)受让方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竞得标的的结果通知单递送至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 (4)被确定为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的; (5)受让方受让车辆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委托方进行标的交接、完成车辆转移登记的。 处置方法: 1、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程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一次性向中心交纳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其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过户保证金。在中心核实车辆转移登记证明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过户保证金。 2、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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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1年03月29日10:05至2021年04月06日1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5.000000%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张先生18847961108 | |||
技术支持 | 王先生18586095928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 ||||
单位地址 | 锡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东侧6号窗口,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锡盟分中心,电话:0479-8107253 | ||||
其 他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官网(www.nmcqjy.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