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许昌市烟草公司建安分公司“2024-2025年度许昌市烟草公司建安分公司烟包及包装物料运输”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khs-xc2024025
预算金额69.79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0374-2778761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汪女士0374-2665899
中标联系人周长有
公告正文
许昌市烟草公司建安分公司“2024-2025 年度许昌市烟草公司建安分公司烟包及 包装物料运输”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ZKHS-XC2024025)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8月26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2024-2025年度许昌市烟草公司建安分公司烟包及包装物料运输: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许昌长虹运输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2.99,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3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2.70,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3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河南荆乐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2.99,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3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许昌长虹运输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周长有/; 中标候选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牛洪翔/; 中标候选人(河南荆乐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刘红义/;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许昌长虹运输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 中标候选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 中标候选人(河南荆乐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许昌长虹运输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河南荆乐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 面形式向本项目招标人公司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包括:①质疑人的名称、地 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 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 并加盖公章),质疑人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 交的质疑不予受理。 三、其他 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许昌市烟草公司建安分公司委托,就2024-2025 年度许昌 市烟草公司建安分公司烟包及包装物料运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 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许昌市烟草公司建安分公司烟包及包装物料运输 1.2招标编号:ZKHS-XC2024025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招标内容:在烟叶收购期内为许昌市烟草公司建安分公司提供辖区内各个站(点)的烟包 及包装物料运输服务,约83750件/年的运输(每件含40公斤烟叶、3.4kg包装物料)(按 实际发生业务量据实结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质量规范、标准要求及招标人要求。 1.6服务期限:2年。 1.7运输起止地点:许昌市烟草公司建安分公司下属各站(点)至许昌市区各仓库;建安分 公司仓库至各烟站。 1.8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1.9预算金额(含税): 69.79万元。 1.10最高限价(含税单价):3元/吨·公里。 二、评标信息 2.1评标日期:2024年8月21日 2.2评标地点:许昌市魏都区奎楼街天伦大厦6楼605室。 三、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许昌长虹运输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南环路梨园转盘东500米 联系方式:0374-2665899 五、发布媒体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内部网站上公开发布。 六、公示时间: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6日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 式向本项目招标人公司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包括: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 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 盖公章),质疑人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 质疑不予受理。 2024年8月22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许昌市烟草公司建安分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许昌市烟草公司建安分公司 地 址:许昌市八一路32号建安烟草分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4-277876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8层 联系人: 汪女士 电 话: 0374-2665899 电子邮件:/ 7/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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