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上半年标准物质采购
项目编号:62024030468756443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吴东梅 13807779712
报价起止时间:2024-03-08 09:00 - 2024-03-08 09:46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3、已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基准及标准试剂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基准及标准试剂; 详见附件清单:详见附件清单;
次要参数要求:1批
89000.00
-
买家留言:-
附件: 实验室2024年上半年标准物质采购申请清单.xlsx
响应附件要求:营业执照、代理商授权证书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钦州市 钦北区 鸿亭街道 富民路28号环境监测中心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验收要求及售后要求
(1)单证齐全: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保修证明、发票和其它应具有的单证。 (2)产品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行业标准或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3)产品所有技术性能规格及参数:应符合竞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报价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及生产厂商公开的宣传资料和生产厂商官方网站宣传内容的标准要求。 (4)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厂合格正品,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制,提供操作流程、注意事项的培训,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
质量要求
(1)所有产品必须是生产厂商原装、全新的、表面无破损、无碰撞,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产品,并按竞价文件要求交货时附带相关的合法生产厂商证明文件。 (2)产品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货物送达之日起计算),特殊情况需与采购人沟通确认。 (3)供应商必须承诺所提供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以及采购人提出的有关应用需求,且不存在第三方侵权行为。 (4)供应商应保证质保期内易损件和备件在项目区内的正常供应。 (5)供应商必须确保所提供的标准物质渡河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管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6)当采购人对货物的质量提出异议时,成交供应商有责任协助查找是否有质量问题。
技术要求
(1)生产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产品。 (2)投标产品如为进口产品的,竞价时需提供产品生产厂家或代理商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代理商的还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
交货时间及地点
(1)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 (3)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报价要求
(1)供应商需认真对照规格、型号、技术及品牌要求报价,不接受联合报价,不接受推荐品牌及型号外的产品,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型号、品牌、配置,配置必须是原厂出厂标配,否则报价无效。 (2)所供产品必须为原厂正品,为保证产品及售后服务质量,供货时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否则不予以签订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