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100-11046
预算金额268.4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04
公告正文
   (南湖公园绿化养护市场化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湖公园绿化养护市场化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00-11046
项目名称:南湖公园绿化养护市场化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684,000.00
最高限价(元):2,684,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基本情况及选址原因
南湖公园占地面积约533000平方米,水面130000平方米,绿地面积345077平方米;绿地率87%;绿化覆盖率100%。树木100853株,草坪334377平方米,建筑面积25330平方米,道路面积57923平方米。
二、市场化维护
养护管理包括南湖公园所有绿地、水面(含水草、漂浮物清理)及道路、广场的保洁(含冬季除运雪),绿植、地被的绿化日常养护管理,花窖及办公室更夫,食堂厨师及帮厨等,电工维护。上述内容不包括公园内设施维修维护及政府采购的苗木补植、花卉栽摆。
具体见下表:
 
南湖公园管养数据
序号
维护项目
工程量
单位
备注
1
绿化养护
345077
m2
包括植被修剪、打药,施肥、旱季浇水及草坪花卉的提纯等绿化日常管理。

绿地保洁
345077
m2
全天候保洁

水面保洁
130000
m2
含清理水草

道路保洁
57923
m2
含冬季除运雪
5
合计
533000
m2
 

三、机械设备、工具、人员情况
(1)需提供车辆、设备明细表
序号
车辆、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设备状态
1
8吨洒水车

2
正常使用
2
3吨打药车

2
正常使用
3
保洁船

1
正常使用
4
快速保洁车

2
正常使用
5
绿篱机

4
正常使用
6
割灌机

10
正常使用
7
剪草机

4
正常使用
8
水泵

2
正常使用
9
发电机

1
正常使用
 
合计
 
28
 

(2)需投入绿化、保洁等人员明细表
序号
养护等级
人数
1
绿地养护员
14
2
绿地保洁员
9
3
道路保洁员
20
4
河道日常保洁员
5
5
车辆司机
1
6
卫生间管理人员
5
7
更夫
2
8
食堂人员
6
9
电工维护人员
3
 
合计
65

(3) 投入人员要求
要求年龄65岁以下,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无不良嗜好,面对游客时面带微笑,热情主动。遇游客需主动侧面让路并点头致意或问候“您好”,不与游客抢道。上班时间在公共场所不吸烟、不聚岗聊天,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投标方应承诺为本项目所有涉及人员的人身伤害风险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其中: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保额应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人,附加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额应不低于人民币5万元/人。
四、考评措施
  严格按照沈阳市一级绿地养护标准及《南湖公园养护管理市场化考核评比细则》进行考核检查,实施日检查、周统计、月评分,将评分情况与养护费用挂钩。养护费按照考评结果进行拨付结算。
 
附:《南湖公园养护管理市场化考核评比细则》,细则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甲方可根据合同执行情况和满意度调查结果等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续签,续签合同一年一签,甲方对本条具有决定权。如遇政策变更或出现其他无法续签事由时,甲方有权不进行续签,此项不作为必须续签的承诺和依据。)(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3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2月20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1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文件,密封递交可加密备份文件(U盘),递交至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现场或远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辽河街64号
联系方式: 乔梁024-838627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高歌路5号
联系方式: 024-23883380-8013/8029
邮箱地址: lnqt2018@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沈阳华园东路支行
账户名称: 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 12490842231085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婷、刘莹、杨洋
电  话: 024-23883380-8013/802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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