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茂行院子建设项目地下室顶板防水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53.08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x-241169
预算金额153.08万元
招标公司兴义市茂行置地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黔西南州恒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贵州筑铭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53.08万元
中标联系人邹若波
公告正文
中标供应商
第一标段(包):茂行院子建设项目地下室顶板防水工程 -中标供应商(1家)
茂行院子建设项目地下室顶板防水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黔西南州恒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兴义市茂行置地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茂行院子建设项目地下室顶板防水工程进行招标,并于2024年12月06日14时30分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项目编号:HX-241169
项目名称:茂行院子建设项目地下室顶板防水工程
招标代理:黔西南州恒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兴义市茂行置地开发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4-12-06 14:30
开标地点:黔西南州恒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贵州省兴义市民族风情街1-15-2号)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公示期: 2024-12-07至2024-12-09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兴义市信恒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投诉电话:0859-3117130
第一标段(包):茂行院子建设项目地下室顶板防水工程 -中标供应商(1家)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报价方式 | 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
---|---|---|---|---|
1 | 91520121MA6H1EL430 | 贵州筑铭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总价 | 人民币1530834.59元 |
茂行院子建设项目地下室顶板防水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黔西南州恒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兴义市茂行置地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茂行院子建设项目地下室顶板防水工程进行招标,并于2024年12月06日14时30分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项目编号:HX-241169
项目名称:茂行院子建设项目地下室顶板防水工程
招标代理:黔西南州恒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兴义市茂行置地开发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4-12-06 14:30
开标地点:黔西南州恒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贵州省兴义市民族风情街1-15-2号)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筑铭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总分: | 92.06 | 报价: | 1530834.59元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负责人: | 邹若波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贵2522014202132059 |
工期(天): | 40 | 资格能力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恒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总分: | 88.30 | 报价: | 1533295.37元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负责人: | 邓庆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贵2522014201505443 |
工期(天): | 40 | 资格能力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意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总分: | 86.23 | 报价: | 1527306.33元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负责人: | 王敬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贵2522018201909418 |
工期(天): | 40 | 资格能力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公示期: 2024-12-07至2024-12-09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兴义市信恒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投诉电话:0859-3117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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