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包头市中心医院建筑消防检测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金额
9.5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8/02/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包采磋〔2018〕1519号
预算金额9.5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志民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巍0472-2799716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包头市中心医院建筑消防检测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中心医院建筑消防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18〕1519号
评审日期: 2018年02月05日
公示日期: 2018年02月06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 2、具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一级)资质证书 3、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 “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中心医院
采购人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环城路61号
采购人联系人: 张志民
采购人联系方式: 695573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包头乐园东门南200米处2号楼三层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0171665905250096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西友谊大街支
项目负责人: 徐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2799716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消防检测).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8年02月05日 95,000.00 包头市精安消防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劳动路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郝新宇 闫小芳 薛毅超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中心医院、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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