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盘陀镇官陂村道路白改黑改造工程盘陀镇雀埔温泉村提升整治工程—道路提升改造
金额
780.28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80.28万元
招标公司漳浦县盘陀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韩0596-2162572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5
公告正文
盘陀镇雀埔温泉村提升整治工程—道路提升改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陀镇雀埔温泉村提升整治工程—道路提升改造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浦发改审〔2023〕82号、浦发改审〔2023〕8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浦县盘陀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投入,招标人为漳浦县盘陀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漳浦县盘陀镇;
2.2.工程建设规模:1、一号道路全长 3.012 公里,红线宽度 6-13.6 米,起点位于天福茶博园附近官破路口,终点接无象铺附近 G324 国道,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白改黑、交通工程、电力迁改工程、通信工程等;2、二号道路全长 1.095 公里,红线宽度 4.5米,起点位于无象埔桥,终点接一号道路,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白改黑、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迁改工程等。主要技术标准: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 20km/h,路面结构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设计轴载为 BZZ-100,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盘陀镇雀埔温泉村提升整治工程—道路提升改造施工招标,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7802833.48元(含暂列金370000元);项目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路基防护、拆除工程、交通工程、通信工程、电力工程等,属于市政综合工程;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可承担;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二级建造师可承担“市政公用工程中城市道路的路基工程或路面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项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同预算审核价为 7802833.48 元(含暂列金金额 370000 元) ,发包价为 7060110.51 元(含暂列金金额 370000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5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及闽建办筑〔2018〕18号文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投标人如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还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进行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③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筑函〔2023〕2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④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⑤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⑥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规定,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01日08:30:00至2023年12月15日 09:0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12月15日 09: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14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2月15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浦县盘陀镇人民政府
地址:漳浦县盘陀镇水港192号,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3822060,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建元东路5号融信翠湖9幢1002室,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TYJZ0596@163.com
电话:0596-2162572/17689241994,传真:/
联系人:小韩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朝阳大道东348号、漳浦县人民政府大楼4楼
联系电话:0596-3106633、0596-322103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浦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拍挂大厅(新漳浦县汽车中心站隔壁,门牌:黄仓村457号,即长德商贸城南侧,文昌东路和旗山北路连接处)
联系电话:0596-3208708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陀镇雀埔温泉村提升整治工程—道路提升改造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浦发改审〔2023〕82号、浦发改审〔2023〕8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浦县盘陀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投入,招标人为漳浦县盘陀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漳浦县盘陀镇;
2.2.工程建设规模:1、一号道路全长 3.012 公里,红线宽度 6-13.6 米,起点位于天福茶博园附近官破路口,终点接无象铺附近 G324 国道,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白改黑、交通工程、电力迁改工程、通信工程等;2、二号道路全长 1.095 公里,红线宽度 4.5米,起点位于无象埔桥,终点接一号道路,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白改黑、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迁改工程等。主要技术标准: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 20km/h,路面结构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设计轴载为 BZZ-100,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盘陀镇雀埔温泉村提升整治工程—道路提升改造施工招标,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7802833.48元(含暂列金370000元);项目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路基防护、拆除工程、交通工程、通信工程、电力工程等,属于市政综合工程;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可承担;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二级建造师可承担“市政公用工程中城市道路的路基工程或路面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项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同预算审核价为 7802833.48 元(含暂列金金额 370000 元) ,发包价为 7060110.51 元(含暂列金金额 370000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5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及闽建办筑〔2018〕18号文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投标人如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还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进行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③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筑函〔2023〕2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④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⑤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⑥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规定,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01日08:30:00至2023年12月15日 09:0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12月15日 09: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14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2月15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浦县盘陀镇人民政府
地址:漳浦县盘陀镇水港192号,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3822060,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建元东路5号融信翠湖9幢1002室,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TYJZ0596@163.com
电话:0596-2162572/17689241994,传真:/
联系人:小韩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朝阳大道东348号、漳浦县人民政府大楼4楼
联系电话:0596-3106633、0596-322103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浦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拍挂大厅(新漳浦县汽车中心站隔壁,门牌:黄仓村457号,即长德商贸城南侧,文昌东路和旗山北路连接处)
联系电话:0596-3208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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