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鹦鹉洲文化旅游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东湖鹦鹉洲文化旅游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2024〕2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平湖市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平湖市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湖鹦鹉洲文化旅游配套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2079.52万元,工程概算12079.5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6161.62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设计面积约 18592㎡,其中建筑占地面积约3611㎡,新建建筑面积约4560㎡,改造建筑面积约1580㎡,水体面积约1396㎡,绿化面积约4754㎡,硬质面积约8831㎡。对周边照明、综合管线、排水等配套设施整治提升。建设地点:位于平湖市当湖街道,东湖鹦鹉洲。
2.2本次招标范围:以工程总承包方式建设东湖鹦鹉洲文化旅游配套工程,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和安装、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
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高低压设备及高压进线电缆工程、报本展示馆展陈工程由发包人另行招标或采购,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但纳入施工总承包服务范围,由投标人在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清单及计价表中自行考虑配合服务费(计费基数为420万元(含税),费率由投标单位自行测算),结算时不作调整。
本次招标控制价5525.5718万元。
2.3计划工期:必须在2024年9月15日前完工。
2.4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同时具备以下(1)(4)(5)(6)资质或(2)(3)(4)(5)(6)资质: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具备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4)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5)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6)施工单位须提供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其投标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R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 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施工资质的投标人。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牵头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指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证明书)复印件,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资料中未体现规模的,还需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或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业绩;
3.5R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3.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0□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4月30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4月30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
3.15 上述条款3.12-3.15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平湖)(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PHTPBidder,下同) ;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平湖)(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PHTPBidder,下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30日9时00分,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4室(平湖市新华南路与池海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代理公司提前半小时接标。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湖市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胜利路1号胜利广场 地 址:平湖市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幢22楼
联 系 人:金女士 联 系 人:朱女士
电 话:0573-85105680 电 话: 0573-85272555
邮 箱: 邮 箱: 805384233@qq.com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