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草塘至云中港区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3/04/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通睿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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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塘至云中港区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

递交时间:2023-04-04 16:23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6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0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草塘至云中港区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第1号补遗书

各投标人:

根据《草塘至云中港区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款、2.3款的规定,招标人就《草塘至云中港区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以下称“招标文件”)发布第1号补遗书。投标人应一并阅读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如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发生矛盾,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本补遗书具体补充或修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

(一)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款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809.25万元,其中: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价限价为1.5万元/公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8.55万元;勘查设计费单价限价为23.5万元/公里,勘查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760.7万元。

注:投标人所填报的投标总报价、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报价和勘查设计费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人给定的相应最高投标限价和单价限价,超过相应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5款“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第1、2目修改为:

“1.可行性研究报告部分:采用单价报价,总价控制。投标人自行在报价文件中填报完成工程可行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单公里单价,最终根据批复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里程作为计量最终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用的依据,但其最终结算的金额不超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部分的最高投标限价。……

2.勘察设计部分:采用单价报价,总价控制。投标人自行在报价文件中填报完成勘察设计服务的单公里单价,最终根据批复的施工图设计里程作为计量最终勘察设计服务费的依据,但其最终结算的金额不超过勘查设计部分的最高投标限价。…… ”

(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一部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条款“第7.1款”修改为:

“7.1 费用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费按照设计人填报单公里单价,以最终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里程数计量最终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费,但其最终结算的金额不超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部分的最高投标限价。……”

(四)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部分勘察设计合同条款中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1.1.1”修改为:

“11.1.1 合同变更时,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的调整方法:根据具体的延误原因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延长的服务期限;勘察设计费用的调整方法:按照对应合同段勘察设计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依据和取值参数并结合设计人增加的工作量及投标人中标价下浮率进行计算;在发生11.1.1(1)的情形或按11.1.1(1)处理的情形时,变更费用以项目法人认可的价格为准。

设计人应按有关合同条款及现行规范的规定,……”

(五)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部分勘察设计合同条款中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2.1”修改为:

“12.1.1 本合同的价款确定方式:单公里单价合同,勘察设计服务费(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按照设计人填报的单公里单价,以最终批复的施工图设计里程数计量勘察设计服务费(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但其最终结算的金额不超过勘察设计部分的最高投标限价

在合同实施期间,由于人工、材料、设备等因素的市场价格变化导致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变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式和风险范围划分:不进行调整。”

(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第5、9目修改为:

“5.签约合同价:签约暂定合同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________),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部分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公里,勘察设计部分为人民币________元/公里,以最终实际批复的工可里程数计量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费,但其最终结算的金额不超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部分的最高投标限价;以最终实际批复的施工图设计里程数计量勘察设计服务费但其最终结算的金额不超过勘察设计部分的最高投标限价

9.在项目开工建设后,本项目的合同价款由后期实施过程中的项目法人按下述方式向设计人(咨询服务单位)支付合同价款,具体支付合同价款方式:合同计价模式为单价计量,总价控制模式,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勘察设计费用支付阶段如下:……”

(七)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报价文件“(一)价格清单表”脚注修改为:

“注:1.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费:投标人自行填报完成工程可行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单公里单价,最终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用按照批复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实际里程计量,但其最终结算的金额不超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部分的最高投标限价

2.勘察设计服务费:投标人自行填报完成勘察设计服务的单公里单价,最终勘察设计服务费按照批复的施工图设计里程计量,但其最终结算的金额不超过勘查设计部分的最高投标限价。”

(八)招标文件中关于勘察设计部分提到的 “一阶段施工图”全部修改为:“两阶段施工图”。

 

 

招 标 人:黔南州航务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北京华通睿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04月04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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