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消防(抗旱)水池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4月04日
张家界市誉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张家界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的委托,对景区消防(抗旱)水池项目,政府采购编号:张武财采计[2023]017,委托代理编:YFZB2023-019 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景区消防(抗旱)水池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张武财采计[2023]017
3、委托代理编号: YFZB2023-019
4、采购项目预算: 3547203.34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t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采购合同后 90 天(日历天)内完工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t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1 %;
t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t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 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人民币) | 最高限价 |
01 | 景区消防(抗旱)水池项目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1项 | 3547203.34元 | 3547203.34元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施工员1人,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质量员1人,具有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并提供本单位关键岗位人员近三个月社保,且无在建项目。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 6日起至2023年4月 12 日止,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在 张家界市誉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坪路桥公司3楼301室)(详细地址)获取磋商文件。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 17日9时30分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3年4月17 日9时30分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 武陵源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1、磋商邀请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张家界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
(2)地 址:张家界市武陵源区
(3)联系人:李先生
(4)电 话:13974445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张家界市誉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坪路桥公司3楼
(3)联系人:李强
(4)电 话:18674430788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