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怡心颐养院项目施工/标段招标补遗文件(01)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7/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怡心颐养院项目施工/标段招标
补遗文件(01)
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第21.13条:“承包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应严格执行投标文件中的经济技术方案(详见投标文件),承诺事项(包括承诺优先等事项)的执行情况和执行成果(若有)将纳入发包人的履约考核中。若因承包人原因未能完全执行经济技术方案,则承包人应承担合同签约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若因承包人原因未能部分执行经济技术方案,则承包人应承担合同签约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且承包人应在发包人要求时间内按照经济技术方案进行整改,若未按时完成整改,发包人有权利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一切责任。”修改为:“承包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应严格执行投标文件中的经济技术方案(详见投标文件),承诺事项(包括承诺优先等事项)的执行情况和执行成果(若有)将纳入发包人的履约考核中。若因承包人原因均未按照经济技术方案执行的(即执行程度为0%),则承包人应承担合同签约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若因承包人原因仅部分执行经济技术方案的,则承包人应承担合同签约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承担上述违约金后,承包人仍应在发包人要求时间内按照经济技术方案进行整改,若未按时完成整改,发包人有权利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一切责任。”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成都空港大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兴投城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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