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来安县停车场及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澄清公告4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3/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lagc202402-00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葛君峰
招标代理机构来安县顿丘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程铸月0550-563114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5
公告正文
公告公示信息

来安县停车场及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澄清公告4

项目编号:czlagc202402-002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来安县停车场及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如下:1.原招标文件资信评审: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设置

评审标准

1

业绩

5分

1.2021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完成单项合同金1000万元及以上且总功率≥6000kW的充电桩供货及安装业绩的(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总功率以合同供货清单合计功率为准),得2.5分,最高得2.5分,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或者工程竣工报告或合同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原件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如不能够证明该项目业绩的类型规模等内容,还需另外提供项目业绩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

2.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具有充电运营管理系统和充电APP软件开发经验,提供上述软件产品的检测(验)报告原件扫描件(报告须具备CMACNAS标识)的得2.5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投标人投标时只须提供上述2个评审业绩,若投标人提供业绩个数超过2个,则按照排列顺序从首个业绩开始评审至对应数量(2个),超出部分业绩不进行评审。对应数量(2个)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的,不再补充评审超出部分业绩。如:提供1个业绩即得满分的,按照投标文件排序评审第一项业绩,其余超出部分不再评审。

2

投标人实力

14分

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体系认证证书、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10须同时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未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自有实验室的,得2分,需同时提供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授权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原件扫描件、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清单和CNAS官网查询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具有运营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的,得2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现修改为: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设置

评审标准

1

业绩

5分

1.2021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完成单项合同金1000万元及以上且总功率≥6000kW的充电桩供货及安装业绩的(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总功率以合同供货清单合计功率为准),得2.5分,最高得2.5分,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或者工程竣工报告或合同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原件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如不能够证明该项目业绩的类型规模等内容,还需另外提供项目业绩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业绩均认可

2.投标人具有充电运营管理系统和充电APP软件开发经验,提供上述软件产品的检测(验)报告原件扫描件(报告须具备CMACNAS标识)的得2.5分,未提供不得分。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业绩均认可

注:投标人投标时只须提供上述2个评审业绩,若投标人提供业绩个数超过2个,则按照排列顺序从首个业绩开始评审至对应数量(2个),超出部分业绩不进行评审。对应数量(2个)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的,不再补充评审超出部分业绩。如:提供1个业绩即得满分的,按照投标文件排序评审第一项业绩,其余超出部分不再评审。

2

投标人实力

14分

1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体系认证证书、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10须同时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未提供不得分。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提供均认可

2、投标人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自有实验室的,得2分,需同时提供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授权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原件扫描件、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清单和CNAS官网查询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认可

3、投标人具有运营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的,得2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认可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调整为:2024年3月25日8 时00分,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按照招标文件相应调整。

 

此澄清答疑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来安工投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址:安县经济开发区新城大道18-1-11号B座8楼

人:葛君峰

联系方式:0550-235230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来安县顿丘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址:来安县塔山中路9号(白云商厦对面三楼)

联系人:程铸月、张军

联系方式:0550-5631144、15715500525、18755015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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