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夏贸易促进委员会2023年新增国内参展(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ynx2023-zc016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文鑫
招标代理机构宏业(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文瀚0951-615081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宁夏贸易促进委员会2023年新增国内参展(会)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电子邮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NX2023-ZC016
项目名称:宁夏贸易促进委员会2023年新增国内参展(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中国国际供应链促进博览会参展服务期限: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最终以展会实际时间为准);第十五届中国(无锡)国际新能源大会暨展览会参展服务期限:2023年11月2日至4日(最终以展会实际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6)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及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7)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或分包。注:3、4、5项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30日 至 2023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件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注明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信用截图等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印章)发送至2872714711@qq.com邮箱报名,报名通过后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龙马.中央商务广场1号楼5层开评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龙马.中央商务广场1号楼5层开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蓝泰广场14层
联系方式:李文鑫 0951-83683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宏业(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龙马.中央商务广场1号楼501室
联系方式:张文瀚 0951-6150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文瀚
电 话: 0951-6150817
宁夏贸易促进委员会2023年新增国内参展(会)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电子邮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NX2023-ZC016
项目名称:宁夏贸易促进委员会2023年新增国内参展(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 (元) | 备注 |
宁夏贸易促进委员会2023年新增国内参展(会)项目 | 展览展示及配套活动 | 1 | 首届中国国际供应链促进博览会参展、第十五届中国(无锡)国际新能源大会暨展览会参展 | 500000.00 | 详见磋商文件 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5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中国国际供应链促进博览会参展服务期限: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最终以展会实际时间为准);第十五届中国(无锡)国际新能源大会暨展览会参展服务期限:2023年11月2日至4日(最终以展会实际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6)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及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7)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或分包。注:3、4、5项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30日 至 2023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件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注明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信用截图等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印章)发送至2872714711@qq.com邮箱报名,报名通过后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龙马.中央商务广场1号楼5层开评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龙马.中央商务广场1号楼5层开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蓝泰广场14层
联系方式:李文鑫 0951-83683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宏业(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龙马.中央商务广场1号楼501室
联系方式:张文瀚 0951-6150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文瀚
电 话: 0951-615081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