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有机垃圾处理站设施设备采购安装及运营项目(二次)
金额
108.6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0/06/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8.61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薛女士1811581050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0/07/01
公告正文

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有机垃圾处理站设施设备采购安装及运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资格后审,二次)

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三余镇人民政府(以下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就其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有机垃圾处理站设施设备采购安装及运营项目组织招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地点: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

2)项目预算:1086140.4元。

3)服务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4)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详见采购内容及项目需求;

5)资金来源:财政。

二、项目需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

三、潜在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企业入库

凡参与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办理CA加密锁和电子签章。详情请查阅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集中办理数字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

1、已注册成为南通市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需要作如下工作:

使用新办理的CA锁直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主体登陆)的项目响应方业务系统,也可用原系统(南通市政府采购网)账号登录;在新主体库中先复核基本信息之后自行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同时上传各类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即可。

2、首次来南通未注册办理成为南通市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需要作如下工作:

首先需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主体登陆→项目响应方登陆→免费注册。然后用办理CA加密锁登录系统。在主体库中自行补充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同时上传各类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即可。

(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不接受的情形

1、不接受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参与投标;

2、不接受以他人名义参与投标。

四、供应商报名、下载竞磋文件、响应文件上传与递交

1、下载招标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070109:30时前。逾期不可报名。

网上报名路径:投标供应商使用CA加密锁登陆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在网站首页 “主体登陆”→“项目响应方登录”,点击进入“项目响应方系统”,在“采购业务”→“下载响应”界面找到该项目,进行下载招标文件。

网上报名退出:按上述报名路径,在“下载响应”界面找到该项目,进行报名退出操作。

3、投标响应文件制作:“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系统帮助>《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

4、网上提交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进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系统帮助>《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

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即被视为已响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对供应商已响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无故不不参加的失信行为的处理:

1)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将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扣减以后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记录分。

2)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信息”-“黑名单信息”一栏进行公开,取消会员供应商资格1年。

5、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远程解密方法见附件: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投标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6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6、投标文件上传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0 07 019 30

五、评委会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磋商。

六、磋商保证金:

1、本工程实行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供应商必须按确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在本工程开标前汇入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帐户,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转账、电汇、网银,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不接受现金、本票等形式。各供应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各类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保证金金额:贰万元

3)如采用转账、电汇、网银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1)接受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开户名: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湾支行

(2)获取保证金子账户:供应商下载标书之后,在“业务管理-开标前-保证金账户获取(南通)”功能下,找到具体标段,点击“生成子账户”按钮获取保证金子账户。

(3)供应商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往完整的保证金账户汇款。供应商须自行核对使用的基本存款账户与诚信库中备案的基本账户是否一致,不一致请及时修改。如因不一致导致投标文件被招标人拒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保证金汇款成功之后,供应商须将银行回执单保存好,以备开标时查验。

4)如采用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1)电子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的原则。

(2)电子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成。

(3)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推行银行及保险电子保函服务的通知》。

5) 如开标时供应商对本单位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有疑义,供应商应在开标结束前向招标人提交书面申请核实保证金缴纳情况。由银行或保险公司核实后出具书面材料予以答复。

6)开标结束后,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保证金由招标代理或招标人统一办理成交人和未成交人的保证金退还事宜。如本项目招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时间按相关规定执行。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按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

7)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其定标后予以退还。

8)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签订后5日内予以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成交人应根据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按成交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处理。

2、如供应商采用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保证金,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从提交到入帐的时间风险,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办理相关事项并再次确认是否已成功缴纳。如采用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从电子保函服务支撑管理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

3、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被认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或由被保险人发起理赔申请。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成交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或由被保险人发起理赔申请:

(1)放弃中标项目的;

(2)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4)出现弄虚作假现象的。

4、供应商(成交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5、各供应商在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时,可咨询相关技术人员:

(1)交易系统技术人员联系电话: 0513-59001839

(2)电子保函服务支撑管理平台技术人员联系电话:400-153-8889

(3)保证金业务银行驻场人员联系电话:

(4)电子保函业务服务单位: 请详见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支撑管理平台-产品服务 页面

七、项目磋商活动模式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投标供应商仅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操作办法详见附件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投标供应商操作手册。

八、投标联系方式:

采购人方面:三余镇人民政府,黄女士,15366332009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对网上投标部分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徐卫星13348071025。

对CA锁办理请向政务中心CA服务窗口提出:联系人:章翠云,联系电话:18906291893。

招标代理代理方面: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薛女士,18115810507。

九、磋商公告期限

1、本磋商采购项目的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十日。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3、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供应商须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磋商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投标供应商操作手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