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湾区西部华侨城五期A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湾区西部华侨城五期A区地块

占地面积:111952.67m2(合约167.93 亩)

地理位置:肇庆新区鼎湖大道北侧、长利大道西侧、水街南路南侧、文创五路东侧

地块中心经纬度为:112.614081°E,23.196086°N

土地使用权人:肇庆新区土地储备中心

地块土地利用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州中德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对地块进行土壤环境状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3年7月-9月。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资料收集分析情况:

地块在2011年以前为农用地和水塘,权属长利经济合作社。农用地仅占据地块小部分区域,具体用地包括水稻田和菜地,水稻田位于地块北部和东部边界,菜地位于地块西部为长利村民承包进行大棚蔬菜种植,内有农舍为承包村民存放农具和临时休息使用。水塘占据了地块的大部分区域,各水塘均由长利村民承包进行家鱼养殖,各水塘间为行进的泥土路,农具房为水塘养殖户存放养殖用器具、鱼料和临时休息使用。2011年长利村村民将地块北部的农田开挖为2个水塘拟作水产种苗场,开挖的土方一部分留作水塘塘基,其余分批外运至地块南面作鼎湖大道路基,此时鼎湖大道正在进行土方平整。2013年水产种苗场以鼎湖区荣记水产种苗场的名义运营,该场主要培育鱼苗,同年地块由肇庆市国土资源局鼎湖分局征收,并交由肇庆新区土地储备中心进行管理。2017年鼎湖区荣记水产种苗场和蔬菜种植大棚停止运营。2018年地块东面相邻处长利大道开始修建,南面相邻处鼎湖大道进行扩建,施工单位将原有的农舍和农具房拆除,并从四会水利会土场、高要磨刀石土场运来土方对地块东部、南部和西部进行填平。同年肇庆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租用地块西面场地并建成厂房交由其旗下的肇庆市达锐实业有限公司作建筑材料仓库。2021年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标湾区西部华侨城(三期)高层公区及批量精装修工程(一标段)项目,在地块西南部及西南面填土平整区进行硬化并建成中建五局肇庆华侨城项目经理部。2023年因地块西面修建文创五路,肇庆市达锐实业有限公司的建筑材料仓库拆除,同年地块北面进行填土平整修建文创四路,平整过程有少量土方进入地块北部边界;同年,地块内水塘经填土、合并,水塘变为6个。

周边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

(1)东面:地块东面历史上为水塘、农田和槎头村,槎头村内不涉及小作坊和工业企业。2017年左右因长利大道建设需要,将地块东面相邻处的水塘和农田进行填土平整,并于2018年建成长利大道。至今未再有变化。

(2)南面:地块南面历史上为水塘、农田和广利社区,广利社区内不涉及小作坊和工业企业。2011年左右因鼎湖大道建设需要,逐步将地块南面相邻处的水塘和农田进行填土平整,并于2018年建成鼎湖大道,至今未再有变化。

(3)西面:地块西面历史上为农用地(菜地和水稻田)、水塘和农具房,农具房为水塘的养殖户存放养殖用器具、鱼料和临时休息使用,菜地为村民承包进行大棚蔬菜种植,并设农舍(农具放置和临时休息)。2018年从四会水利会土场、高要磨刀石土场运来土方对水塘和菜地进行填土平整,2021年分为三个区域硬化地面分别建成板房作为肇庆市达锐实业有限公司建筑材料仓库、中建五局肇庆华侨城项目经理部和泰兴一建肇庆华侨项目指挥部,至今未再有变化。2022年在肇庆市达锐实业有限公司建筑材料仓库北面建成项目部,称为广西建工一建集团肇庆新区项目经理部。2023年因地块西面修建文创五路,肇庆市达锐实业有限公司的建筑材料仓库拆除。

(4)北面:地块北面原为农田和水塘,2011年长利村村民将邻近地块的农田开挖为水塘拟作水产种苗场。2013年水产种苗场以鼎湖区荣记水产种苗场的名义运营,该场主要培育鱼苗。2017年停止运营。2018年因长利大道修建的需要,施工单位对地块北面邻近长利大道区域进行填土平整。之后未再有变化。

综上所述,本次调查识别结果如下:

(1)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

(2)地块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3)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

(4)地块没有相关监测数据表明地块有污染。

(5)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6)地块不存在被污染的痕迹。

(7)地块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

因此,地块内历史上无生产活动,不涉及储罐、危险废物存放、危险化学品使用、工业废水排放;区域地下水不利用,地块内也不存在污水灌溉的情况。地块周边也不存在对地块产生污染的情况。

因此,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三、初步调查结论

湾区西部华侨城五期A区地块肇庆新区鼎湖大道北侧、长利大道西侧、水街南路南侧、文创五路东侧,占地面积111952.67m2。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地块历史上并无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也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现场踏勘地块内无明显污染迹象。地块历史虽有动土活动,但该土壤潜在的污染风险较小,地块内外来填土不存在污染风险。所以地块内的涉及的活动对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周边不存在工业企业,也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不存在污灌的可能,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所以地块及相邻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没有引起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潜在污染源,周边环境引起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很小,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因此,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作为二类居住用地(R2)是可行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