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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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根据2024年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十大重点工作,落实“推进做地收储攻坚,针对重点地块通过做地,做好规划建筑方案、拆迁方案、招商方案和策划方案”、“推进节地提质攻坚,在闲置用地处置、低效用地盘活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等任务要求,需做好征拆计划和资源底盘的统一,提高征拆上下游工作的配合度,全面摸清土地现状情况,统筹推进土地征收、重点片区规划建设、土地管理等各类信息和工作安排,为征地拆迁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为此开展本次《开福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征拆和用地管理数据库应用维护》工作。
本次工作范围为开福区全部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188.82平方公里,其中工作重点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119.31平方公里。
 
二、相关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202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4.《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2020)
5.《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22)
6.《湖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暂行办法》
7.《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修订)》;
8.《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送审稿)》
9.国家及地方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的规定。
 
三、技术规格:
(一)开福区土地开发及供应分析
(1)开福区可开发建设用地研究。结合开福区已批、已供、储备土地等相关数据,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清理开福区可开发建设用地情况,并分析底盘数据和空间分布情况,总结用地开发中的主要矛盾,提出优化建议。
(2)编制开福区土地供应分析报告。对全区土地供应情况进行分析,为土地供应计划调整和土地供应工作安排提供技术支撑,结合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及供应计划目标完成情况,分析用地撤批和闲置风险,对土地供应考核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预警,总结土地供应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3)制作开福区专题图表。结合数据整理成果和相关工作安排,形成相关专题图表,并按照要求提供统计、查询等服务。
(二)开福区专项工作技术服务
(1)开福区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专项工作技术服务。按照批而未供处置等专项工作要求,为专项工作提供技术服务。核准相关数据,掌握用地信息,根据处置任务进度对用地信息进行实时更新。
形成 “一宗一策”处置方案,全程跟踪专项工作年度处置进度和情况。制作数据底图和任务清单,并配合拟定工作计划,各类专项处置工作会议时,提供相关数据服务支持。
(2)开福区土地划片相关技术服务。积极对接省厅、市局掌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划定的最新政策要求。衔接开福区范围内的园区、平台公司和街道用地主体,开展调研工作,摸清底数和诉求。结合北中心重点片区规划调整和优化工作,将用地报批与北中心规划实施结合,配合完成开福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划片和调整工作。并在工作会议调度时,提供相关数据服务支持。
(3)重点片区征拆规划技术咨询。结合征拆工作需要,对开福区各重点片区开发主体、编制的相关规划成果进行技术预审,提出预审意见和建议。重点配合市、区两级在北中心规划编制过程中相关工作需要,为采购人提供基础资料、规划咨询、汇报材料等必要的技术支撑与服务。
(三)耕地调查监测图斑核实举证技术服务
一是对自然资源调查云工作平台、湖南省国土调查云等下发的各类图斑进行数据套合及比对分析。二是负责对下发的图斑数据进行矢量数据处理。对新增建设用地、非农建设用地、其他用地等占用耕地的情况进行核实,形成初步数据比对表格台账。三是负责利用I自然、国土调查云、湖南国土调查在线举证系统等专业软件,对内业核查存疑的图斑或重点图斑进行现场核实。四是负责对达到验收的耕地、调监等图斑任务及时形成相应的举证材料,按照省市相关要求进行系统数据填报,并及时根据省市反馈意见进行补充举证。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底。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正式成果提交纸质成果6套,电子文件光盘2张。主要成果包括:
①开福区可开发建设用地研究报告;
②土地供应分析报告;
③开福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划定方案;
④重点片区征拆规划技术咨询与服务成果汇编;
⑤土地调查监测图斑核实举证技术服务成果。
 
六、验收标准:
1、验收方式: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2、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应提交的成果文件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3、成交人提交的成果文件应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符合当地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及规范要求。
4、履约验收阶段产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6、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
 
七、其他要求:
1、正式成果提交纸质成果6套,电子文件光盘2张。主要成果包括:
①开福区可开发建设用地研究报告;
②土地供应分析报告;
③开福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划定方案;
④重点片区征拆规划技术咨询与服务成果汇编;
⑤土地调查监测图斑核实举证技术服务成果。
2、本项目成交金额作为总价包干依据,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成交人遗漏采购文件所列服务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造假,取消其成交资格,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成交人承担。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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