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雷州市水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lt;p style="text-align: center; line-height: 150%;">雷州市水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雷州市水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并采用特许经营的模式方式建设。雷州市人民政府授权雷州市水务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雷州市水务局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现对该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ZJCQ2023-339
2.2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特许经营项目,将清淤提质及雷州市土乐水库、东吴水库、恭坑水库、西湖水库、田西水库、曲溪水库6个水库相关资源通过特许经营方式一并授予特许经营者,由特许经营者定期开展进行水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
(1)本项目为雷州市水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拟对雷州市土乐水库、东吴水库、恭坑水库、西湖水库、田西水库、曲溪水库(以下简称“6个水库”)进行清淤提质,土乐水库清淤量为1043784m?;东吴水库清淤量为1046313m?;恭坑水库清淤量为642020m?;西湖水库清淤量为634315m?;田西水库清淤量为316434m?;曲溪水库清淤量为297437m?。总清淤量为3980303m?。项目正常运营后,可有效提升95500亩农田的灌溉能力和保障雷州市市民供水需求。
(2)项目的特许经营期:30年,从项目设施交付之日起计算。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建设期产出说明:本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对6个水库进行清淤提质,清淤量共3980303m?。第1年计划对土乐水库、恭坑水库、田西水库进行清淤,清淤量合计2002238m?;第2年对东吴水库、西湖水库、曲溪水库进行清淤,清淤量合计1978065m?。第3年项目进入运营期,第3年至第6年平均拍卖建设期清淤物,每年拍卖量为995076 m?。
注:第1年和第2年指特许经营期中的前2年(即建设期2年),分别为2024年1月-2024年12月和2025年1月-2025年12月,以后年份以此类推。
运营期产出说明:本项目运营期为28年,运营内容主要对6个水库进行清淤,确保水库得到安全运行,保证原有功能正常运行。水库清淤按照工程标准和规定,本项目暂定在第7年对土乐水库、第8年对东吴水库、第9年对恭坑水库和西湖水库、第10年对田西水库、曲溪水库进行清淤,总共划分各四个部分进行每年轮换清淤工作。
(3)项目合作方式: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通过对本项目特点的分析,项目采用TROT(移交-改建-运营-移交)运作方式。实施机构将6个水库的经营权转让给特许经营者。特许经营者同时获得利用水库资源的特许经营权,向政府方支付特许经营费;特许经营者通过清淤物拍卖收入、灌溉收入、曲溪水库供水收入、水库库面出租养殖收入和土地出租收入等获取项目收入。期满后将水库资源无偿、完好的一并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部门。
(4)本项目总投资为66073.8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921.2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6312.00万元,预备费1378.66万元,建设期利息2461.93万元)。
(5)特许经营权转让价款(6个水库购置费用):45000.00万元。
(6)项目类别:本项目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后续报批建设流程应按水利工程建设有关规定执行。以上建设内容需符合特许经营协议及其补充合同约定,符合各级政府竣工验收规范和届时最新相关建设标准。
2.3 招标范围
本项目项目范围为雷州市土乐水库、东吴水库、恭坑水库、西湖水库、田西水库、曲溪水库6个水库及其原有的服务范围。在特许经营期内由特许经营者负责6个存量水库的投融资、改建、运营、维护及移交工作,运营期提供水库清淤服务、灌溉供水服务、原水供水服务、水库库面出租服务和土地出租服务,并获得清淤物拍卖收入、灌溉收入、曲溪水库供水收入、水库库面出租养殖收入和土地出租收入等营业收入。
在项目服务范围内,项目实施机构授予特许经营者对合作区域的经营权系独家的、排他的权利。除非依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提前终止的,项目实施机构承诺不擅自收回经营权、不减少经营权的内容、不再将经营权授予任何第三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3.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注:最终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作为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不设置投标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3 年 9 月 8 日 / 时(北京时间,下同)。
4.3 答疑提问截止时间: 2023 年 9 月 18 日 17 时。提问为匿名方式,通过邮箱提出邮箱地址:zj3289979@126.com。
4.4 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发布时间: 2023 年 9 月 21 日,统一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发布(内容在网站发布后将视作已告知所有投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0月 13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六楼) 1 号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合格的投标单位不少于3个,大于或等于3个均可直接参加。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重新组织招标。
5.5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递交投标文件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或投标保证金保证保险保函原件(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转账形式或采用电子形式的保函、保证保险或担保形式可不提供保函原件)。
如未按要求提交上述资料,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https://ygp.gdzwfw.gov.cn/#/440800/index)平台上发布。如需对本公告进行修改、补充,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https://ygp.gdzwfw.gov.cn/#/440800/index)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 异议与投诉
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雷州市水务局实名投诉,电话:0759-8802380。(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7.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消失。
8. 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雷州市水务局
地址:湛江市雷州市西湖街道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59-8802380
招标代理: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5号祺祥大厦三楼
联系人:邱素萍
电话:0759-3289979
传真:0759-3289718
电子邮箱:zj3289979@126.com
2023 年 9 月 8 日
附件: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四、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并非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本公司无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六、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七、与招标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未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作为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1. 招标条件
雷州市水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并采用特许经营的模式方式建设。雷州市人民政府授权雷州市水务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雷州市水务局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现对该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ZJCQ2023-339
2.2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特许经营项目,将清淤提质及雷州市土乐水库、东吴水库、恭坑水库、西湖水库、田西水库、曲溪水库6个水库相关资源通过特许经营方式一并授予特许经营者,由特许经营者定期开展进行水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
(1)本项目为雷州市水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拟对雷州市土乐水库、东吴水库、恭坑水库、西湖水库、田西水库、曲溪水库(以下简称“6个水库”)进行清淤提质,土乐水库清淤量为1043784m?;东吴水库清淤量为1046313m?;恭坑水库清淤量为642020m?;西湖水库清淤量为634315m?;田西水库清淤量为316434m?;曲溪水库清淤量为297437m?。总清淤量为3980303m?。项目正常运营后,可有效提升95500亩农田的灌溉能力和保障雷州市市民供水需求。
(2)项目的特许经营期:30年,从项目设施交付之日起计算。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建设期产出说明:本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对6个水库进行清淤提质,清淤量共3980303m?。第1年计划对土乐水库、恭坑水库、田西水库进行清淤,清淤量合计2002238m?;第2年对东吴水库、西湖水库、曲溪水库进行清淤,清淤量合计1978065m?。第3年项目进入运营期,第3年至第6年平均拍卖建设期清淤物,每年拍卖量为995076 m?。
注:第1年和第2年指特许经营期中的前2年(即建设期2年),分别为2024年1月-2024年12月和2025年1月-2025年12月,以后年份以此类推。
运营期产出说明:本项目运营期为28年,运营内容主要对6个水库进行清淤,确保水库得到安全运行,保证原有功能正常运行。水库清淤按照工程标准和规定,本项目暂定在第7年对土乐水库、第8年对东吴水库、第9年对恭坑水库和西湖水库、第10年对田西水库、曲溪水库进行清淤,总共划分各四个部分进行每年轮换清淤工作。
(3)项目合作方式: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通过对本项目特点的分析,项目采用TROT(移交-改建-运营-移交)运作方式。实施机构将6个水库的经营权转让给特许经营者。特许经营者同时获得利用水库资源的特许经营权,向政府方支付特许经营费;特许经营者通过清淤物拍卖收入、灌溉收入、曲溪水库供水收入、水库库面出租养殖收入和土地出租收入等获取项目收入。期满后将水库资源无偿、完好的一并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部门。
(4)本项目总投资为66073.8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921.2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6312.00万元,预备费1378.66万元,建设期利息2461.93万元)。
(5)特许经营权转让价款(6个水库购置费用):45000.00万元。
(6)项目类别:本项目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后续报批建设流程应按水利工程建设有关规定执行。以上建设内容需符合特许经营协议及其补充合同约定,符合各级政府竣工验收规范和届时最新相关建设标准。
2.3 招标范围
本项目项目范围为雷州市土乐水库、东吴水库、恭坑水库、西湖水库、田西水库、曲溪水库6个水库及其原有的服务范围。在特许经营期内由特许经营者负责6个存量水库的投融资、改建、运营、维护及移交工作,运营期提供水库清淤服务、灌溉供水服务、原水供水服务、水库库面出租服务和土地出租服务,并获得清淤物拍卖收入、灌溉收入、曲溪水库供水收入、水库库面出租养殖收入和土地出租收入等营业收入。
在项目服务范围内,项目实施机构授予特许经营者对合作区域的经营权系独家的、排他的权利。除非依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提前终止的,项目实施机构承诺不擅自收回经营权、不减少经营权的内容、不再将经营权授予任何第三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3.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注:最终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作为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不设置投标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3 年 9 月 8 日 / 时(北京时间,下同)。
4.3 答疑提问截止时间: 2023 年 9 月 18 日 17 时。提问为匿名方式,通过邮箱提出邮箱地址:zj3289979@126.com。
4.4 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发布时间: 2023 年 9 月 21 日,统一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发布(内容在网站发布后将视作已告知所有投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0月 13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六楼) 1 号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合格的投标单位不少于3个,大于或等于3个均可直接参加。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重新组织招标。
5.5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递交投标文件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或投标保证金保证保险保函原件(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转账形式或采用电子形式的保函、保证保险或担保形式可不提供保函原件)。
如未按要求提交上述资料,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https://ygp.gdzwfw.gov.cn/#/440800/index)平台上发布。如需对本公告进行修改、补充,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https://ygp.gdzwfw.gov.cn/#/440800/index)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 异议与投诉
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雷州市水务局实名投诉,电话:0759-8802380。(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7.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消失。
8. 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雷州市水务局
地址:湛江市雷州市西湖街道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59-8802380
招标代理: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5号祺祥大厦三楼
联系人:邱素萍
电话:0759-3289979
传真:0759-3289718
电子邮箱:zj3289979@126.com
2023 年 9 月 8 日
附件: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四、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并非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本公司无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六、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七、与招标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未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作为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