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澄清公告】东莞市建成区河涌水质提升及排水管网提质增效项目(二期)、东莞市寒溪河流域水质提升及排水管网提质增效项目(一期)、东莞市东江下游片区水质提升及排水管网提质增效项目(一期)第一阶段工程代建服务答疑回复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419000748008722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东莞市建成区河涌水质提升及排水管网提质增效项目(二期)、东莞市寒溪河流域水质提升及排水管网提质增效项目(一期)、东莞市东江下游片区水质提升及排水管网提质增效项目(一期)第一阶段工程代建服务
项目编号 E4419000748008722001
交易机构名称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更正公告
1、评标办法前附表3中第1项“企业信誉中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承接或管理过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类代建服务项目获得工程类奖项”。获奖项目中所承接的“含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或“项目管理服务”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获得工程类奖项的项目,是否可以作为有效业绩被认定? 答:否,评分标准要求为代建服务项目获得工程类奖项,其他具体评分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评标办法前附表3中第2项“企业类似业绩中,投标人自2019年1月至今承接或管理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类代建服务项目业绩的”。企业类似项目业绩中所承接的“含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或“项目管理服务”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业绩,是否可以作为有效业绩被认定? 答:否,评分标准要求为代建服务项目业绩,其他具体评分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评标办法前附表3中第3项“首席责任人(项目负责人)中,自2019年01月01日起作为首席责任人(项目负责人)承接或管理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类代建服务项目业绩的”。首席负责人项目业绩中是否包含作为首席责任人(项目负责人)承接的“含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或“项目管理服务”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业绩,是否可以作为有效业绩被认定? 答:否,评分标准要求为作为首席责任人(项目负责人)的代建服务项目业绩,其他具体评分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前附表3中第4项“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中,自2019年01月01日起作为首席责任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承接或管理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类代建服务项目业绩的”。技术负责人项目业绩是否包含作为首席责任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承接的“含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或“项目管理服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业绩,是否可以作为有效业绩被认定? 答:否,评分标准要求为作为首席责任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代建服务项目业绩,其他具体评分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结合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一《主要岗位人员基本要求表》设置的人员“资格与经历”要求为具有“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请问投标文件格式中“拟投入项目主要岗位人员简历表”需填写的“执业注册”情况,是否可理解为填写“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名称或职业资格名称或注册证名称”均可? 答:填写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名称或职业资格名称或注册证名称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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