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4-5085]越秀南AD013907地块项目1号~3号楼精装修施工专业承包工程资审结果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越秀南AD013907地块项目1号~3号楼精装修施工专业承包工程[项目编号:JG2024-5085]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城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020-33970585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28866216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城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0月30日 附件:资格后审结果公示.pdf
资格审查报告(去名).pdf
越秀南AD013907地块项目1号~3号楼精装修施工专业承包工程[项目编号:JG2024-5085]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主)广州市市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金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广西华利达建筑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广东金华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城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020-33970585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28866216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城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0月30日 附件:资格后审结果公示.pdf
资格审查报告(去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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