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山西保利裕丰煤业有限公司2023年度污染源监测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5/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山西保利裕丰煤业有限公司
2023年度污染源监测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山西保利裕丰煤业有限公司关于《污染源监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潜在的合格报价人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询价单位:山西保利裕丰煤业有限公司
2.询价项目名称:2023年污染源监测服务项目
3.项目地点: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
4.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排污单位应按照最新的《监测方案》开展监测活动,每季度对水、大气、厂界噪声、土壤等无组织、有组织排放项目进行监测,出具电子版及纸质版报告(3份),并在临汾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实时发布平台公示。裕丰公司需委托资质单位重新修编自行监测方案并备案进行监测。(以合同为准)
5.报价方式:报价单位需现场实地核实项目情况,本次询比价报价为总价(含税),付款方式执行山西保利裕丰煤业有限公司相关制度流程。
6.技术要求: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规程、规定的要求。
7.服务内容:主要为污染源自行监测项目的现场勘察、方案编制、现场监测及报告编写工作,每季度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监测报告3份,具体监测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以合同为准)
8.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9.项目期限:合同服务周期为1年
二、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乙方开具合同全额增值税发票,甲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剩余合同价款待合同到期且乙方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后,甲方一次性付清。
2.支付方式:现汇或电子承兑。
3.发票要求: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报价人须知
1、投标人必须具备资格要求。
2、投标人报价要含税且包括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投标人报名时附件内容均需填报并加盖公章上传,报名通过后需进行网上报价(填报含税价)并上传报价单。
四、报价期限
请报价人严格按以下时限投递报价,逾期报价将不被接收。
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5月18日上午9时0分 (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5月21日上午9时0分 (北京时间)
报价揭示时间:2023年5月21日上午9时0分 (北京时间)
五、询价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询价响应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询价响应人必须具备环境监测业务能力、通过检验检测资质认定,持有合格的CMA认证资质证书,且资质附表必须认定类别包括:空气和废气、水和废水、噪声、土壤(45项目)、固废。 3.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在本单位执业及本单位职工(标书提供近期社保缴费证明)。
4.询价响应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没有被上级环保部门通报过,无因重大合同违约引起败诉的仲裁、诉讼及纠纷情况,不得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记录截图) 。
5.询价响应人需提供近三年具有环境监测服务类相关业绩不少于1份,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及监测报告等证明材料),业绩造假按照报价作废处理。(业绩合同近三年为:2020年5月1日至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中煤集团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和华利公司禁止合作供应商不得参加报价。
六、询价报名和询价文件获取及流程
1.询价响应人必须在“中煤招标网”(http://www.zmzb.com)上免费注册成为会员。
2.询价响应人查看报名初审结果,审核通过后进行报价。
3.询价响应人根据页面提示上传报名要求的相关资料(法人营业执照及本公告第五条相关证明),并提交项目联系人等信息。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在“中煤招标网”发布。
八.报名流程
1)投标人必须在“中煤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zmzb.com)上登录会员。
2)投标人查找本公告链接进行报名。
3)投标人根据页面提示上传报名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提交项目联系人等信息。
九.服务承诺
1、所有满足资质要求的报价单位,请详细阅读上面的询价内容,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报出最具竞争力的价格,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均应在现场勘察时当面提出沟通答疑。
2、此询比价及报价均具有法律效应,请在报价时认真填写并做出正确报价,我公司根据报价来确定中标单位。如中标后,未执行合同,则视为放弃合作,同时出具书面证明予以澄清缘由,放弃合作的报价机构及单位将在一定期限内,本公司有权拒绝与之合作,在第一名放弃后,同时满足3家报价,直接延顺至第二名合作。
3、满足我公司项目技术要求,如果中标未能满足,我公司有权拒绝与之合作。
十.联系方式
询价单位:山西保利裕丰煤业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昌宁镇门家沟村
联系人:连先生
联系电话:15935738234
附件1:
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我方自愿在参与贵方组织的商业往来活动中,加强有关人员廉洁从业管理,恪守商业道德,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特作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
二、不伙同他人串标、围标或非法排挤竞争对手,不在商业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损害贵方合法权益。
三、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
四、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六、不为贵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七、不违反规定为贵方工作人员在我方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
八、不利用非法手段向贵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贵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九、贵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我方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十、未经贵方同意,我方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贵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
我方自愿接受社会及贵方监督,如有违反约定,承诺及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如导致贵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愿意按照双方约定赔付违约金,并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给贵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同意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结算合同未支付款项,赔偿贵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并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
承诺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2:
法人代表授权书
山西保利裕丰煤业有限公司:
(响应人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全权代表名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询价采购,全权处理询价采购和由此而产生的合同签订及合同执行等商务活动相关的一切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说明。
法定代表签字盖章:
响应人全称(公章):
地 址:
附:
全权代表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传 真:
手 机:
邮政编码:
附件3:
商务条款偏离表
注:响应人提报的响应文件中与询价文件的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商务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响应人接受询价文件的要求。
响应单位(盖章):
附件4:
技术规格偏离表
注:响应人应在技术规格说明书中详细列出报价货物的技术性能和主要技术参数,如响应人提报的技术规格书中与询价文件的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技术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响应人接受询价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
响应单位(盖章):
附件5:
资质证明文件
详见公告第五条相关要求
附件6:
业绩
附件7:
信用记录查询
询价响应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记录截图。
第四章 技术要求
裕丰公司自行监测技术规格书
一、监测内容
(一)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
1、监测内容
废气主要排放源、废气排放口数量。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见表3-1。
表3-1 废气污染源手工监测内容一览表
2、手工监测点位示意图
图3-1筛分车间监测点位示意图
图3-2装卸场所、贮存场所无组织监测点位示意图
图3-3矸石场无组织监测点位示意图
(二)水污染物排放监测
工业场地设置一座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 25m3/h。本项目井下矿井水处理设施和井上矿井水处理设施联合使用,处理后出水回用于处理后出水回用于地面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用于绿化、道路洒水及筛分车间,不外排。
表3-3 废水污染物手工监测内容一览表
2、废水手工监测点位示意图
图3-4 矿井水处理站监测点位示意图
图3-5 生活污水处理站监测点位示意图
(三)厂界噪声监测
1、监测内容
厂界噪声监测内容见表3-5。
表3-5 厂界噪声监测内容一览表
2、监测点位示意图
厂界四周布设8个噪声监测点,分布点位示意图见下图。
图3-6厂界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
(四)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2、监测点位示意图
图3-7土壤(填沟造地、矸石场)监测点位示意图
图3-8土壤(工业场地)监测点位示意图
图3-9土壤(新建北风井场地)监测点位示意图
(五)排污单位周边环境质量监测
1、企业周边环境质量监测内容
表3-6 排污单位周边环境质量监测内容一览表
2、监测点位示意图
图3-10地下水监测点位示意图
图3-11环境空气(填沟造地区)监测点位示意图
图3-12环境空气监测点位示意图
二、自行监测质量控制
(一)手工监测质量控制
1、监测分析方法要求:首先采用国家标准方法,在没有国标方法时,采用行业标准方法或国家环保部推荐方法(尽可能与监督性监测方法一致)。
2、仪器要求:所有监测仪器、量具均经过质检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3、环境空气、废气监测要求: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194-2017)及其修改单、《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373-2007)、《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等相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进行。
4、水质监测分析要求:水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处理按照《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91.1-2019)《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373-2007)《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的要求进行。
5、噪声监测要求:布点、测量、气象条件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要求进行,声级计在测量前、后必须在测量现场进行声学校准。
6、土壤监测要求:土壤按照《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和《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 1019-2019)中的要求进行。
7、记录报告要求:现场监测和实验室分析原始记录应详细、准确、不得随意涂改。监测数据和报告经“三校”“三审”。
三、执行标准
各类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见表5-1。
表5-1 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续)表5-1 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续)表5-1 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表5-2 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土壤)
(续)表4 执行标准表
四、信息记录和报告
(一)信息记录
1、手工监测的记录
(1)采样记录:采样日期、采样时间、采样点位、混合取样的样品数量、采样器名称、采样人姓名等。
(2)样品保存和交接:样品保存方式、样品传输交接记录。
(3)样品分析记录:分析日期、样品处理方式、分析方法、质控措施、分析结果、分析人姓名等。
(4)质控记录:质控结果报告单。
2、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
记录监测期间企业及各主要生产设施运行状况(包括停机、启动情况)、产品产量、主要原辅料使用量、取水量、主要燃料消耗量、燃料主要成分、污染治理设施主要运行状态参数、污染治理主要药剂消耗情况等。日常生产中上述信息也需整理成台账保存备查。
3、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产生与处理状况
记录监测期间各类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产生量、综合利用量、处置量、贮存量、倾倒丢弃量,危险废物还应详细记录其具体去向。
(二) 信息报告
排污单位应编写自行监测年度报告,年度报告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监测方案的调整变化情况及变更原因;
2、排污单位及各主要生产设施全年运行天数,各监测点、各监测指标全年监测次数、超标情况、浓度分布情况;
3、按要求开展的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状况监测结果;
4、自行监测开展的其他情况说明;
5、排污单位实现达标排放所采取的主要措施。
(三)应急报告
1、监测结果出现超标时,对超标的项目增加监测频次,并检查超标原因;
2、若短期内无法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向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乡宁分局提交事故分析报告,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并采取减轻或防止污染的措施,以及今后的预防及改进措施。若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排放的污水可能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并及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
五、自行监测信息公布
(一)公布方式
1、中标单位需按要求及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裕丰公司自行监测信息,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自行监测信息。
2、通过本单位对外公示栏公开自行监测信息。
(二)公布内容
1、基础信息:排污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所属行业、地理位置、生产周期、联系方式、委托监测机构名称等;
2、自行监测方案(企业基础信息、自行监测内容如有变更,应重新编制自行监测方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公布);
3、自行监测结果:全部监测点位、监测时间、污染物种类及浓度、标准限值、达标情况、超标倍数、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
4、未开展自行监测的原因;
5、自行监测年度报告;
6、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三)公开时限
1、手工监测数据应于每次监测完成后出具监测报告的次日公开,公开日期不得跨越监测周期;
2、2024年1月底前公布2023年度自行监测年度报告。
备注:
1、检测及评价工作所需的检测仪器、材料等由投标方自备。
2023年度污染源监测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山西保利裕丰煤业有限公司关于《污染源监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潜在的合格报价人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询价单位:山西保利裕丰煤业有限公司
2.询价项目名称:2023年污染源监测服务项目
3.项目地点: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
4.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排污单位应按照最新的《监测方案》开展监测活动,每季度对水、大气、厂界噪声、土壤等无组织、有组织排放项目进行监测,出具电子版及纸质版报告(3份),并在临汾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实时发布平台公示。裕丰公司需委托资质单位重新修编自行监测方案并备案进行监测。(以合同为准)
5.报价方式:报价单位需现场实地核实项目情况,本次询比价报价为总价(含税),付款方式执行山西保利裕丰煤业有限公司相关制度流程。
6.技术要求: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规程、规定的要求。
7.服务内容:主要为污染源自行监测项目的现场勘察、方案编制、现场监测及报告编写工作,每季度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监测报告3份,具体监测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以合同为准)
8.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9.项目期限:合同服务周期为1年
二、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乙方开具合同全额增值税发票,甲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剩余合同价款待合同到期且乙方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后,甲方一次性付清。
2.支付方式:现汇或电子承兑。
3.发票要求: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报价人须知
1、投标人必须具备资格要求。
2、投标人报价要含税且包括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投标人报名时附件内容均需填报并加盖公章上传,报名通过后需进行网上报价(填报含税价)并上传报价单。
四、报价期限
请报价人严格按以下时限投递报价,逾期报价将不被接收。
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5月18日上午9时0分 (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5月21日上午9时0分 (北京时间)
报价揭示时间:2023年5月21日上午9时0分 (北京时间)
五、询价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询价响应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询价响应人必须具备环境监测业务能力、通过检验检测资质认定,持有合格的CMA认证资质证书,且资质附表必须认定类别包括:空气和废气、水和废水、噪声、土壤(45项目)、固废。 3.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在本单位执业及本单位职工(标书提供近期社保缴费证明)。
4.询价响应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没有被上级环保部门通报过,无因重大合同违约引起败诉的仲裁、诉讼及纠纷情况,不得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记录截图) 。
5.询价响应人需提供近三年具有环境监测服务类相关业绩不少于1份,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及监测报告等证明材料),业绩造假按照报价作废处理。(业绩合同近三年为:2020年5月1日至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中煤集团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和华利公司禁止合作供应商不得参加报价。
六、询价报名和询价文件获取及流程
1.询价响应人必须在“中煤招标网”(http://www.zmzb.com)上免费注册成为会员。
2.询价响应人查看报名初审结果,审核通过后进行报价。
3.询价响应人根据页面提示上传报名要求的相关资料(法人营业执照及本公告第五条相关证明),并提交项目联系人等信息。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在“中煤招标网”发布。
八.报名流程
1)投标人必须在“中煤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zmzb.com)上登录会员。
2)投标人查找本公告链接进行报名。
3)投标人根据页面提示上传报名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提交项目联系人等信息。
九.服务承诺
1、所有满足资质要求的报价单位,请详细阅读上面的询价内容,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报出最具竞争力的价格,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均应在现场勘察时当面提出沟通答疑。
2、此询比价及报价均具有法律效应,请在报价时认真填写并做出正确报价,我公司根据报价来确定中标单位。如中标后,未执行合同,则视为放弃合作,同时出具书面证明予以澄清缘由,放弃合作的报价机构及单位将在一定期限内,本公司有权拒绝与之合作,在第一名放弃后,同时满足3家报价,直接延顺至第二名合作。
3、满足我公司项目技术要求,如果中标未能满足,我公司有权拒绝与之合作。
十.联系方式
询价单位:山西保利裕丰煤业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昌宁镇门家沟村
联系人:连先生
联系电话:15935738234
附件1:
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我方自愿在参与贵方组织的商业往来活动中,加强有关人员廉洁从业管理,恪守商业道德,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特作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
二、不伙同他人串标、围标或非法排挤竞争对手,不在商业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损害贵方合法权益。
三、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
四、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六、不为贵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七、不违反规定为贵方工作人员在我方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
八、不利用非法手段向贵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贵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九、贵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我方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十、未经贵方同意,我方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贵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
我方自愿接受社会及贵方监督,如有违反约定,承诺及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如导致贵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愿意按照双方约定赔付违约金,并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给贵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同意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结算合同未支付款项,赔偿贵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并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
承诺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2:
法人代表授权书
山西保利裕丰煤业有限公司:
(响应人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全权代表名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询价采购,全权处理询价采购和由此而产生的合同签订及合同执行等商务活动相关的一切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说明。
法定代表签字盖章:
响应人全称(公章):
地 址:
附:
全权代表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传 真:
手 机:
邮政编码:
附件3: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 文件条目号 | 文件商务条款 | 报价商务条款 | 说明 |
注:响应人提报的响应文件中与询价文件的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商务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响应人接受询价文件的要求。
响应单位(盖章):
附件4:
技术规格偏离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文件条目号 | 文件规格 | 报价规格 | 偏离 | 说明 |
注:响应人应在技术规格说明书中详细列出报价货物的技术性能和主要技术参数,如响应人提报的技术规格书中与询价文件的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技术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响应人接受询价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
响应单位(盖章):
附件5:
资质证明文件
详见公告第五条相关要求
附件6:
业绩
附件7:
信用记录查询
询价响应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记录截图。
第四章 技术要求
裕丰公司自行监测技术规格书
一、监测内容
(一)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
1、监测内容
废气主要排放源、废气排放口数量。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见表3-1。
表3-1 废气污染源手工监测内容一览表
序号 | 污染源 类型 | 污染源 名称 | 排放口 名称 | 监测点位 | 监测 项目 | 监测 频次 | 样品 个数 |
1 | 固定源废气 | 筛分车间 | / | 布袋除尘器排气筒上 | 颗粒物 | 每年一次,每次一天 | 每次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2 | 无组织废气 | 装卸场所、贮存场所 | / | 上风向1个参照点,下风向周界10m范围内设4个监控点 | 颗粒物、SO2 | 每季度一次,每次一天 | 每次采样至少3个 |
3 | 矸石堆场 | / | 矸石场外上风向1个参照点,下风向周界10m范围内设4个监控点 | 颗粒物、SO2 | 每季度一次,每次一天 | 每次采样至少3个 | |
4 | 固定源废气 | 焊烟排口 | / | 焊烟、喷涂车间排气筒上 | 颗粒物 | 每年一次,每次一天 | 每次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2、手工监测点位示意图
图3-1筛分车间监测点位示意图
图3-2装卸场所、贮存场所无组织监测点位示意图
图3-3矸石场无组织监测点位示意图
(二)水污染物排放监测
工业场地设置一座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 25m3/h。本项目井下矿井水处理设施和井上矿井水处理设施联合使用,处理后出水回用于处理后出水回用于地面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用于绿化、道路洒水及筛分车间,不外排。
表3-3 废水污染物手工监测内容一览表
序号 | 编号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样品个数 | 测试要求 |
1 | DW001 | 矿井水处理站 | pH、氟化物、六价铬、氰化物、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CODCr、BOD5、氨氮、硫化物、总磷、总氮、挥发酚、LAS、铜、锌、铅、镉、砷、汞、硒、粪大肠菌群、水温、石油类、流量 | 季/1次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
2 | DW002 | 生活污水处理站 | pH、CODCr、BOD5、氨氮、SS、色度、嗅、浊度、TDS、BOD5、氨氮、LAS、铁、锰、溶解氧、总余氯、总大肠菌群 | 季/1次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
3 | / | 雨水外排口 | CODCr | 有流动水 排放时监 测,1 季/ 天 | 排放期间监测1次 | / |
4 | / | 填沟造地下游地下水监测 | pH、氟化物、六价铬、氰化物、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CODCr、BOD5、氨氮、硫化物、总磷、总氮、挥发酚、LAS、铜、锌、铅、镉、砷、汞、硒、粪大肠菌群等 | 季/1次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
备注 | 如遇异常,加密监测 |
2、废水手工监测点位示意图
图3-4 矿井水处理站监测点位示意图
图3-5 生活污水处理站监测点位示意图
(三)厂界噪声监测
1、监测内容
厂界噪声监测内容见表3-5。
表3-5 厂界噪声监测内容一览表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监测方法及依据 | 方法 检出限 | 仪器设备 名称和型号 |
工业场地厂界四周布设8个点位 | Leq | 每季度一次,监测1天,昼、夜各1次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 —— | 多功能声级计AWA5688 |
2、监测点位示意图
厂界四周布设8个噪声监测点,分布点位示意图见下图。
图3-6厂界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
(四)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监测类别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土壤 | 1#填沟造地消力池下游50m | 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挥发性有机物: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半挥发性有机物: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 | 1年1次 |
原有矸石场消力池下游50m | |||
工业场地下游50m | |||
工业场地危险废物暂存间、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 | |||
新建北风井场地下游50m |
2、监测点位示意图
图3-7土壤(填沟造地、矸石场)监测点位示意图
图3-8土壤(工业场地)监测点位示意图
图3-9土壤(新建北风井场地)监测点位示意图
(五)排污单位周边环境质量监测
1、企业周边环境质量监测内容
表3-6 排污单位周边环境质量监测内容一览表
监测类别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环境空气 | 填沟造地区 | TSP、PM10、SO2、NO2 | 每季度1次, 每期连续7天。 |
坪头村 | |||
会节头村 | |||
地下水 | 1#工业场地深井 | pH、总硬度、耗氧量、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硫酸盐、氟化物、铁、锰、砷、汞、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水位 | 每年3次,丰、平、枯水期各1次,每次连续3天。对水位进行动态观测。 |
2#门家沟 | |||
3#柴家庄 |
2、监测点位示意图
图3-10地下水监测点位示意图
图3-11环境空气(填沟造地区)监测点位示意图
图3-12环境空气监测点位示意图
二、自行监测质量控制
(一)手工监测质量控制
1、监测分析方法要求:首先采用国家标准方法,在没有国标方法时,采用行业标准方法或国家环保部推荐方法(尽可能与监督性监测方法一致)。
2、仪器要求:所有监测仪器、量具均经过质检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3、环境空气、废气监测要求: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194-2017)及其修改单、《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373-2007)、《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等相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进行。
4、水质监测分析要求:水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处理按照《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91.1-2019)《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373-2007)《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的要求进行。
5、噪声监测要求:布点、测量、气象条件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要求进行,声级计在测量前、后必须在测量现场进行声学校准。
6、土壤监测要求:土壤按照《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和《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 1019-2019)中的要求进行。
7、记录报告要求:现场监测和实验室分析原始记录应详细、准确、不得随意涂改。监测数据和报告经“三校”“三审”。
三、执行标准
各类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见表5-1。
表5-1 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污染源类型 | 序号 | 污染源 名称 | 标准名称 | 监测项目 | 标准限值 | 确定依据 |
固定源废气 | 1 | 筛分车间 |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 | 颗粒物 | 80mg/m3 | 现行标准 |
无组织废气 | 1 | 装卸场所、贮存场所 |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 | 颗粒物 | 1.0mg/m3 | 现行标准 |
二氧化硫 | 0.4mg/m3 | |||||
2 | 矸石场 | 颗粒物 | 1.0mg/m3 | |||
二氧化硫 | 0.4mg/m3 | |||||
厂界噪声 | 1 | 工业场地厂界1-8#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 昼间 | 60dB(A) | 现行标准 |
夜间 | 50dB(A) | |||||
环境空气 | 1 | 填沟造地区、坪头村、会节头村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 TSP | 300μg/m3 | 现行标准 |
2 | PM10 | 150μg/m3 | ||||
3 | SO2 | 150μg/m3 | ||||
4 | NO2 | 80μg/m3 | ||||
污水 | 1 | 矿井水处理站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Ⅲ类标准 | pH | 6-9 | |
氟化物 | ≤1.0mg/L | |||||
六价铬 | ≤0.05mg/L | |||||
氰化物 | ≤0.2mg/L | |||||
溶解氧 | ≥5mg/L |
(续)表5-1 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污染源类型 | 序号 | 污染源 名称 | 标准名称 | 监测项目 | 标准限值 | 确定依据 |
污水 | 1 | 矿井水处理站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Ⅲ类标准 | 高锰酸盐指数 | ≤6mg/L | 现行标准 |
CODCr | ≤20mg/L | |||||
BOD5 | ≤4mg/L | |||||
氨氮 | ≤1.0mg/L | |||||
硫化物 | ≤0.2mg/L | |||||
总磷 | ≤0.2mg/L | |||||
总氮 | ≤1.0mg/L | |||||
挥发酚 | ≤0.005mg/L | |||||
LAS | ≤0.2mg/L | |||||
铜 | ≤1.0mg/L | |||||
锌 | ≤1.0mg/L | |||||
镉 | ≤0.005mg/L | |||||
铅 | ≤0.05mg/L | |||||
汞 | ≤0.0001mg/L | |||||
砷 | ≤0.05mg/L | |||||
硒 | ≤0.01mg/L | |||||
粪大肠菌群 | ≤10000个/L | |||||
石油类 | ≤0.05mg/L | |||||
2 | 生化污水处理站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表1 | pH | 6-9 | ||
色度 | 15倍 | |||||
嗅 | 无不快感 | |||||
浊度 | 5NTU | |||||
TDS | 1000mg/L | |||||
BOD5 | 10mg/L | |||||
氨氮 | 5mg/L | |||||
LAS | 0.5mg/L | |||||
铁 | 0.3mg/L | |||||
锰 | 0.1mg/L |
(续)表5-1 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污染源类型 | 序号 | 污染源 名称 | 标准名称 | 监测项目 | 标准限值 | 确定依据 |
污水 | 2 | 生化污水处理站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表1 | 溶解氧 | ≥2.0mg/L | 现行标准 |
总余氯 | 1.0mg/L | |||||
总大肠菌群 | 无 | |||||
地下水 | 1 | 1#工业场地深井、2#门家沟、3#柴家庄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Ⅲ类标准 | pH | 6.5-8.5 | |
总硬度 | 450mg/L | |||||
硫酸盐 | 250mg/L | |||||
硝酸盐氮 | 20.0mg/L | |||||
亚硝酸盐氮 | 1.00mg/L | |||||
氟化物 | 1.0mg/L | |||||
耗氧量 | 3.0mg/L | |||||
细菌总数 | 100CFU/mL | |||||
总大肠菌群 | 3.0CFU/100mL | |||||
铁 | 0.3mg/L | |||||
锰 | 0.10mg/L | |||||
砷 | 0.01mg/L | |||||
汞 | 0.001mg/L |
表5-2 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土壤)
污染源类别 | 标准名称 | 污染物名称 | 单位 | 标准限值 |
土壤 |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标准 | 砷 | mg/kg | 60 |
镉 | mg/kg | 65 | ||
六价铬 | mg/kg | 5.7 | ||
铜 | mg/kg | 18000 | ||
铅 | mg/kg | 800 | ||
汞 | mg/kg | 38 | ||
镍 | mg/kg | 900 | ||
四氯化碳 | mg/kg | 2.8 | ||
氯仿 | mg/kg | 0.9 | ||
氯甲烷 | mg/kg | 37 | ||
1,1-二氯乙烷 | mg/kg | 9 | ||
1,2-二氯乙烷 | mg/kg | 5 | ||
1,1二氯乙烯 | mg/kg | 66 | ||
顺-1,2二氯乙烯 | mg/kg | 596 | ||
反-1,2二氯乙烯 | mg/kg | 54 | ||
二氯甲烷 | mg/kg | 616 | ||
1,2二氯丙烷 | mg/kg | 5 | ||
1,1,1,2-四氯乙烷 | mg/kg | 10 | ||
1,1,2,2-四氯乙烷 | mg/kg | 6.8 | ||
四氯乙烯 | mg/kg | 53 | ||
1,1,1-三氯乙烷 | mg/kg | 840 | ||
1,1,2-三氯乙烷 | mg/kg | 2.8 | ||
三氯乙烯 | mg/kg | 2.8 | ||
1,2,3-三氯丙烷 | mg/kg | 0.5 | ||
氯乙烯 | mg/kg | 0.43 | ||
苯 | mg/kg | 4 | ||
氯苯 | mg/kg | 270 | ||
1,2-二氯苯 | mg/kg | 560 | ||
1,4-二氯苯 | mg/kg | 20 | ||
乙苯 | mg/kg | 28 | ||
苯乙烯 | mg/kg | 1290 | ||
甲苯 | mg/kg | 1200 | ||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 | mg/kg | 570 | ||
邻二甲苯 | mg/kg | 640 | ||
硝基苯 | mg/kg | 76 | ||
苯胺 | mg/kg | 260 | ||
2-氯酚 | mg/kg | 2256 |
(续)表4 执行标准表
污染源类别 | 标准名称 | 污染物名称 | 单位 | 标准限值 |
土壤 |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标准 | 苯并[a]蒽 | mg/kg | 15 |
苯并[a]芘 | mg/kg | 1.5 | ||
苯并[b]荧蒽 | mg/kg | 15 | ||
苯并[k]荧蒽 | mg/kg | 151 | ||
䓛 | mg/kg | 1293 | ||
二苯并[a,h]蒽 | mg/kg | 1.5 | ||
茚并[1,2,3-cd]芘 | mg/kg | 15 | ||
萘 | mg/kg | 70 | ||
石油烃(C10-C40) | mg/kg | 4500 | ||
氰化物 | mg/kg | 135 |
四、信息记录和报告
(一)信息记录
1、手工监测的记录
(1)采样记录:采样日期、采样时间、采样点位、混合取样的样品数量、采样器名称、采样人姓名等。
(2)样品保存和交接:样品保存方式、样品传输交接记录。
(3)样品分析记录:分析日期、样品处理方式、分析方法、质控措施、分析结果、分析人姓名等。
(4)质控记录:质控结果报告单。
2、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
记录监测期间企业及各主要生产设施运行状况(包括停机、启动情况)、产品产量、主要原辅料使用量、取水量、主要燃料消耗量、燃料主要成分、污染治理设施主要运行状态参数、污染治理主要药剂消耗情况等。日常生产中上述信息也需整理成台账保存备查。
3、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产生与处理状况
记录监测期间各类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产生量、综合利用量、处置量、贮存量、倾倒丢弃量,危险废物还应详细记录其具体去向。
(二) 信息报告
排污单位应编写自行监测年度报告,年度报告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监测方案的调整变化情况及变更原因;
2、排污单位及各主要生产设施全年运行天数,各监测点、各监测指标全年监测次数、超标情况、浓度分布情况;
3、按要求开展的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状况监测结果;
4、自行监测开展的其他情况说明;
5、排污单位实现达标排放所采取的主要措施。
(三)应急报告
1、监测结果出现超标时,对超标的项目增加监测频次,并检查超标原因;
2、若短期内无法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向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乡宁分局提交事故分析报告,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并采取减轻或防止污染的措施,以及今后的预防及改进措施。若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排放的污水可能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并及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
五、自行监测信息公布
(一)公布方式
1、中标单位需按要求及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裕丰公司自行监测信息,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自行监测信息。
2、通过本单位对外公示栏公开自行监测信息。
(二)公布内容
1、基础信息:排污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所属行业、地理位置、生产周期、联系方式、委托监测机构名称等;
2、自行监测方案(企业基础信息、自行监测内容如有变更,应重新编制自行监测方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公布);
3、自行监测结果:全部监测点位、监测时间、污染物种类及浓度、标准限值、达标情况、超标倍数、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
4、未开展自行监测的原因;
5、自行监测年度报告;
6、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三)公开时限
1、手工监测数据应于每次监测完成后出具监测报告的次日公开,公开日期不得跨越监测周期;
2、2024年1月底前公布2023年度自行监测年度报告。
备注:
1、检测及评价工作所需的检测仪器、材料等由投标方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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