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洪江市黔城镇九木冲北矿区炭质板岩矿区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整治工程(EPC) (项目名称) 已由洪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洪发改〔2023〕101号关于洪江市黔城镇九木冲北矿区炭质板岩矿区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整治工程(EPC)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洪发改〔2023〕103号关于洪江市黔城镇九木冲北矿区炭质板岩矿区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整治工程(EPC)概算总投资的批复、洪环发〔2023〕5号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关于洪江市黔城镇九木冲北矿区炭质板岩矿区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整治工程(EPC)初步设计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洪江市公共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环保专项治理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上级环保专项治理资金占91.28%,地方配套资金占8.72% ,招标人为洪江市公共工程建设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洪江市黔城镇铁坑村九木冲北矿区 2.2 规模:1、对矿区内矸石、采矿废石采用集中堆存、平整降坡、原位封场处置的方式妥善处置矿区内分散弃置的固废,项目区域内清挖转运52163m3固废,回填52276m3固废和外借土方; 2、对固废集中堆存点坡脚处修建浆砌石挡墙,加固堆体。共修建4处挡墙,北矿点3处,南矿点1处,合计313.8m; 3、对集中堆存区域25439m2进行表面防渗处置,对集中堆存区域和清挖区域合计35272m2进行生态恢复。修建1958.5m环场截洪沟,1734.5m排水沟。修建配套位移观测点位和水质监测井; 4、巷道清理及加固490m,防水闸墙混凝土浇注446m3;防水闸墙前后注浆4030m3;钻孔约4100m,碱性滤料300m3; 5、对3.4万m2裸露山体边坡进行挂网砼喷射,并采用植生袋方式恢复边坡生态; 6、建临时施工便道500m,对14000m2取土场进行生态恢复。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 18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为 150 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合格;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 合格。 2.5 保修要求: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2.6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洪江市黔城镇九木冲北矿区炭质板岩矿区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整治工程(EPC)的设计、施工等,工程达到验收合格条件后交付业主,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和验收等全面负责。具体以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清单为准。 2.7 招标编号:HNSF2023-47。 2.8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 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且联合体各方须分别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联合体成员的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联合体成员的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4)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7)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23 年09 月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 起,在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潜在投标人可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处预览 PDF 版本招标文件,如需下载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文件须先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 (CA 证书,含电子印章) 、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见外网公告,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1 (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09 月 26 日09 时30 分,地点为怀化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行政监管部门) 的监督, 联系方式:0745-7731877。 8. 其他 (1.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应登陆怀化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hnsggzy.com)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可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1.2)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1.3)移动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咨询电话:4009980000、15073638640.介质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咨询地址: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咨询电话:07452765933、07452719330。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4121592。 (2)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3)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等情形而影响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可采取项目延期、延长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4)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或在平台递交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内容错误的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与结果。 (5)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熟悉系统操作和软件操作,如因不会操作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等)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洪江市公共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地址:湖南省洪江市发改局一楼 邮编:411816 联系人:卢先生 电话:13874434324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洪江市西南大市场14栋11-13门面 邮编:418116 联系人:刘湘军 电话:18774705977 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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