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哈尔滨临空经济区生活配套区回迁安置项目一期工程第三标段外窗及氟碳门采购及安装
金额
329.19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0100g23015
预算金额329.19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寇丹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0
公告正文
哈尔滨临空经济区生活配套区回迁安置项目一期工程第三标段外窗及氟碳门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0100G2301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临空经济区生活配套区回迁安置项目”,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四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第三标段外窗及氟碳门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临空经济区生活配套区回迁安置项目一期工程第三标段外窗及氟碳门采购及安装。
2.2项目地点:哈尔滨市临空经济区临空第三大道、太安路、临空第四大道与雨水排放渠围合。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金属(塑钢、断桥)窗及保温氟碳门,具体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金属(塑钢、断桥)窗及保温氟碳门的供货、运输(含装卸车及运至指定安装地点)、保管、安装、调试工作,直至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并交付使用,以及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交货期:自安装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货物的供货及安装工作,具体安装时间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2.8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291922.64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可以是制造商,也可以是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14时00分至2023年7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须注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2023年8月10日9时30分
7.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远程解密即可);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9.2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9.3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8543、84518544、83084533。
9.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四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 80 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15104592992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系人:寇丹、曲柠
电话:0451-84215818
传真:0451-84211281
邮箱:Dept1@guofa818.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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