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182024000043
二、项目名称:机关食堂食材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成都市一亩良田蔬菜配送有限公司 | 成都市新津县五津街道太康西路93号 | 下浮:28.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市一亩良田蔬菜配送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餐饮服务 | 中共成都市新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食堂食材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 机关食堂食材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里的服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符合相关的卫生、食品安全、环保等国家标准 | 1,15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祁德秀、徐实、白颍(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进行收取,由成交单位支付,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与代理机构结算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9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计划文号:51011824210200002406[2024]00108。
2.监督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和金融工作局。联系电话:028-82520054。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镇武阳西路163号。
3.本项目服务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当年合同期内考核结果达到三次80分以下的不续签下年度合同。
4.供应商信用融资:①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②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成财采〔2019〕17号”、“成财采发〔2020〕20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成都市新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温州路288号
联系方式:028-69709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祺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兴园3路5号4层1号(金控金融中心)
联系方式:028-82479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邬女士
电话:028-82479797
四川祺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