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南大寺河道整治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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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19133001B01 | ||||||||||||||||||||||||||||||||||||||||
招标内容: | |||||||||||||||||||||||||||||||||||||||||
【南大寺河道整治工程设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大寺河道整治工程设计已由秦皇岛市海港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秦皇岛市海港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南大寺河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海发改审〔2023〕1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市海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秦皇岛市海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南大寺河道整治工程设计
2建设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西部片区,西部快速路及京山铁路桥之间
3建设规模:该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对原河道进行改道,新建上游穿越现状道路涵洞1座,并对下游穿越铁路涵洞进行改造,整治段河道总长827米,对河道两岸进行生态防护,总防护长度1654米。在河道内设置三道跌水,跌水高度1米。防洪等级为20年一遇防洪标准,堤防等级为4级。
4设计服务期限:20天(日历日)
5设计费估算价:107.15万元
6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成员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4)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24 09:00至2023-11-3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19 14: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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