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淀区永丰产业基地L地块HD00-0411-0071地块项目幕墙工程招标公告
吊顶
屋面栏杆及栏板
中庭天窗遮阳
屋顶蜘蛛人插杆系统
金属幕帘
雨棚
清洁挂钩系统
幕墙预埋件
中庭入口钢结构
幕墙施工
中庭天窗钢结构
电梯位置幕墙
幕墙工程系统
通风及防雨百叶
汽车坡道玻璃幕墙
金额
14124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fzzfa02400451
预算金额
14124万元
招标公司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石工58818505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张工
标书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公告正文
海淀区永丰产业基地L地块HD00-0411-0071地块项目幕墙工程招标公告
2024-08-23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FZZFA02400451
【工程编号:FZZFA02400451】 海淀区永丰产业基地(新)L地块HD00-0411-0071地块项目幕墙工程专业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海淀区永丰产业基地(新)L地块HD00-0411-0071地块项目
已由
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海淀发改(备)〔2023〕97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北京海开云科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为
西北旺镇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海淀区永丰产业基地(新)L地块HD00-0411-0071地块项目幕墙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海淀区永丰产业基地(新)L地块HD00-0411-0071地块项目幕墙工程
2.2 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总幕墙装修面积为49617.05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14124
(万元)
2.3 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西北旺镇
2.4 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243
日历天
2.5 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本幕墙工程范围内的整个幕墙工程系统、中庭天窗钢结构、中庭入口钢结构、吊顶、汽车坡道玻璃幕墙及采光顶、通风及防雨百叶、雨棚、屋面栏杆及栏板、金属幕帘、中庭天窗遮阳、屋顶蜘蛛人插杆系统、清洁挂钩系统、电梯位置幕墙(首层电梯防护栏板、电梯两侧幕墙),地下天井、人防、下沉庭院、地下楼梯部分幕墙施工范围。不包括总包预留预埋完成的幕墙预埋件等。
2.6 其他
总幕墙装修面积为49617.05平方米,最大高度28.25米,最大单体幕墙装修面积12823.39平方米。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
5
年
已完工合同额7000万(含)以上的幕墙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
否决性
惩戒方式。
4.2 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专业承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
(2)其他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
7
家(含),本工程招标
可以
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条件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请于
2024-8-23 17:00:00
至
2024-8-28 17:00:00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上传成功回执。本专业分包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9-3 9:00:00
。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关山路552号
联 系 人:
石工
电 话:
58818505
传 真:
88432116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外亮甲店1号恩济西园产业园16A
联 系 人:
张工、刘工
电 话:
010-88504133-80
传 真:
010-88504300
电子邮件:
/
2024 年 0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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