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食品安全快速检验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4年06月13日 19:0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灵璧县食品安全快速检验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食品加工设备/食品检测、监测设备 | ||
采购单位 |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13日 19:00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张怀英,张虹,李亚丽,王增桂,胡金山,韩秀珍 | ||
总成交金额 | ¥134.5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任斌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726376669 | ||
采购单位 |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726376669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宿州市人民南路中豪国际商业博览城26栋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696701007 |
灵璧县食品安全快速检验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LBCG2024037A-重1
二、项目名称:灵璧县食品安全快速检验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以南、习友路以东检测C楼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叁拾肆万伍仟元整(1345000.00元)
评审得分:96.0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灵璧县食品安全快速检验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灵璧县开展 2024-2026 年度食品安全快检服务及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服务工作,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辖区内 19 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及 1 个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检验室(共计20个快检室)的食品安全快检管养维护服务。 服务要求:快检批次总数总批次数量:52975批次/年。辖区内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检验室每个工作日食用农产品检测不少于 10 个批次,其中每个工作日猪肉至少检测 1 个批次,每周水产品、牛肉、羊肉、畜禽产品至少各检测 2 个批次。19 个市场监督管理所,服务周期内按 250 天/年计算,每个检验室共 2500 批次,19 个快检室共 47500批次。 1 个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快检室,农贸市场快检室每天食用农产品检测不少于 15 个批次。其中每天猪肉至少检测 2 个批次,每周水产品、牛肉、羊肉、畜禽产品 至少各检测 2 个批次。服务周期内按 365 天/年计算,每个快检室 5475 批次。 服务时间:总服务期为3年,采用合同续签模式(1年+1年+1年),本次采购服务期为1年,合同期内,服务标准符合要求,经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合同期内,若中标供应商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且考核不合格,视为中标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服务标准:农药残留项目:采用乙酰胆碱脂酶抑制原理的方法; 执行标准: GB/T5009.199-2003《蔬菜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快速检测》。 2)瘦肉精及水分项目、水产品抗生素项目:采用胶体金原理的方法,执行标准: 农业部 235 号公告《农业部明文规定禁止用于所有食品动物的兽药》。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 5)项目检测方法、检出限符合国家标准。 6)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及宿市监办法【2020】4号《食品安全检验室管理办法》试行标准且在采购方委托权限范围内开展工作。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胡金山(组长),王增桂,李亚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4.88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人民南路中豪国际商业博览城26栋,联系电话:13696701007。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18726376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人民南路中豪国际商业博览城26栋
联系方式:13696701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斌、王涛
电 话:18726376669、13696701007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
中标公告
中小企业声明函
安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P-LBCG2024037A-重1]灵璧县食品安全快速检验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正文
采购文件相关附件(3)
采购文件相关附件(1)
采购文件相关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