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宏达路(惠大高速至一号公路段)工程(一期)施工补遗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各潜在投标人:
一、宏达路(惠大高速至一号公路段)工程(一期)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 已发布,按发布的招标文件规定,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15天前以书面补遗书形式通知各投标人。现以补遗书形式将最高投标限价通知你们:
最高投标限价如下: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亿柒仟叁佰柒拾伍万肆仟伍佰叁拾柒元陆角捌分(273754537.68元)。
二、本项目调整部分施工图以补遗的形式发布通知。
三、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随本补遗书一同发布,各投标人编制报价文件时以本补遗书一同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四、本项目的项目工程造价及权重分配表以补遗的形式发布通知。
项目工程造价一览表
价格单位:元人民币
五、因本补遗书的发出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现延长本项目的开标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将相应顺延,具体时间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
六、本项目答疑及更正内容随本补遗书一同发布,内容如下:
1、投标人问题答疑
① 问:“招标文件P40页2.2.3(2)项目经理资历“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完成过单项城市主干道或以上等级道路长度≥700 米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的得 2分,其他不得分,最高得 2分”,其中备注列明“完成过指在项目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中的任一职务”,请问项目副经理、项目副总工、质量负责人等相关职务是否满足要求?”
答:不满足。
② 问:“招标文件P41页2.2.3(2)技术负责人资历“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完成过单项城市主干道或以上等级道路长度≥700 米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的,得 2分其他不得分,最高得 2分”,其中备注列明“完成过指在项目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中的任一职务”,请问项目副经理、项目副总工、质量负责人等相关职务是否满足要求?”
答:不满足。
③ 问:“招标文件P13页,3.6.1投标文件格式规定“除投标人单位的电子签章外,不允许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添加有关投标人信息的页眉页脚及相关标志标识(如logo)等水印,否则投标无效”。请问:是否可理解为仅规定投标文件页眉页脚及水印不得出现投标人信息及标志标识即可。而对正文中编辑的文字、图表等包含有投标人信息及标志标识不作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④ 问:“从交易中心下载的xml清单,导入后是空白的。”
答: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及工程量清单以补遗书发布为准。
⑤ 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p41页“其他人员”记分错误,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不统一。”
答: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
2、招标文件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更正为:
②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3签字或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及有关规定完成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亲笔签名后,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
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作为中标候选人公示用途,为doc格式或docx格式文件,不需要加盖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指定模块提交。投标人可屏蔽投标文件内的个 人 身 份 证 号 码 等私密信息以及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其余应当与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一致。”
为响应《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个人电子签名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3】54号)要求现更正为:
“1、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及有关规定完成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亲笔签名或通过采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个人电子签名后,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
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作为中标候选人公示用途,为doc格式或docx格式文件,不需要加盖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指定模块提交。投标人可屏蔽投标文件内的个人 身 份 证 号 码等私密信息以及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其余应当与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一致。”
若本补遗书所述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本补遗书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招标人:惠州市交通规划与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越众日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0月18日
一、宏达路(惠大高速至一号公路段)工程(一期)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 已发布,按发布的招标文件规定,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15天前以书面补遗书形式通知各投标人。现以补遗书形式将最高投标限价通知你们:
最高投标限价如下: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亿柒仟叁佰柒拾伍万肆仟伍佰叁拾柒元陆角捌分(273754537.68元)。
二、本项目调整部分施工图以补遗的形式发布通知。
三、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随本补遗书一同发布,各投标人编制报价文件时以本补遗书一同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四、本项目的项目工程造价及权重分配表以补遗的形式发布通知。
项目工程造价一览表
价格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 专业工程名称 | 最高限价值 |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 暂列金额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1 | 道路工程 | 90909998.60 | 3431779.62 | / | 540046.71 |
2 | HA1K0+187.859 惠澳大道一号跨线桥 | 4616033.72 | 166587.91 | / | / |
3 | HA2K0+229.042 惠澳大道二号跨线桥 | 3723360.88 | 144755.93 | / | / |
4 | HDK0+347.219 木沥河大桥 | 11224846.13 | 318471.21 | / | / |
5 | IK0+52.803 惠大高速跨线桥 | 11369968.67 | 438379.89 | / | / |
6 | 桥基施工临时基坑支护 | 3292158.49 | 128890.78 | / | / |
7 | 下穿通道工程-土建 | 65195887.90 | 1633377.60 | / | / |
8 | 下穿通道工程-安装 | 3068429.84 | 73524.64 | / | 136058.64 |
9 | 给水工程 | 3092254.54 | 78769.55 | / | / |
10 | 污水工程 | 6352695.42 | 178279.59 | / | / |
11 | 雨水工程 | 23647543.73 | 841602.18 | / | / |
12 | 海棉城市工程 | 983664.54 | 30637.65 | / | / |
13 | 电气工程 | 12432596.55 | 391307.65 | / | / |
14 | 照明工程 | 6273050.12 | 137974.28 | / | 2550530.00 |
15 | 一体化泵站供配电工程 | 739111.81 | 13714.19 | / | 98361.00 |
16 | 燃气保护工程 | 163347.02 | 5122.23 | / | / |
17 | 交通工程 | 2548219.70 | 81518.17 | / | / |
18 | 交通监控工程 | 657282.45 | 18765.93 | / | / |
19 | 绿化工程 | 2457126.83 | 69876.08 | / | / |
20 | 交通疏解工程 | 20591055.27 | 771038.78 | / | / |
21 | 水土保持工程 | 415905.47 | 17723.68 | / | / |
合计 | 273754537.68 | 8972097.54 | / | 3324996.35 |
五、因本补遗书的发出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现延长本项目的开标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将相应顺延,具体时间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
六、本项目答疑及更正内容随本补遗书一同发布,内容如下:
1、投标人问题答疑
① 问:“招标文件P40页2.2.3(2)项目经理资历“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完成过单项城市主干道或以上等级道路长度≥700 米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的得 2分,其他不得分,最高得 2分”,其中备注列明“完成过指在项目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中的任一职务”,请问项目副经理、项目副总工、质量负责人等相关职务是否满足要求?”
答:不满足。
② 问:“招标文件P41页2.2.3(2)技术负责人资历“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完成过单项城市主干道或以上等级道路长度≥700 米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的,得 2分其他不得分,最高得 2分”,其中备注列明“完成过指在项目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中的任一职务”,请问项目副经理、项目副总工、质量负责人等相关职务是否满足要求?”
答:不满足。
③ 问:“招标文件P13页,3.6.1投标文件格式规定“除投标人单位的电子签章外,不允许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添加有关投标人信息的页眉页脚及相关标志标识(如logo)等水印,否则投标无效”。请问:是否可理解为仅规定投标文件页眉页脚及水印不得出现投标人信息及标志标识即可。而对正文中编辑的文字、图表等包含有投标人信息及标志标识不作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④ 问:“从交易中心下载的xml清单,导入后是空白的。”
答: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及工程量清单以补遗书发布为准。
⑤ 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p41页“其他人员”记分错误,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不统一。”
答: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
2、招标文件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其他人员 (2分) | 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 1、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施工员4人、安全员3人、质检员3人)中具有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每个得0.5分。 注:本项最高得3分。须提供身份证、职称证、近6个月(可不含开标评标当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明细证明扫描件及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网页截图。评标时提供原件核对(网页截图和身份证除外),不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
更正为:
其他人员 (2分) | 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 1、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施工员4人、安全员3人、质检员3人)中具有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每个得0.5分。 注:本项最高得2分。须提供身份证、职称证、近6个月(可不含开标评标当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明细证明扫描件及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网页截图。评标时提供原件核对(网页截图和身份证除外),不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
②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3签字或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及有关规定完成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亲笔签名后,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
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作为中标候选人公示用途,为doc格式或docx格式文件,不需要加盖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指定模块提交。投标人可屏蔽投标文件内的个 人 身 份 证 号 码 等私密信息以及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其余应当与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一致。”
为响应《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个人电子签名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3】54号)要求现更正为:
“1、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及有关规定完成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亲笔签名或通过采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个人电子签名后,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
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作为中标候选人公示用途,为doc格式或docx格式文件,不需要加盖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指定模块提交。投标人可屏蔽投标文件内的个人 身 份 证 号 码等私密信息以及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其余应当与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一致。”
若本补遗书所述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本补遗书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招标人:惠州市交通规划与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越众日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0月18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