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石狮市医院中央空调系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泉州市鲤城区义全街水产大厦1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T2023ZC57
项目名称:石狮市医院中央空调系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谈判保证金 | |||||
1 |
| 260000 | 50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按本谈判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投标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1日 至 2024年01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鲤城区义全街水产大厦13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鲤城区义全街水产大厦13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鲤城区义全街水产大厦1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狮市医院
地址:石狮市医院
联系方式:王先生 联系方法:0595-885068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泉州中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鲤城区义全街水产大厦13楼
联系方式:田先生、0595-28017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先生
电 话: 0595-28017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