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内丘县扁鹊庙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9/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瑞科安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志勇0319-260000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1
公告正文
内丘县扁鹊庙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内丘县扁鹊庙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已由 内丘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内丘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内丘县扁鹊庙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审批【2023】5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内丘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资金及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内丘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内丘县扁鹊庙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内丘县南赛乡,项目主要对扁鹊庙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提升及智慧化建设;新建扁鹊文化驿站、游客服务中心、生态停车场及其他配套设施。计划工期:791日历天,其中勘察服务期30日历天,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701日历天。 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质量标准:全程配合并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施工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2)勘察资质: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3)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4)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近3年(2021-2023年度)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三年的)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
3.1.3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在开标当日查询投标人是否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投标人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总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应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人员,可与拟派设计负责人或拟派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资格证书(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其他要求:(1)企业注册地不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须办理进冀建筑业企业基础信息登记(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3)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4)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盲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人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进行“盲评”;(5)本项目采用分散评标;(6)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3家),勘察单位不得作为工程总承包的牵头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30 00:00 至 2024-10-11 23:59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0-2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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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提出异议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河北瑞科安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丘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联系电话:0319-2600008、1393196811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内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9-6861834
电子邮箱:nqxjsgcztbzx@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内丘县扁鹊庙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中标人15000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内丘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瑞科安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内丘县平安南大街7号 地址: 邢台市信都区泉北大街天厦嘉园
邮编: 054200 邮编: 054000
联系人: 韩志勇 联系人: 李珂
电话: 13931968119 电话: 0319-2600008、18631973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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