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拟采购齐鲁石化所需渣油加氢催化剂,根据《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治理指定采购和独家采购监督管理规定》(石化股份国采管〔2023〕3号),现将该项采购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齐鲁石化分公司VRDS装置,(物资名称、编码、明细见附件)。
二、独家采购原因及相关说明
炼油厂VRDS装置A列第十八周期催化剂独家采购原因:炼油厂VRDS装置A列使用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科院)研发上流式+固定床渣油加氢催化剂级配技术,并配套使用其研发的渣油系列催化剂,经过历年使用,催化剂均体现出良好加氢脱杂质性能,产品性质优良,满足下游装置原料指标要求;石科院与淄博齐茂催化剂有限公司实现技术转让,委托加工其开发的催化剂,催化剂技术协议三方(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淄博齐茂催化剂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会签。综合以上原因,现申请炼油厂VRDS装置A列第十八周期催化剂由淄博齐茂催化剂有限公司独家供货。
三、生产商、签约商名称及地址
生产商、签约商:淄博齐茂催化剂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沥青南路3号
四、相关单位、人员及联系方式
1.采购决策单位:燃料与化工部 吕化中 010-59963505 wzlvhz@sinopec.com
2.采购执行单位:招标与执行部 卢芳利 010-59963536 wzlufl@sinopec.com
3.用户单位: 齐鲁分公司 张 希 忠 电 话:0533-7582074 邮箱:zhangxz.qlsh@sinopec.com
五、公示期及联系方式
1.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
2.公示联系人:汤晓峰 wztangxf@sionpec.com
六、相关要求
1.公示内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下方“反馈意见”栏填写意见,或向公示联系人反馈意见,如“反馈意见”栏空白且未收到其他反馈,视为无异议。
2.公示期满后,公示发布单位通过邮件形式,向公示联系人索取书面“公示结果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