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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遴选昌江县公益性公墓及殡仪馆建设工程(一期)项目节地评价编制单位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昌江黎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遴选昌江县
公益性公墓及殡仪馆建设工程(一期)项目节地评价编制单位的公告
昌江黎族自治县民政局拟通过遴选方式确定昌江县公益性公墓及殡仪馆建设工程(一期)项目节地评价编制单位,诚邀符合条件的编制单位参加本次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昌江县公益性公墓及殡仪馆建设工程(一期)项目
2.项目业主单位:昌江黎族自治县民政局
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昌江县殡仪馆工程:昌江县殡仪馆工程一期拟用地面积约15179.54m2(约合22.75亩),近期拟建V类殡仪馆,近期拟建总建筑面积约3991.30m2,含1栋地上2层业务楼,建筑面积约1745.46m2;1栋地上1层遗体处理区,建筑面积约270m2;1栋地上2层火化车间,建筑面积约1555.84m2;1栋地上1层悼念厅,建筑面积约270m2;1栋地上1层大堂,建筑面积约150m2。并建设场区内道路、集散广场等硬化、停车位、绿化、园林景观小品、环卫设施、大门、围墙及室外给排水、电气、消防、监控、通信等工程。另同步配套建设场区外道路长约159.402m。
十月田镇公益性公墓工程:十月田镇公益性公墓(一期)拟用地面积为11852m2(17.78亩),拟建镇级公益性公墓1195个(遗体墓位1009个,骨灰墓位186个)。拟建1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200m2;1座公共厕所,建筑面积约58m2。并建设平整场地、场内便道人行路及环卫设施、室外给排水、电气、消防等工程。另同步配套建设场区外道路长约400.422m。
七叉镇公益性公墓工程:七叉镇公益性公墓(一期)拟用地面积为8909m2(13.36亩),拟建镇级公益性公墓1095(遗体墓位906个,骨灰墓位189个)。拟建1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200m2;1座公共厕所,建筑面积约58m2。并建设平整场地、场内便道人行路及环卫设施、室外给排水、电气、消防等工程。另同步配套建设,场区外道路长约41.365m。
4.服务内容:对昌江县公益性公墓及殡仪馆建设工程(一期)项目进行节地评价编制工作;
5.节地评价编制费控制价:250000元。
二、资质(资格)要求
1.参选节地评价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营业执照、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含)以上规划资质(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有效的资质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
2.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昌江县石碌镇东风路30号1栋(昌江县民政局)403室。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期内携带1.投标报价函、2.营业执照;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5.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6.企业资质证书;7.企业信誉资料;8.企业近两年类似项目业绩资料及合同;9.拟派项目人员配备表、相关资质证书和近六个月社保证明;10.省外单位须提供驻琼机构证明材料和在海南省内有办事处证明材料等复印。提交材料并按清单要求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投标文件放入密袋中加贴封条盖章)。
四、遴选评审办法
1.由业主单位根据业绩和信誉及绝对值等条件综合评定,择优选取1家中标候选单位;
2.中标候选单位将在昌江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次遴选中标单位;
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企业不足3家,遴选作废,将二次发布公告,如果二次公告报名单位仍不足三家,按实际报名单位遴选中标单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26886270
公益性公墓及殡仪馆建设工程(一期)项目节地评价编制单位的公告
昌江黎族自治县民政局拟通过遴选方式确定昌江县公益性公墓及殡仪馆建设工程(一期)项目节地评价编制单位,诚邀符合条件的编制单位参加本次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昌江县公益性公墓及殡仪馆建设工程(一期)项目
2.项目业主单位:昌江黎族自治县民政局
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昌江县殡仪馆工程:昌江县殡仪馆工程一期拟用地面积约15179.54m2(约合22.75亩),近期拟建V类殡仪馆,近期拟建总建筑面积约3991.30m2,含1栋地上2层业务楼,建筑面积约1745.46m2;1栋地上1层遗体处理区,建筑面积约270m2;1栋地上2层火化车间,建筑面积约1555.84m2;1栋地上1层悼念厅,建筑面积约270m2;1栋地上1层大堂,建筑面积约150m2。并建设场区内道路、集散广场等硬化、停车位、绿化、园林景观小品、环卫设施、大门、围墙及室外给排水、电气、消防、监控、通信等工程。另同步配套建设场区外道路长约159.402m。
十月田镇公益性公墓工程:十月田镇公益性公墓(一期)拟用地面积为11852m2(17.78亩),拟建镇级公益性公墓1195个(遗体墓位1009个,骨灰墓位186个)。拟建1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200m2;1座公共厕所,建筑面积约58m2。并建设平整场地、场内便道人行路及环卫设施、室外给排水、电气、消防等工程。另同步配套建设场区外道路长约400.422m。
七叉镇公益性公墓工程:七叉镇公益性公墓(一期)拟用地面积为8909m2(13.36亩),拟建镇级公益性公墓1095(遗体墓位906个,骨灰墓位189个)。拟建1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200m2;1座公共厕所,建筑面积约58m2。并建设平整场地、场内便道人行路及环卫设施、室外给排水、电气、消防等工程。另同步配套建设,场区外道路长约41.365m。
4.服务内容:对昌江县公益性公墓及殡仪馆建设工程(一期)项目进行节地评价编制工作;
5.节地评价编制费控制价:250000元。
二、资质(资格)要求
1.参选节地评价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营业执照、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含)以上规划资质(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有效的资质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
2.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昌江县石碌镇东风路30号1栋(昌江县民政局)403室。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期内携带1.投标报价函、2.营业执照;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5.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6.企业资质证书;7.企业信誉资料;8.企业近两年类似项目业绩资料及合同;9.拟派项目人员配备表、相关资质证书和近六个月社保证明;10.省外单位须提供驻琼机构证明材料和在海南省内有办事处证明材料等复印。提交材料并按清单要求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投标文件放入密袋中加贴封条盖章)。
四、遴选评审办法
1.由业主单位根据业绩和信誉及绝对值等条件综合评定,择优选取1家中标候选单位;
2.中标候选单位将在昌江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次遴选中标单位;
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企业不足3家,遴选作废,将二次发布公告,如果二次公告报名单位仍不足三家,按实际报名单位遴选中标单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26886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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