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来宾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来宾大道景观带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及评审采购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4/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我局拟于近期通过询价方式开展来宾大道景观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及评审工作,欢迎符合有关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来宾大道景观带(原柳南高速路景观带)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范围为金霖华庭至红水河壹号西侧水城以西,绿源路东侧水城以东,北至来合铁路,南至滨江北路,提升改造总面积约为442019.48平方米,合663.029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园建工程、绿化工程、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等。
二、采购内容
来宾大道景观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及评审。
三、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报价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资质要求:报价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评审等内容,并具有相应能力和水平的企业。
四、成果要求
(一)成果提交: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电子文档及纸质版材料一式拾份。
(二)成果提交时间:2023年5月15日前完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及评审工作。
五、服务费用
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的规定执行。服务费用: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0.8×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5×附加调整系数0.7,再按折扣系数0.8计取。计费额以工程概算的建安投资1675万元为基数,再按10%计取,暂估计费额=1675万元×10%=16.75万元。
项目水保服务收费基价:9÷200×167.5=7.54万元;本项目水土保持暂定服务费用(上限控制价):7.54万元×0.8×0.85×0.7×0.8=2.87万元,最终水保费用以水利局批复的项目水土保持投资额为基数计取。
六、费用支付方式
完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及评审,报水利部门审批,在财政拨付项目经费到位后,一次性最终合同价的100%。
七、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要求:总报价中应包含所有成本费、人工费、运输费、拆除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在内。
(二)报价资料组成:1.报价函;2.授权委托书;3.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 类似工程业绩;5.成果完成时间。
(三)提交方式:上述材料必须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公章,密封提交。
八、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0日12时-2023年4月25日17时止(超过此时间报价为无效报价)。
九、报名方式
有意向的单位,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密封的报价文件报送到来宾市园林管理中心规划建设科。
地址:来宾市迎宾路北297号来宾市园林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梦圆,联系电话:0772-4299755。
十、供应商选取方式
由来宾大道观带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各单位的报价资料进行比较,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来宾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4月20日
一、项目概况
来宾大道景观带(原柳南高速路景观带)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范围为金霖华庭至红水河壹号西侧水城以西,绿源路东侧水城以东,北至来合铁路,南至滨江北路,提升改造总面积约为442019.48平方米,合663.029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园建工程、绿化工程、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等。
二、采购内容
来宾大道景观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及评审。
三、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报价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资质要求:报价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评审等内容,并具有相应能力和水平的企业。
四、成果要求
(一)成果提交: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电子文档及纸质版材料一式拾份。
(二)成果提交时间:2023年5月15日前完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及评审工作。
五、服务费用
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的规定执行。服务费用: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0.8×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5×附加调整系数0.7,再按折扣系数0.8计取。计费额以工程概算的建安投资1675万元为基数,再按10%计取,暂估计费额=1675万元×10%=16.75万元。
项目水保服务收费基价:9÷200×167.5=7.54万元;本项目水土保持暂定服务费用(上限控制价):7.54万元×0.8×0.85×0.7×0.8=2.87万元,最终水保费用以水利局批复的项目水土保持投资额为基数计取。
六、费用支付方式
完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及评审,报水利部门审批,在财政拨付项目经费到位后,一次性最终合同价的100%。
七、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要求:总报价中应包含所有成本费、人工费、运输费、拆除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在内。
(二)报价资料组成:1.报价函;2.授权委托书;3.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 类似工程业绩;5.成果完成时间。
(三)提交方式:上述材料必须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公章,密封提交。
八、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0日12时-2023年4月25日17时止(超过此时间报价为无效报价)。
九、报名方式
有意向的单位,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密封的报价文件报送到来宾市园林管理中心规划建设科。
地址:来宾市迎宾路北297号来宾市园林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梦圆,联系电话:0772-4299755。
十、供应商选取方式
由来宾大道观带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各单位的报价资料进行比较,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来宾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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