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积水潭医院回龙观院区新建核医学项目公示说明
核医学显像诊断诊疗场所科研研究PET/CT显像6SPECT/CT机Tc-99m和F-18I-123核素核医学科甲功检查甲亢治疗Sr-89骨转移瘤治疗前列腺癌骨转移治疗手套箱过滤器发生器F-18和Ga-68核素核技术利用环境影响报告表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废弃物内科普外科心外科泌外科妇产科儿科骨科和烧伤科五官科康复科感染疾病科内镜中心中医科CCURICUEICU数字化手术室放射科检验科血库烧伤科床位妇科超声医用X射线胃肠机2G型臂X射线机医用X射线碎石机43D-C型臂X射线机移动床旁X射线机移动式C型臂X射线机乳腺X射线机迷你C型臂X射线机医用X射线摄影机医用X射线CT机PET/CT机迷你动物CT机牙科X射线机血管造影机医用X射线骨密度仪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科研场所辐射安全防护辐射防护监测仪器放射性废物辐射安全和防护培训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检测个人受照剂量监测辐射环境监测辐射水平监测辐射场所防护和机器性能检测表面污染监测仪辐射环境自行监测辐射监测仪器手持多功能监测仪辐射事故应急管理应急演练放射物品防盗抢防破坏放射性药物诊断核素放射性固体废物衰变池废水医疗功能辐射安全管理剂量监测仪器辐射剂量巡测仪防护监测设备辐射剂量仪辐射剂量率高活室西侧缓冲间注射后PET注射后SPECT等候室西侧全检质控室动物PET室西侧控制室放化质控室西侧走廊表面污染水平监测点位设置注射窗运动负荷室候诊椅病人床合成高活室台面扫描床废物桶自行检测核医学诊疗核医学技术单向门禁系统储源室防盗门视频监控系统防盗窃报警装置放射性废水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2/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北京积水潭医院回龙观院区新建核医学项目公示说明
一、说明
现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规定,向公众进行回龙观院区新建核医学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信息的公开。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在回龙观二期医技病房楼地下二层中部北侧新建回龙观院区核医学科开展诊疗和科研,拟配套使用1台PET/CT、1台SPECT/CT和1台动物PET/CT 设备,使用F-18、Ga-68、Tc-99m和I-123核素开展核医学显像诊断;核医学科拟同时开展I-131甲功检查、甲亢治疗和Sr-89骨转移瘤治疗,Ra-223前列腺癌骨转移治疗。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东侧手套箱(热室)使用1套最大活度规格为1.85E+9Bq的Ge-68(Ga-68)发生器(每年最多使用2套),并使用使用F-18和Ga-68核素开展科研研究和动物PET/CT显像。北京积水潭医院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单位联系方式
①建设单位名称:北京积水潭医院
②建设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东街 31 号
③建设单位联系人:靳老师
④建设单位联系方式:010-58517171
三、信息发布有效期
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2023年2月21日星期二
北京积水潭医院回龙观院区新建核医学项目(公示).pdf北京积水潭医院回龙观院区新建核医学项目(公示).pdf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回龙观院区新建核医学科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北京积水潭医院
2023年2月
环境保护部监制
核技术利用项目
回龙观院区新建核医学科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单位名称:北京积水潭医院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签名或签章):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东街31号
邮政编码:100035联系人:靳少锋
电子邮箱:1306214972@qq.com
联系电话:010-58517171
目录
表1项目基本情况
表2放射源
表3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表4射线装置
表5废弃物(重点是放射性废弃物)
表6评价依据
表7保护目标与评价标准
表8环境质量和辐射现状
表9项目工程分析与源项
表10辐射安全与防护
表11环境影响分析
表12辐射安全管理
表13结论与建议
表14审批
表1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名称 | 回龙观院区新建核医学科 | 回龙观院区新建核医学科 | 回龙观院区新建核医学科 | 回龙观院区新建核医学科 | 回龙观院区新建核医学科 | 回龙观院区新建核医学科 | 回龙观院区新建核医学科 |
建设单位 | 建设单位 | 北京积水潭医院 | 北京积水潭医院 | 北京积水潭医院 | 北京积水潭医院 | 北京积水潭医院 | 北京积水潭医院 | 北京积水潭医院 |
法人代表 | 法人代表 | 蒋协远 | 蒋协远 | 联系人 | 靳少锋 | 联系电话 | 010-58517171 | 010-58517171 |
注册地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东街31号 |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东街31号 |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东街31号 |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东街31号 |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东街31号 |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东街31号 |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东街31号 |
项目建设地点 | 项目建设地点 |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回南北路68号回龙观院区二期医技病房楼地下二层 |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回南北路68号回龙观院区二期医技病房楼地下二层 |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回南北路68号回龙观院区二期医技病房楼地下二层 |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回南北路68号回龙观院区二期医技病房楼地下二层 |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回南北路68号回龙观院区二期医技病房楼地下二层 |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回南北路68号回龙观院区二期医技病房楼地下二层 |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回南北路68号回龙观院区二期医技病房楼地下二层 |
立项审批部门 | 立项审批部门 | 无 | 无 | 无 | 批准文号 | 无 | 无 | 无 |
建设项目总投资(万元) | 建设项目总投资(万元) | 5000 | 项目环保投资(万元) | 项目环保投资(万元) | 1000 | 投资比例(环保投资/总投资) | 投资比例(环保投资/总投资) | 20% |
项目性质 | 项目性质 | 新建□改建□扩建□其它 | 新建□改建□扩建□其它 | 新建□改建□扩建□其它 | 新建□改建□扩建□其它 | 占地面积(m2) | 占地面积(m2) | 1200 |
使用 | □Ⅰ类(医疗使用)□Ⅱ类□Ⅲ类□Ⅳ类Ⅴ类 | □Ⅰ类(医疗使用)□Ⅱ类□Ⅲ类□Ⅳ类Ⅴ类 | □Ⅰ类(医疗使用)□Ⅱ类□Ⅲ类□Ⅳ类Ⅴ类 | □Ⅰ类(医疗使用)□Ⅱ类□Ⅲ类□Ⅳ类Ⅴ类 | □Ⅰ类(医疗使用)□Ⅱ类□Ⅲ类□Ⅳ类Ⅴ类 | □Ⅰ类(医疗使用)□Ⅱ类□Ⅲ类□Ⅳ类Ⅴ类 | ||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 □生产 | □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 | □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 | □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 | □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 | □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 | □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 | |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 □销售 | / | / | / | / | / | / | |
应用类型 | 放射源 | □销售 | □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 | □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 | □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 | □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 | □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 | □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 |
使用 | 乙丙 | 乙丙 | 乙丙 | 乙丙 | 乙丙 | 乙丙 | ||
射线装置 | □生产 | □Ⅱ类□Ⅲ类 | □Ⅱ类□Ⅲ类 | □Ⅱ类□Ⅲ类 | □Ⅱ类□Ⅲ类 | □Ⅱ类□Ⅲ类 | □Ⅱ类□Ⅲ类 | |
射线装置 | □销售 | □Ⅱ类□Ⅲ类 | □Ⅱ类□Ⅲ类 | □Ⅱ类□Ⅲ类 | □Ⅱ类□Ⅲ类 | □Ⅱ类□Ⅲ类 | □Ⅱ类□Ⅲ类 | |
射线装置 | 使用 | □Ⅱ类Ⅲ类 | □Ⅱ类Ⅲ类 | □Ⅱ类Ⅲ类 | □Ⅱ类Ⅲ类 | □Ⅱ类Ⅲ类 | □Ⅱ类Ⅲ类 | |
其他 | ||||||||
1.1单位概况北京积水潭医院(以下简称“医院”)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东街31号,建立于1956年,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已发展成为以骨科和烧伤科为重点学科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目前有职工3000多人。床位2203张,其中新街口院区编制床位903张,回龙观院区(一期)编制床位500张,回龙观院区增加编制床位500张,本项目建成后,回龙观院区编制床位1000张,新龙泽院区编制床位800张。于2013年1月28日,正式建成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回南北路68号的回龙观院区,院区有内科、普外科、心外科、泌外科、妇产科、儿科、骨科、五官科、康复科、感染疾病科、内镜中心、中医科、ICU、CCU、RICU、EICU、数字化手术室等临床科室和放射科、检验科、血库等医技科室。北京积水潭医院新龙泽院区 | 1.1单位概况北京积水潭医院(以下简称“医院”)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东街31号,建立于1956年,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已发展成为以骨科和烧伤科为重点学科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目前有职工3000多人。床位2203张,其中新街口院区编制床位903张,回龙观院区(一期)编制床位500张,回龙观院区增加编制床位500张,本项目建成后,回龙观院区编制床位1000张,新龙泽院区编制床位800张。于2013年1月28日,正式建成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回南北路68号的回龙观院区,院区有内科、普外科、心外科、泌外科、妇产科、儿科、骨科、五官科、康复科、感染疾病科、内镜中心、中医科、ICU、CCU、RICU、EICU、数字化手术室等临床科室和放射科、检验科、血库等医技科室。北京积水潭医院新龙泽院区 | 1.1单位概况北京积水潭医院(以下简称“医院”)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东街31号,建立于1956年,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已发展成为以骨科和烧伤科为重点学科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目前有职工3000多人。床位2203张,其中新街口院区编制床位903张,回龙观院区(一期)编制床位500张,回龙观院区增加编制床位500张,本项目建成后,回龙观院区编制床位1000张,新龙泽院区编制床位800张。于2013年1月28日,正式建成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回南北路68号的回龙观院区,院区有内科、普外科、心外科、泌外科、妇产科、儿科、骨科、五官科、康复科、感染疾病科、内镜中心、中医科、ICU、CCU、RICU、EICU、数字化手术室等临床科室和放射科、检验科、血库等医技科室。北京积水潭医院新龙泽院区 | 1.1单位概况北京积水潭医院(以下简称“医院”)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东街31号,建立于1956年,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已发展成为以骨科和烧伤科为重点学科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目前有职工3000多人。床位2203张,其中新街口院区编制床位903张,回龙观院区(一期)编制床位500张,回龙观院区增加编制床位500张,本项目建成后,回龙观院区编制床位1000张,新龙泽院区编制床位800张。于2013年1月28日,正式建成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回南北路68号的回龙观院区,院区有内科、普外科、心外科、泌外科、妇产科、儿科、骨科、五官科、康复科、感染疾病科、内镜中心、中医科、ICU、CCU、RICU、EICU、数字化手术室等临床科室和放射科、检验科、血库等医技科室。北京积水潭医院新龙泽院区 | 1.1单位概况北京积水潭医院(以下简称“医院”)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东街31号,建立于1956年,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已发展成为以骨科和烧伤科为重点学科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目前有职工3000多人。床位2203张,其中新街口院区编制床位903张,回龙观院区(一期)编制床位500张,回龙观院区增加编制床位500张,本项目建成后,回龙观院区编制床位1000张,新龙泽院区编制床位800张。于2013年1月28日,正式建成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回南北路68号的回龙观院区,院区有内科、普外科、心外科、泌外科、妇产科、儿科、骨科、五官科、康复科、感染疾病科、内镜中心、中医科、ICU、CCU、RICU、EICU、数字化手术室等临床科室和放射科、检验科、血库等医技科室。北京积水潭医院新龙泽院区 | 1.1单位概况北京积水潭医院(以下简称“医院”)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东街31号,建立于1956年,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已发展成为以骨科和烧伤科为重点学科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目前有职工3000多人。床位2203张,其中新街口院区编制床位903张,回龙观院区(一期)编制床位500张,回龙观院区增加编制床位500张,本项目建成后,回龙观院区编制床位1000张,新龙泽院区编制床位800张。于2013年1月28日,正式建成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回南北路68号的回龙观院区,院区有内科、普外科、心外科、泌外科、妇产科、儿科、骨科、五官科、康复科、感染疾病科、内镜中心、中医科、ICU、CCU、RICU、EICU、数字化手术室等临床科室和放射科、检验科、血库等医技科室。北京积水潭医院新龙泽院区 | 1.1单位概况北京积水潭医院(以下简称“医院”)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东街31号,建立于1956年,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已发展成为以骨科和烧伤科为重点学科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目前有职工3000多人。床位2203张,其中新街口院区编制床位903张,回龙观院区(一期)编制床位500张,回龙观院区增加编制床位500张,本项目建成后,回龙观院区编制床位1000张,新龙泽院区编制床位800张。于2013年1月28日,正式建成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回南北路68号的回龙观院区,院区有内科、普外科、心外科、泌外科、妇产科、儿科、骨科、五官科、康复科、感染疾病科、内镜中心、中医科、ICU、CCU、RICU、EICU、数字化手术室等临床科室和放射科、检验科、血库等医技科室。北京积水潭医院新龙泽院区 | 1.1单位概况北京积水潭医院(以下简称“医院”)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东街31号,建立于1956年,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已发展成为以骨科和烧伤科为重点学科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目前有职工3000多人。床位2203张,其中新街口院区编制床位903张,回龙观院区(一期)编制床位500张,回龙观院区增加编制床位500张,本项目建成后,回龙观院区编制床位1000张,新龙泽院区编制床位800张。于2013年1月28日,正式建成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回南北路68号的回龙观院区,院区有内科、普外科、心外科、泌外科、妇产科、儿科、骨科、五官科、康复科、感染疾病科、内镜中心、中医科、ICU、CCU、RICU、EICU、数字化手术室等临床科室和放射科、检验科、血库等医技科室。北京积水潭医院新龙泽院区 | 1.1单位概况北京积水潭医院(以下简称“医院”)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东街31号,建立于1956年,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已发展成为以骨科和烧伤科为重点学科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目前有职工3000多人。床位2203张,其中新街口院区编制床位903张,回龙观院区(一期)编制床位500张,回龙观院区增加编制床位500张,本项目建成后,回龙观院区编制床位1000张,新龙泽院区编制床位800张。于2013年1月28日,正式建成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回南北路68号的回龙观院区,院区有内科、普外科、心外科、泌外科、妇产科、儿科、骨科、五官科、康复科、感染疾病科、内镜中心、中医科、ICU、CCU、RICU、EICU、数字化手术室等临床科室和放射科、检验科、血库等医技科室。北京积水潭医院新龙泽院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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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7月16日试开诊,新龙泽院区以综合学科为主,重点学科兼顾,致力于打造京
北地区区域医疗中心。新龙泽院区门诊开设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骨科、放射、
检验、超声等临床医技科室,就诊患者可通过网络、电话、微信、自助机等多种方
式进行预约挂号。医院门诊保障各层级专家出诊,充分扩大号源,以满足患者医疗
需求。
北京积水潭医院为已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单位。
1.2核技术利用及辐射安全管理现状
1.2.1核技术利用现状
北京积水潭医院已取得了辐射安全许可证(京环辐证[B0064],有效期至2023
年6月25日,许可的种类和范围是使用Ⅴ类放射源,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
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北京积水潭医院已许可射线装置使用情况见表
1-1。
表1-1北京积水潭医院已许可的射线装置情况(Ⅱ类6台,Ⅲ类112台)
序号 | 装置名称 | 类别 | 装置数量 | 活动种类 | |
1 | 医用X射线胃肠机 | Ⅲ | 4 | 使用; | |
2 | G型臂X射线机 | Ⅲ | 10 | 使用; | |
3 | 医用X射线碎石机 | Ⅲ | 1 | 使用; | |
4 | 3D-C型臂X射线机 | Ⅲ | 2 | 使用; | |
5 | 移动床旁X射线机 | Ⅲ | 20 | 使用; | |
6 | SPECT/CT机 | Ⅲ | 1 | 使用; | |
7 | 3D移动式C型臂X射线机 | Ⅲ | 6 | 使用; | |
8 | C型臂X射线机 | Ⅲ | 3 | 使用; | |
9 | 乳腺X射线机 | Ⅲ | 1 | 使用; | |
10 | 迷你C型臂X射线机 | Ⅲ | 8 | 使用; | |
11 | 医用X射线摄影机 | Ⅲ | 19 | 使用; | |
12 | C型臂X射线机 | Ⅲ | 20 | 使用; | |
13 | 医用X射线CT机 | Ⅲ | 9 | 使用; | |
14 | 牙科X射线机(曲面断层) | Ⅲ | 2 | 使用; | |
15 | PET/CT机 | Ⅲ | 1 | 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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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迷你动物CT机 | Ⅲ | Ⅲ | 1 | 使用; | |||
17 | 牙科X射线机 | Ⅲ | Ⅲ | 2 | 使用; | |||
18 | 血管造影机 | Ⅱ | Ⅱ | 6 | 使用; | |||
19 | 医用X射线骨密度仪 | Ⅲ | Ⅲ | 2 | 使用; | |||
序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评批环复文号/备案号 | 评批环复文号/备案号 | 竣工验收情况 | 竣工验收情况 |
1 | 1 | 核医学科搬迁 | 核医学科搬迁 | 核医学科搬迁 | 京环审[2017]211号 | 京环审[2017]211号 | 2019年7月自行验收 | 2019年7月自行验收 |
2 | 2 | 回龙观院区发热门诊新增使用1台CT | 回龙观院区发热门诊新增使用1台CT | 回龙观院区发热门诊新增使用1台CT | 202111011400000073 | 202111011400000073 | 已登证 | 已登证 |
3 | 3 | 核医学科原址退役 | 核医学科原址退役 | 核医学科原址退役 | 京环审[2019]118号 | 京环审[2019]118号 | 场所已部分终止 | 场所已部分终止 |
北京积水潭医院已许可的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使用情况见表1-2。
表1-2北京积水潭医院已许可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使用情况
序号 | 工作场所名称 | 场所等级 | 核素 | 日等效最大操作量(贝可) | 年最大用量(贝可) | 活动种类 |
1 | 本院核医学科 | 乙 | Ga-67 | 9.25E+6 | 9.25E+10 | 使用; |
2 | 本院核医学科 | 乙 | F-18 | 7.4E+6 | 1.85E+12 | 使用; |
3 | 本院核医学科 | 乙 | I-123 | 1.85E+7 | 1.85E+11 | 使用; |
4 | 本院核医学科 | 乙 | Ga-68 | 1.11E+6 | 5.55E+10 | 使用; |
5 | 本院核医学科 | 乙 | Tc-99m | 2.8E+7 | 7.0E+12 | 使用; |
6 | 本院核医学科 | 乙 | I-131 | 2.41E+8 | 4.6E+11 | 使用; |
7 | 本院核医学科 | 乙 | Tl-201 | 9.25E+5 | 9.25E+10 | 使用; |
8 | 本院核医学科北京积水潭医院已获得许可使用放射源见表1-3所示。 | 乙 | Sr-89 | 2.96E+6 | 7.4E+10 | 使用; |
表1-3已获得许可证使用的放射源
序号 | 核素 | 类别 | 总活度(贝可)/活度(贝可)×枚数 | 活动种类 |
1 | Ge-68 | Ⅴ | 1.85E+7*×1 | 使用; |
2 | Ge-68 | Ⅴ | 3.50E+6*×1 | 使用; |
1.2.2近几年履行环保审批情况
北京积水潭医院近五年以来共开展了多个核技术利用项目,均履行了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取得了同意建设的批复。满足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已完成了竣
工环保验收,具体落实情况见表1-4。
表1-4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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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人员类别 | 姓名 | 性别 | 专业 | 职务或职称 | 工作部门 | 专/兼职 | |
1 | 组长 | 蒋协远 | 男 | 临床医学 | 院长 | 院办 | 兼职 |
2 | 副组长 | 赵兴山 | 男 | 临床医学 | 副院长 | 院办 | 兼职 |
3 | 副组长 | 刘亚军 | 男 | 临床医学 | 副院长 | 院办 | 兼职 |
4 | 成员 | 程晓光 | 男 | 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 | 放射科主任 | 放射科 | 兼职 |
5 | 成员 | 吴俊 | 男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检验科主任 | 检验科 | 兼职 |
6 | 成员 | 杨芳 | 女 | 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 | 核医学科主任 | 核医学科 | 兼职 |
7 | 成员 | 杨旭波 | 男 | 生物医学工程 | 总务处处长 | 总务处 | 兼职 |
8 | 成员 | 鲍立 | 女 | 临床医学 | 血液科主任 | 血液科 | 兼职 |
9 | 成员 | 鱼锋 | 男 | 临床医学 | 医务部主任 | 医务部 | 兼职 |
10 | 成员 | 王文海 | 男 | 医学影像 | 放射科技师 | 放射科 | 兼职 |
11 | 成员 | 王树理 | 男 | / | 保卫处处长 | 保卫处 | 兼职 |
12 | 成员 | 郭朝晖 | 女 | 卫生管理 | 副研究员 | 医务部 | 专职 |
4使用Ⅱ类血管造影机京环审[2021]53号2021年10月自行验收1.2.3辐射安全管理情况1.2.3.1辐射管理机构基本情况为了加强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工作,促进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安全使用,北京积水潭医院专门成立了辐射安全防护领导小组,辐射安全防护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表1-5。表1-5北京积水潭医院辐射安全防护领导小组成员名单1.2.3.2制定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北京积水潭医院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已制定一套相对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辐射防护领导小组及岗位职责、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操作规程、辐射工作人员培训考核计划、辐射工作场所安全和防护管理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制度、工作场所和环境辐射水平监测方案、台帐管理制度、放射性废物管理制度、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1.2.3.3工作人员考核情况北京积水潭医院制定了辐射工作人员培训考核计划。目前,医院从事辐射相 | 4使用Ⅱ类血管造影机京环审[2021]53号2021年10月自行验收1.2.3辐射安全管理情况1.2.3.1辐射管理机构基本情况为了加强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工作,促进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安全使用,北京积水潭医院专门成立了辐射安全防护领导小组,辐射安全防护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表1-5。表1-5北京积水潭医院辐射安全防护领导小组成员名单1.2.3.2制定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北京积水潭医院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已制定一套相对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辐射防护领导小组及岗位职责、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操作规程、辐射工作人员培训考核计划、辐射工作场所安全和防护管理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制度、工作场所和环境辐射水平监测方案、台帐管理制度、放射性废物管理制度、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1.2.3.3工作人员考核情况北京积水潭医院制定了辐射工作人员培训考核计划。目前,医院从事辐射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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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工作人员共186人(其中核医学科辐射工作人员11人)分批参加了辐射安全和
防护培训,并通过了考核。
今后,医院将按照生态环境部2019年第57号公告、2021年第9号公告要求,
定期(五年一次)组织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辐射安全防护考核,考核通过后方可上岗。
1.2.3.4个人剂量监测
北京积水潭医院所有从事辐射工作的医护人员均佩带TLD个人剂量计,每季
度1次监测一次,按照《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28-2019)和《放射
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原环境保护部令18号)要求建立个
人剂量档案,并于每年5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全体辐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
数据上报至辐射安全许可证管理系统中。
目前,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已委托北京贝特莱博瑞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承担,监测
频度为每3个月检测一次。
开展个人剂量检测的人员,部分进修人员、新增辐射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较短,
出现了不到四个季度的个人剂量检测结果的情况。
医院有专人负责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工作。发现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异常的,将及
时调查原因,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医院辐射安全防护领导小组。今后将继续加强
个人受照剂量监测工作,如果某位辐射工作人员的单季度个人剂量监测结果高于年
剂量约束值的1/4,将对其受照原因进行调查,结果由本人签字后存档;必要时将
采取调离工作岗位或控制从事辐射工作时间等措施,保障辐射工作人员的健康。
1.2.3.5工作场所及辐射环境监测
已制定辐射工作场所监测制度和自行监测记录档案,监测方案内容含有工作场
所辐射水平监测和环境辐射水平监测,监测方案中包括实施部门、监测项目、点位
及频次等,并妥善保存,接受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监测记录记载监
测数据、测量条件、测量方法和仪器、测量时间和测量人员等信息,监测记录随本
单位辐射安全和防护年度评估报告一并提交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工作场所辐射水平监测:医院每年委托有CMA资质的单位对医院已有的辐射
场所防护和机器性能检测一次(包含现有核医学科工作场所),且北京市卫生健康
委员会每年都要对医院的《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一次,校验时医院必须提供当年
的检测合格报告,检测报告齐全,检测结果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表面污染监测:每天工作结束后,对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场所的工作台台
,5
面、手套箱台面、注射台以及设备等进行表面污染监测,监测数据记录存档。工作
人员离开可能受到放射性污染的工作场所时,监测其工作服、体表的表面污染水平。
根据《北京市辐射工作场所辐射环境自行监测办法(试行)》要求,该项工作由使
用科室工作人员自行完成。
医院现有的监测方案基本能够满足现有场所使用要求,医院已配备的辐射监测
仪器,详细清单见表1-6。
表1-6医院现有辐射防护监测仪器清单
序号 | 仪器名称 | 型号 | 购置日期 | 仪器状态 | 数量 | 备注 |
1 | 手持多功能监测仪 | INSPECTOR | 2013-01-28 | 正常 | 1 | 本部设备科 |
2 | 手持多功能监测仪 | INSPECTOR | 2013-01-28 | 正常 | 1 | 回龙观设备科 |
3 | 手持多功能监测仪 | INSPECTOR | 2007-05-08 | 正常 | 1 | 本部核医学科 |
4 | 手持式α、β、γ测量仪 | INSPECTOR | 2004-09-01 | 正常 | 1 | 本部放射科 |
5 | 手持多功能监测仪 | InspectorAlert | 2021-05-21 | 正常 | 1 | 新龙泽院区 |
本项目改造运行后,周围场所的辐射水平监测工作,将继续纳入医院辐射工作
场所的监测范围,一并按照现有制度规定的频度开展。
1.2.3.6辐射事故应急管理
北京积水潭医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
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关于本单位辐射项目的辐射
事故(件)应急预案,以保证本单位一旦发生辐射意外事件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和
有效的应急响应行动,妥善处理放射事故,保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同
时在预案中进一步明确规定本单位有关意外放射事件处理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事
故报告、信息发布和应急处理程序等内容。发生辐射事故时,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启
动本单位的辐射事故应急方案,采取必要防范措施,并在2小时内填写《辐射事故
初始报告表》,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超剂量照射的,还
应同时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医院规定科室每年组织一次演练,每年至少组织
一次全院应急演练。
医院已获得许可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医院已针对上述许可使用中可能发生的放射性污染以及大剂量照射等事故/事件,
制定了每年一次的演练计划。为规划和加强放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同时最大
,6
程度地降低放射事件可能造成的后果,保障辐射工作人员及患者的生命安全,其中
2022年度于2022年3月1日,医院组织核医学科、医务部、保卫处、设备科,开
展了核医学场所放射物品防盗抢、防破坏应急演练。此次演练的目的是规范医院核
医学科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应对突发放射性场所外来人员入侵、放射性药物被盗的
应急处理程序并强化处理能力,将放射性药物突发事件后果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
限度地保障辐射工作人员与公众的安全,维护正常和谐的放射性核素诊疗及秩序。
做到放射事故的早发现,及时报告,快速处理,建立快速反应机制。通过此次应急
演练,提高了医护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自我防护意识,达到预期效果。
1.2.3.7放射性废物的管理情况
目前,北京积水潭医院核医学科只使用F-18和Tc-99m两种诊断核素。北京积
水潭医院按照《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核医学放射性废物管理
的通知》要求,对放射性废物进行管理:将放射性固体废物分类收集于专用的废物
桶内,在废物衰变间内暂存。含A类Tc-99m和F-18的放射性废物暂存30天后,
使用经检定合格的检测仪器对废物表面污染和辐射剂量率水平进行监测,辐射剂量
率低于200nSv/h且β表面污染水平小于0.8Bq/cm2,将废物解控作为医疗废物处置,
并详细记录“放射性固体废物暂存、处置管理台账。
医院核医学科现有衰变池为槽式衰变池,总体积为18m3,设有3级池,每级
6m3。目前虽然只使用A类核素,也每年委托第三方对排放放射性废水进行监测一
次。最近一次2022年11月委托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分析测试中心对衰变池
废水进行了检测,监测结果显示,(1)总ɑ、总β分别为
1.26Bq/L,低于1Bq/L、10Bq/L的排放限值的要求;(2)Tc-99m和F-18的活度浓
度都小于LLD。
1.2.3.8其他情况
北京积水潭医院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辐射安全防护工作,依据法律法规每年对
本单位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了年度评估,目前已编写上报了
2022年度年度评估报告。
1.3本项目概况
1.3.1建设项目背景
由于医疗功能是北京市非首都功能疏解工程的重点之一,同时优化提升回天地
区公共服务的北京市重点民生工程,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
,7
表12辐射安全管理
12.1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设置
12.1.1辐射安全管理小组
医院已经设置了辐射安全防护领导小组,并指定了专人负责辐射安全与环
境保护管理工作。人员构成具体情况见表1-5所示。辐射安全管理小组的职责:
辐射安全防护领导小组的职责:
1.在医院辐射安全防护领导小组主席、委员的领导下,负责本医院辐射
安全防护的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政府部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相关标准及
有关规定。负责对本医院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的培训、
教育、指导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3.制定、修订本医院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及仪器设备操作规程。
4.制定、修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事故处理物资仪器、工具,
一旦发生辐射意外事故或情况,在管理委员会主席的指挥下负责事故现场的应
急处理工作。
5.负责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申请、登记、换证及年审等工作。
6.建立射线装置档案,组织医院有关部门和人员对使用的射线装置及剂
量监测仪器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保证正常使用。
7.对医院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进行条件和岗位能力的考核,组织参加专
业体检、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
8.组织实施对从事辐射工作人员的剂量监测,做好个人剂量计定期检测
工作,对数据进行汇总、登记、分析等工作。做好医院年度评估报告工作,认
真总结、持续改进并上报有关部门。
12.1.2辐射工作人员
本项目实施后核医学科应配备至24人,需要新增13人(拟新增增医师4
人、技师5人、物理师1人、化学师1人、护士2人),将参加辐射安全与防
护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单位将定期组织辐射工作人员每5年一次的重新考核,
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辐射工作,同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个人剂量监测
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为工作人员保存
,102
职业照射记录。
12.2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北京积水潭医院制定了多项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
制度、操作规程、设备检修维护制度、辐射工作人员培训考核制度、辐射工作
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制度、工作场所和环境辐射水平监测方案、辐射工作岗位职
责、台帐管理制度、放射性废物管理制度、辐射事故应急制度等。
本项目实施后,北京积水潭医院涉及两个院区核医学科,将结合新项目的
开展,在重新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前,组织相关人员完善相关制度,如操作规
程、监测方案、辐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确保全部辐射工作有章可循。
同时,组织各科室人员进行学习,确保依照规定安全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
装置。
12.3辐射监测
12.3.1个人剂量监测
北京积水潭医院根据制订了医院有关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的管理
要求,并将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工作作为全院辐射监测计划体系的管理
目标之一,要求全院辐射工作人员按要求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建立相应的个
人剂量监测档案。
全院现有的辐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已委托北京贝特莱博瑞技
术检测有限公司承担,监测频度为每3个月检测一次。医院严格要求辐射工作
人员按照规范佩戴个人剂量计,规定在个人剂量计佩戴时间届满一个监测周期
时,由专人负责收集剂量计送检更换,确定好送检剂量计的时间为每年2、5、
8、11月的前三个工作日,医院严格按照国家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个人剂量监
测和相关的防护管理工作。
本项目投入使用后,所涉及辐射工作人员将继续进行个人剂量监测。
12.3.2工作场所和辐射环境监测
北京积水潭医院已配置必要的辐射监测仪器,详细清单见表1-6。本场所
拟新配1台辐射剂量巡测仪和2台表面污染监测仪,能够满足医院辐射防护和
环境保护的要求。对于已配备的和今后拟配置的防护监测设备,将定期送计量
检定部门进行检定,保证仪器可靠的功能状态。拟建立辐射环境自行监测记录
,103
或报告档案,并妥善保存,接受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1)委托监测
医院每年委托有CMA资质的单位对医院已有的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场所和
所有射线装置机房防护和机器性能检测1次。
(2)本项目自行监测方案
本项目实施后,核医学科工作人员使用拟配备的辐射剂量仪、表面污染监
测仪,对拟建辐射工作场所进行监测,本项目自行监测方案如下。
(1)监测项目:X/γ剂量率水平,表面污染水平
(2)检测设备:X-γ辐射剂量巡测仪,表面污染监测仪
(3)检测频次:剂量率水平每年不少于1次(有代表性点位不少于1次/
月),表面污染每天工作后检测1次。
(4)工作场所γ剂量率水平监测:点位PET/CT室、SPECT/CT室四周和
楼上,注射后等候室周围、及控制区边界外30cm处等位置的剂量率水平,衰
变池上方的剂量率水平。监测数据记录存档,监测点位布置见图12-1所示。
表12-1核医学科辐射剂量率监测情况表
编号 | 场所名称 | 监测点位置 | 检测频次 |
1~3 | 核医学科诊疗场所 | 控制区出入口处 | 1次/年 |
4 | 高活室 | 西侧缓冲间 | 1次/年 |
5~7 | 运动负荷室 | 西侧会议室,南侧功能检查室、诊室 | 1次/年 |
8 | 注射后PET等候室 | 西侧库房 | 1次/年 |
9 | 注射后SPECT等候室 | 西侧全检质控室 | 1次/年 |
10~12 | 注射后VIP室 | 东侧走廊,南侧诊室,北侧设备间 | 1次/年 |
12~18 | PET/CT室 | 四周及楼上楼下 | 1次/年(其中控制室1次/月) |
19~26 | SPECT/CT室 | 周围及楼上楼下 | 1次/年(其中控制室1次/月) |
27 | 留观室 | 西侧动物PET室 | 1次/年 |
28 | 废物间 | 防护门外 | 1次/月 |
29 | 储源室 | 西侧门外 | 1次/年 |
30~31 | 合成高活室 | 西侧卫生间、更衣室 | 1次/年 |
32 | 放化质控室 | 西侧走廊 | 1次/年 |
,104
34~35 | 动物PET室 | 西侧控制室 | 1次/月 | ||
36 | 衰变池 | 衰变池上方 | 1次/年 | ||
固废间防护门外1次/月(5)表面污染水平监测点位设置:每天工作结束后,对高活室台面、地面,手套箱台面,注射窗台面以及相关设备表面等进行表面污染监测,监测数据记录存档,表面污染水平监测点位布置见图12-1所示。表12-2表面污染水平监测点位设置12.4辐射事故应急管理北京积水潭医院制定了《北京积水潭医院辐射事故应急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一旦发生辐射事故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应急响应行动,妥善处理,保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同时在应急预案中进一步明确规定处理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分工、事故分级、应急措施、报告程序、联系方式等内容,能够满足医院实际辐射工作的需要。发生辐射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的辐射事故应急方案,采取必要防 | 33 | 固废间防护门外1次/月(5)表面污染水平监测点位设置:每天工作结束后,对高活室台面、地面,手套箱台面,注射窗台面以及相关设备表面等进行表面污染监测,监测数据记录存档,表面污染水平监测点位布置见图12-1所示。表12-2表面污染水平监测点位设置12.4辐射事故应急管理北京积水潭医院制定了《北京积水潭医院辐射事故应急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一旦发生辐射事故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应急响应行动,妥善处理,保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同时在应急预案中进一步明确规定处理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分工、事故分级、应急措施、报告程序、联系方式等内容,能够满足医院实际辐射工作的需要。发生辐射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的辐射事故应急方案,采取必要防 |
编号 | 场所名称 | 监测点位置 | 表面污染(Bq/cm2) |
1~8 | 核医学科高活室 | 手套箱台面、高活室地面、注射窗、运动负荷室 | |
9~10 | 甲功室 | 地面、台面 | |
11~13 | 注射后SPECT等候室 | 等候室地面、候诊椅、卫生间 | |
14~16 | 注射后PET等候室 | 等候室地面、候诊椅、卫生间 | |
17~19 | 注射后VIP室 | 病人床、地面 | |
20~21 | PET/CT室 | 病人床、地面 | |
22~23 | SPECT/CT室 | 病人床、地面 | |
24~26 | 留观室 | 等候室地面、候诊椅、卫生间 | |
27~28 | 合成高活室 | 台面、地面 | |
29~30 | 放化质控室 | 台面、地面 | |
31~34 | 动物PET室 | 台面、地面、扫描床 | |
35~ | 其他必要点位 | 废物桶、包装袋表面,工作人员的手、皮肤暴露部分及工作服、手套、鞋、帽等 |
,105
范措施,并在2小时内填写《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
告。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超剂量照射的,还应同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
告。医院将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图12-1核医学科场所自行检测点位图
(标注★为剂量率检测位置,▲为表面污染水平检测位置)
,106
表13结论与建议
13.1结论
13.1.1项目概况
北京积水潭医院持有北京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京环辐证
[B0064]),其种类和范围为:使用Ⅴ类放射源,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乙
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由于医疗功能是北京市非首都功能疏解工程的重点之一,同时优化提升回
天地区公共服务的北京市重点民生工程,为了解决回龙观院区床位从500张调
整至1000张后导致患者检查量的增加,医院拟在回龙观二期医技病房楼地下
二层中部北侧新建回龙观院区核医学科(包括诊疗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
科研场所),拟配套使用1台PET/CT、1台SPECT/CT和1台动物PET/CT设
备,使用F-18、Ga-68、Tc-99m和I-123核素开展核医学显像诊断;核医学科
拟同时开展I-131甲功检查、甲亢治疗和Sr-89骨转移瘤治疗,Ra-223前列腺
癌骨转移治疗。使用F-18和Ga-68核素开展科研研究和动物PET/CT显像。
13.1.2正当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医疗常规核技术利用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其获得的利
益远大于辐射效应可能造成的损害,符合实践正当性原则,同时医院具备了技
术、人员和经费等条件。本项目建成后,可以形成比较完善的核医学诊疗,不
仅可以满足患者日益增长的就诊需求,同时也为医院核医学技术的深入研究和
提高提供了支持,有利于核医学科在临床应用方面积累更丰富的经验,促进核
医学技术的发展,从而进一步提高医疗水平,可以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
效益。故上述辐射工作场所的使用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18871-2002)中辐射防护“实践正当性”的要求。
13.1.3选址与布局合理性分析
北京积水潭医院核医学科位于医技病房楼(二期)地下二层,本项目周围
50m区域除了北侧部分区域为马路外,都是医院内部,项目场址环境辐射本
底未见异常,选址充分考虑了周围场所的防护与安全,以及患者就诊和临床应
用的便利性,为相对独立的区域,对公众影响较小。因而从辐射环境保护方面
论证,该项目选址是可行的。
,107
项目选址充分考虑了周围场所的安全,不邻接产科、儿科、食堂等部门及
人员密集区,尽可能做到了集中设置,核医学科患者出口避开了门诊大厅、收
费处等人群稠密区域,总体认为该项目核医学科选址合理。
13.1.4辐射安全与防护能力分析
医院在设置辐射工作场所时已充分考虑了设备性能和运行特点、周围工作
场所的防护与安全,对辐射工作场所选址和布局设计进行了综合考虑,辐射工
作场所屏蔽设计符合辐射工作场所使用和辐射防护安全的要求。
核医学科工作场所实行分区管理,在控制区出、入口分别安装单向门禁系
统,限制无关人员出入;注射区、高活室、检查室、储源室、废物间、等候室
及卫生间和控制区走廊等场所采取放射性污染控制措施。储源室采用实体屏蔽
措施,安装防盗门、视频监控系统和防盗窃报警装置,满足生态环境部门和公
安部门有关安全保卫的要求。
13.1.5辐射环境影响评价
(1)根据场所周围关注点辐射剂量估算结果可知,本项目正常运行后,
预计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年有效剂量均低于相应剂量约束值(5mSv、0.1mSv),
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关于“剂量限
值”的要求。通过对辐射屏蔽措施分析可知,控制区外周围剂量当量率不超过
2.5μSv/h。
(2)本项目涉及的Ⅲ类射线装置,可以预计其运行后对医护人员以及周
围公众的影响是十分轻微的。
(3)PET的刻度源属于V类放射源,可以预计其运行后对医护人员以及
周围公众的影响是十分轻微的。
(4)放射性“三废”排放。预计核医学科相关工作场所运行后,放射性废水
经暂存衰变后能够符合排放限值要求;工作场所运行每年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
约247kg(包含手套箱过滤器等)。放射性沾染物品收集暂存衰变,符合清洁解
控水平的废物按照医疗废物处置(过滤装置废滤材符合清洁解控要求后作为危
险废物处置)。将产生极少量的放射性废气从核医学科楼顶排出,排放大气环
境中会进一步稀释,远低于到处空气浓度限值。
(5)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医院设有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负责
,108
全院的辐射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医院将根据本次所申请项目种类制定健全的
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人员培训考核计划、健康体
检制度、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和设备检修维护制度等,以满足辐射安全管理的要
求。
13.1.6结论
综上所述,北京积水潭医院回龙观院区新建核医学科项目,相应的辐射安
全防护措施基本可行,在落实项目实施方案和本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
建议前提下,其运行对周围环境产生的辐射影响可控,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故从辐射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的运行是可行的。
13.2承诺
为了保护环境,保障人员健康,北京积水潭医院承诺:
(1)妥善处理群众信访和投诉,做好公众宣传、解释和沟通工作;
(2)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施工,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3)严格按照辐射监测方案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和参与辐射工作的工作
人员进行监测,并将监测记录保存留档;
(4)项目竣工后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
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
查。
(5)在辐射项目运行中决不容许违规操作和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如若
发现相关现象接受相关处理。对于辐射工作人员年受照剂量异常情况,医院进
行调查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109
表14审批
下一级环保部门预审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 |
审批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 |
,110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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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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