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flx-wx2023-06
预算金额15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包头房建公寓段乌海、临河招待所企业文化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BFLX-WX2023-06)
1. 工程概况
1.1 项目简况、建设地点、规模:
项目简况:包头房建公寓段乌海、临河招待所企业文化建设。
建设地点:乌海、临河。
1.2 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实施范围和内容:
1、大厅:大厅浮雕墙,规格1.72*3.2m ,5.5㎡,木雕结构,喷涂艺术漆,使用PVC雕刻字喷漆或者金属字;前台背景墙,岩板打底+岩板弧形发光造型,泡雕喷漆仿枕木,不锈钢轨道,LED灯条,香槟金不锈钢艺术字,定制钟表,12.54㎡;吧台立面,规格3.5*0.7m ,2.45㎡,烤漆木雕花。房间价格表、列车时刻表,规格0.6*0.9m,2块 ,仿真铁艺铁艺烤漆牌匾。
2、大厅走廊:左侧走廊,设计机车发展史,规格6.6*3.2m,21.12㎡,体现火车机车发展历史,要求简洁、大方, PVC雕刻铁轨 、墙面喷涂艺术漆。右侧走廊,设计铁路红色基因,规格9.8*3.2m ,31.36㎡,底层粘贴泡雕立体字,喷涂艺术漆,面层超高玻璃喷印文字,四周石膏板造型。
3、党建活动室:入党誓词墙,石膏板造型,LED灯带,雕刻字,有入党誓词、党员权利和义务;公示栏,PVC板材UV造型板,亚克力插槽。
4、走廊墙面:20幅可更换磁吸画,规格 0.6*1.2m,20个,需要设计加入包头房建公寓段企业文化内容。
5、客房:43个房间内的电表箱推拉画,要求结合乌海当地情况,设计乌海地区简易地图,规格0.44*0.32m。套间内的挂饰,规格为2.2*0.8m,数量2个;规格0.9*0.9m,数量2个;规格0.6*0.6m,数量4个;规格0.8*0.6m,数量3个;规格0.65*0.5m,数量2个;规格1.05*0.6m,数量1个;规格0.4*0.5m,数量1个。要求用水墨画的形式体现出铁路元素。
6、餐厅:一楼餐厅主背景,规格5*3m ,15㎡,要求定制壁布,石膏板造型,亚克力雕刻线条、雕刻字,主要体现草原铁路服务的内容。雅间门牌,8个,铁艺+木制底座+发光,要突出每个雅间的名字和特点(头道桥、二连浩特、三道营、四分滩、五原东、大陆号、七苏木、巴彦淖尔)。雅间挂画,规格 0.6*0.9m,设计8块,与雅间名字相吻合,体现名字中八个铁路站,并对各站做简要介绍,木框装饰。
7、休闲区:二楼、三楼休闲区,壁布、乳胶漆打底,利用吊灯,揭挂企业文化装饰照片,木框2个,规格0.6*0.9m,地图装饰吊灯1组。
8、外墙:白底,红字,墙规格20*3m,主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9、临河招待所中厅:规格4.5*3m,数量2块,企业文化揭挂,主体表现政治任务的高度。
1.3 工程投资概预算:工程总费用 15万元。
1.4 计划工期:总工期8天(以合同签订工期为准,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合同工期不做调整)。
1.5 质量目标:
1.5.1 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竣工按部颁验收标准。
1.5.2 使用材料和设备除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与准入证以外,需经项目管理单位及使用单位共同认可。
1.5.3 每一道工序完成后,须经项目管理单位及使用单位共同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
1.6 安全目标:
1.6.1 杜绝行车、人身安全事故。
1.6.2 施工现场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不影响职工正常工作,每天做到工完料净。
2. 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必须按照设计要求有初步的设计方案,提供以往项目的案例及相关资料。
2.2 近3年(2020年至2022年)承担过类似规模项目业绩不少于3项。
2.3 近3年(2020年至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2.3申请人在2020年至2022年(近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际;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人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申请人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申请人自行承诺、附官方网站查询页并盖单位章。
2.4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与该项目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3.申请文件递交
凡有意参与该工程的单位,请于2023年9月5日10:00时至2023年9月6日10:00同招标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房建公寓段)递交电子版申请文件,邮箱号btfjgydjsk@126.com,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单位,带正式纸质申请文件(1份),参与摇珠法确定成交候选人,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均不予受理。
4.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4.1申请函。
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4.3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4.4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5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4.6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及无行贿犯罪书面承诺,承诺书内要明确违约责任。
4.7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4.8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国家铁路局网站”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结果截图及承诺。
4.9是否响应采购项目相关要求。
4.10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与公告一致)
4.11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表(附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的资格证书、身份证明及社保证明)。
4.12财务状况证明资料。
4.13 近三年诉讼或失信行为情况。
4.14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4.15施工设计方案(主要为针对此次项目的效果图、安排、工期、质量、安全目标及保证措施等)。
5.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土地房产部。
地址:呼和浩特市锡林北路28号四楼土地房产部
电话:0471—2242425
6. 建设管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房建公寓段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站北路74号
联 系 人:赵凯
电 话:0472-222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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