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职业大学搬迁建设三期工程(1#、2#教学楼结构加固工程)资格后审公告
项目编号 | A3206010318000896 | 项目名称 | 南通职业大学搬迁建设工程 |
标段编号 | A3206010318000896020001 | 标段名称 | 南通职业大学搬迁建设三期工程(1#、2#教学楼结构加固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南通职业大学搬迁建设三期工程(1#、2#教学楼结构加固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职业大学搬迁建设三期工程(1#、2#教学楼结构加固工程)已由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以通行审批[2022]17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建设地点:南通职业大学钟秀校区内
2.1.2 建设规模:对钟秀校区2栋保留教学楼进行建筑加固,建筑面积约6891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约8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批准的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所示内容,详见设计图纸。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
3.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R自2022年10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R自2023年10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自2024年7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R自2019年10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 R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自2019年10月1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4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楼、公寓、商住楼、厂房、仓储建筑)加固工程施工。
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对应业绩的(下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②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如为分批验收的,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验收日期在后的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施工合同为准。
③包含在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的加固工程,上述材料不能体现加固工程金额的,还应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的证明材料。
④如为联合体业绩,投标人必须在其中负责加固工程施工,否则不予认可。如为综合体业绩,仅认可其中公共建筑部分的业绩,且其中的公共建筑部分应符合上述业绩要求,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
⑤上述业绩证明材料的施工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单位名称变更的,须同时提供变更材料。
3.6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7 根据苏清办【2024】12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情形。
3.9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8日9 时 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 9 时 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 |
地址: |
南通市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01室 |
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人: |
李晓鸥 |
电 话: |
0513-81529979 |
电 话: |
0513-89010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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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