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马鞍山经开区(南区)城镇化补短板一期项目—新建道路、改建道路及新能源智造产业集聚区南区一期项目等工程EPC总承包定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7/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皖e0-18-2023-0234001
预算金额108210.81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马鞍山经开区(南区)城镇化补短板一期项目—新建道路、改建道路及新能源智造产业集聚区南区一期项目等工程EPC总承包
项目编号
皖E0-18-2023-0234001
标段名称
马鞍山经开区(南区)城镇化补短板一期项目—新建道路、改建道路及新能源智造产业集聚区南区一期项目等工程EPC总承包
标段编号
皖E0-18-2023-0234001-1
项目统一代码
2208-340562-04-01-306157、2302-340562-04-01-425435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马开管经〔2022〕128 号、马开管经〔2023〕9 号)
招标人
名称
马鞍山金弘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旗南路2号
联系人及电话
石磊 0555- 832311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招采一部
联系人及电话
王璐 0555-520092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6/30  9:00:00
定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定标候选人
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投标价(元)/费率(%)
1082108121.28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张喜云(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白鸥飞(一级注册建筑师)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张喜云(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证书编号:皖1342018201902031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20104100646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皖1342018201902031
工期(天)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且应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查。
施工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应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及相应部门的备案。
采购质量:达到国家合格质量标准及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企业业绩
1、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一期40GW大尺寸单晶硅片项目
2、南康区镜坝703 亩家具集聚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业绩
/
定标候选人
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天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投标价(元)/费率(%)
1080763288.62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罗继春(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徐印(一级注册建筑师)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罗继春(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证书编号:鄂1422017201904627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20093201609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鄂1422017201904627
工期(天)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且应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查。
施工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应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及相应部门的备案。
采购质量:达到国家合格质量标准及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企业业绩
1、之江实验室一期工程一园区工程(东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2、大顶岭绿道一期二标EPC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业绩
/
定标候选人
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马鞍山华亿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投标价(元)/费率(%)
1081560000.00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洪陈超(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陈伟(一级注册建筑师)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洪陈超(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证书编号:沪1312018201900637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20213104291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沪1312018201900637
工期(天)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且应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查。
施工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应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及相应部门的备案。
采购质量:达到国家合格质量标准及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企业业绩
1、未来科技城北区EPC 总承包项目
2、浙江工业大学德清校区建设工程二标段总承包
3、龙湖大道(北段)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4、空港新城启动区综合管廊及道路一体化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业绩
/
定标候选人
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投标价(元)/费率(%)
1072425665.18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孟昆昆(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马洪禹(一级注册建筑师)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孟昆昆(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证书编号:皖1342019202002609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20213400929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皖1342019202002609
工期(天)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且应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查。
施工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应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及相应部门的备案。
采购质量:达到国家合格质量标准及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企业业绩
1、倍斯特共享物联网移动智能终端标准厂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2、长三角一体化绿色食品基地项目食品产业园
(北区)EPC总承包工程
3、长江经济带皖江电子及新能源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红旗南路(东湖路-明珠路)道路提升改建工程EPC总承包
4、息烽县团圆山环线道路建设项目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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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候选人
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博达环境建设有限公司、马鞍山市文博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投标价(元)/费率(%)
1035048965.08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赵恩苍(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白石磊(一级注册建筑师)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赵恩苍(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证书编号:皖1342015201903325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20213400856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皖1342015201903325
工期(天)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且应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查。
施工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应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及相应部门的备案。
采购质量:达到国家合格质量标准及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企业业绩
1、IPAD结构件标准厂房工程EPC总承包
2、霍邱县淮河行蓄洪区直接建房外迁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II标段EPC总承包
3、杭绍台铁路台州中心站配套市政工程(EPC 工程总承包)
4、九江市鄱阳湖生态科技城芳兰湖国家湿地公园EPC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业绩
/
公示期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备注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科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0555-5200185。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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