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都高新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成都高新区高端人才在线服务平台(人才通)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28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1892022000084
预算金额284万元
招标公司成都高新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招标联系人胡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岳女士13111896634
中标公司成都达拓智通科技有限公司280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成都高新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成都高新区高端人才在线服务平台(人才通)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892022000084
二、项目名称:成都高新区高端人才在线服务平台(人才通)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成都达拓智通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四段51号莱蒙都会2栋1303 | 2,800,0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达拓智通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类) |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成都市高新区 | 建设高端人才在线服务平台“人才通”,通过“1对1的人才服务”、“3个人才服务渠道”、“4大亮点功能”、“7大类需求服务”,打造“自助化”与“互动式”双相结合的高端人才服务体系。 | 45个工作日内确保系统到货交付上线,90个工作日内达到系统初验要求。 | 建立高端人才服务标准、打造高端人才服务体系、建设高端人才一站式数字化服务平台 | 2,800,000.00 |
曹逊(采购人代表)、雷耀华、何兴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以及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2.35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 监督部门:成都高新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2829642;2.备案编号:51018922210200002762[2022]00414;3.采购标的: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4.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5.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高新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10楼
联系方式:胡老师;028-87317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岳女士、余女士;13111896634、182803028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岳女士、余女士
电话:13111896634、18280302838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08月02日
相关附件:
公告附件.rar 公告附件.rar
DaTalk达拓智通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非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非联合体)参加成都高新技术开发区
党群工作部(单位名称)的成都高新区高端人才在线服务平台(人才通)采购
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
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成都高新区高端人才在线服务平台(人才通)采购项目(标的名称),属于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_成都达拓
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6人,营业收入为2033.980156万
元,资产总额为1814.05741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技有限
企业名称(盖章):成都通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日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
立企业可不填报。
第64页
采购编号:N5101892022000084
成都高新区高端人才在线服务平台
(人才通)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成都高新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共同编制
二〇二二年七月
1
目录
第一章磋商邀请··································································3
第二章磋商须知··································································6
第三章供应商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20
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
证明材料············································································22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
求·····················································································24
(1)建设规模及范围(共6项)············································25
1.33.系统对接要求(以下内容为1项)·································30
1.34.非功能性要求(以下内容为1项)································30
1.35.系统培训要求(以下内容为1项)···································30
1.36.系统验收要求(以下内容为1项)···································31
第六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32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33
第八章评审方法································································54
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64
(1)建设规模及范围···························································64
1.33.系统对接要求·····························································69
1.34.非功能性要求···························································69
1.35.系统培训要求······························································69
1.36.系统验收要求······························································69
第十章附件···································································-74-
2
第一章磋商邀请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成都高新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委托,拟对成都高新区高端人才在线服务平台(人才通)采购项目采
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5101892022000084
2.采购项目名称:成都高新区高端人才在线服务平台(人才通)采
购项目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地方财政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1个包,成都高新区高端人才在线服务平台(人才通)采购。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方式1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方式1(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
公告形式发布;
方式2(书面推荐):通过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
见,推荐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方式3(供应商库随机抽取):通过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
商库中随机抽取供应商。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
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7日,每天上午00:00:00
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
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参加磋商的时间):2022年8月1日
10: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文件接收
时间:2022年8月1日10:00-2022年8月1日10:30)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8月1日10:30(北京时间)在磋
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中国(四川)
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1号楼3楼)。
十二、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
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
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
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
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
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
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4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
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
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
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附件“成财采〔2019〕17号”、“成财采发〔2020〕20号”)。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高新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通讯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10楼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8-87317379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中国(四川)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
66号2栋22层1号
邮编:610000
联系人:岳女士、余女士
联系电话:13111896634、18280302838
传真:028-87793161
5
第二章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
采购预算采购预算:284万元
1
(实质性要求)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284万元
2
(实质性要求)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
进口产品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响应时,其响应文件按
3
(实质性要求)无效处理。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
与竞争。
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有效性、完整
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4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
(实质性要求)
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
5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本项目不适用
企业)价格扣除
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
6本项目不适用
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
7磋商情况公告
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8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金额: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
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
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收款单位: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9履约保证金
开户行:交通银行成都高新南区支行
银行账号:511610015018817019976
单位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10楼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合同分包
10☑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实质性要求)
联系人:余女士
11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电话:18280302838
联系人:岳女士
12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电话:13111896634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登录我司网站
http://sale.scbid.net/办理代理服务费缴纳及成交通知书领取
的事宜。
13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通知书领取:财务部18113029526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
1栋17层。
14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统一答
6
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
复。
项目问题询问:
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18280302838
服务质量投诉:企业发展部028-87793117
联系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
66号1栋17层。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统一接
收、答复。
联系方式:质量技术部028-87797776转820/725。
递交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
66号1栋17层。
质疑提出时间:1.对采购文件内容的质疑: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
15供应商质疑
起七个工作日内。2.对采购过程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
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成交结
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
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
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高新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82829642。
16供应商投诉联系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5楼。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供
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
政府采购合同
17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
公告备案
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下浮20%,
按下列收费标准进行收取:
服务类型
费率
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
成交金额(万
元)
100以下1.5%1.5%1.0%
100-5001.1%0.8%0.7%
500-10000.8%0.45%0.55%
1000-50000.5%0.25%0.35%
185000-100000.25%0.1%0.2%成交服务费
10000-1000000.05%0.05%0.05%
1000000以上0.01%0.01%0.01%
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
价格。
2、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服务费交纳账户:
收款单位: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9902001772685150
4、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
7
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
费。
联合体
1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实质性要求)
关于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承诺,项目采购
活动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有必要将核实供应商所作
20承诺提醒
承诺真实性,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
任。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
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
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
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
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
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
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
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
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
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
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
任。
21其他补充事宜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
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
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
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
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
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
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
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
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项目。
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成都高新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8
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合格供应商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按照规定获取了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由代理机构提供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
商不用提供证明材料。
4.磋商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
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
他采购活动。
5.3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
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
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
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
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
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
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9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7.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
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
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
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
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
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
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
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
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
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
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
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
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
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
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
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
10
采购人不执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或不正当于预供应商
选择合作融资机构,或无故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的,财政部门视
情节进行约谈、通报直至暂停拨付财政资金。
第十九条(融资机构监管)
融资机构违反规定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对政府采购
造成负面影响的,财政部门视情节取消其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的业务权限。
第二十条(供应商监管)
供应商弄虚作假或以伪造政府采购合同等方式违规获取政
府采购信用融资,或不按约定按时还款付息的,融资机构依法追
究相关责任。财政部门将其纳入“不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条件”名单并予以
公示。
第二十一条(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监管)
各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
职守、狗私舞整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
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解释相关)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
一
9
-102-
-103-
-104-
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但不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业务。融
资机构和供应商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
作。
(二)自愿选择、自担风险。融资机构自愿选择是否开展政府
采购信用融资业务。供应商自主决定是否享受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政策,并自由选择信用融资合作方。融资机构与供应商自行承担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业务风险。
(三)诚实信用、互惠共赢。引导供应商树立“诚信创造价值”
的理念,通过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支持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利
用信息化技术搭建信息互通平台,在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基础上,
促进供应商与融资机构实现良性互动、合作共赢。
四、组织实施
(一)宣传动员
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宣传《暂行办法》和《实
施方案》,落实财政部门、融资机构主管部门、采购人、融资机构
等职责任务,明确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确保成都市级政府采购信
用融资工作有序推进。
(三)融资机构选择
1.报名。有意向按照《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开展政
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融资机构,由其在蓉最高机构或在蓉最高
机构指定的分支机构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报名。报名
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12-
-105-
-106-
-107-
-108-
附件:《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增补“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财政局文件
成财采发【2020120号
成都市财政局
关于增补“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及做好
相关工作的通知
成都天府新区、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各区(市)县财政局,市级
各部门、单位,各有关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
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和成都市中
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及其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充
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
难、融资贵问题,积极营造政府采购领域优质营商环境,前期,
我局在省财政厅确定的四川省首期开展“政采贷”业务银行的基础
上,结合实际征集了首批在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
根据银行报名情况,现增补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招商银行成都
-109-
分行、广发银行成都分行、重庆银行成都分行、海银行成都分
行等5家银行作为我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合作银行,请相关
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为更好推进政策落实和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现
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统一命名为“蓉采贷”,作为
成都市政府采购项目享受“政采贷”政策支持的统一标识,请各区
(市)县财政部门,市级各部门、单位,相关银行规范使用。
二、“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详见附件)以及设在各区(市)
县的支行,默认进入各区(市)县“蓉采贷”合作银行名单,无需
重复征集。请各区(市)县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
做好“蓉采贷”政策的宣传和推进落实工作,为相关银行开展“蓉采
贷”业务提供便利,积极支持政府采购供应商高效融资。
三、请市级各部门、单位积极支持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
供应商享受“蓉采贷”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合同公开及备案、账
户确认、资金支付等环节的支持和配合工作。
四、请相关银行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蓉采贷”业务数据(含
各区(市)县支行)统一报送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吴昊联系电话:
61882598;电子邮箱:cdsczjcgc@163.com
附件:成都市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名单
市财
成都市射政景
2028年4月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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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政策合作银行名单
成都市“蓉采贷”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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