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生产经营用车采购项目-第四包重型厢式货车(2辆)(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cy2023-zb-035-2-04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钰乩1527653439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5
公告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生产经营用车采购项目-第四包 重型厢式货车(2 辆)(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CY2023-ZB-035-2-04)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生产经营用车采购项目-第四包 重型厢式货车(2 辆)(二 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00 万元,招标人为新疆 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供货周期:签订合同后 30 日内,质保期:1.质保期不得低于三年或十万公里。如 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由中标人按照国家或烟草行业有关规定以及货物制造商的售后服务承诺 负责解决,因此而涉及的全部费用由卖方承担。质保期期限与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以及制造 商售后服务承诺的期限有冲突时,以较长的期限为准。投标人提供维修、保养、备品备件供 应等系列服务。质保期内卖方提供质保项目免费维修,并提供免费保养至少两次,具体的保 养时间按车辆行驶公里数及时间确定,保养的范围、内容包括:机油和机油格更换等。其他 要求:所有车型任何颜色不予加价;所有中标车辆均应安装行车记录仪。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生产经营用车采购项目-第四包 重型厢式货车(2 辆)(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生产经营用车采购项目-第四包 重型厢式货车(2 辆)(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项目招标内容的要求。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 理。
3.投标人须拥有正规的经销商资格证明文件,销售范围覆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具有整车 销售、配件供应、维修服务和信息反馈为一体的销售、技术服务能力,且在项目所在地具有
维修服务网点。
4.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本单位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本单位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相 关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存在上述行为的单位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推算)无行贿记录。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 )网站查询截图。按如下要求截 图“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首页,点“高级检索”-“全文检索”:输入【公司名称】、“案件名称”:输入“行贿”查询,截图须体现无异常记录内容, 保存 完整网页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根据烟草行业对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实施禁入措施的管理要求,凡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新疆 烟草系统不良行为投标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本项由招标人查询,投标人 无需提供)
8.采购活动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干部、职工行贿的,将依据制度列入新疆烟草系统 不良行为投标人库,终止本项目合作,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9.对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 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或单位,均不得参 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10.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存在“换马甲”“换壳”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一经发现,拒绝 其投标或终止合作,依据制度规定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投标人库,禁入期限内禁止参 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11.投标人(投标人、甲方)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 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我方(招标人、乙方)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 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7 月 25 日 10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7 月 31 日 1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以上获取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方式:线下获取:携带“投标人资格要 求”中 1-5 项内容及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 法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书需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 方式、邮箱号);线上获取:需将“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1-5 项内容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或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书需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号、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版发至 1207663917@qq.com 的邮箱,审核通过后邮 寄原件。线下报名及线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式贰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15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乌鲁木齐市水区会展大道 599 号新疆财富中心 C 座 6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8 月 15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区会展大道 599 号新疆财富中心 C 座 6 楼会议室
七、其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生产经营用车采购项目-第四包 重型厢式货车(2 辆)(二次)项目编号:XJCY2023-ZB-035-2-04;最高限价:50 万元/辆,共 100 万元整;
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采购与招 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 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审计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二期天柱山街 55 号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991-482662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 599 号新疆财富中心 C 座 6 楼 601 室 联 系 人: 赵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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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
昂
电 话: 15276534396
电子邮件: 120766391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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