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关于天津市武清区大碱厂镇杨崔公路东侧腾达花园1-6-601号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金额
71.61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2/06/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1.61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鼎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天津市武清区大碱厂镇杨崔公路东侧腾达花园1-6-601号房产的公告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18日10时至2022年7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2/16,户名: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天津市武清区大碱厂镇杨崔公路东侧腾达花园1-6-601号房产,该标的物所有人为王云芝单独所有。

1、该拍卖标的物:房屋总建筑面积:78.26平方米;房屋总层数:6层;所在层数:6层;规划用途:居住;权利性质:出让;使用(承包)期限:至2076年07月19日;房屋结构:混合结构。(以上信息仅为本院从相关部门调取的信息数据,具体以实际为准)

2、该拍卖标的物坐落于天津市武清区大碱厂镇杨崔公路东侧腾达花园1-6-601号房产。

3、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竞买人于竞拍之前自行到该标的物物业等相关职能部门咨询解决,未明确的其他须缴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一并了解,相关费用自行承担。(注:据了解该房产供热不欠费,收费标准为25元/平米;水、燃气、电使用情况不详。物业不欠费,收费标准为470元/年。【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

4、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拍卖标的不包括家具家电及可拆卸物品,未注明的标的物瑕疵不在拍卖人责任范围,请各竞买人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了解具体情况。

注:如涉及标的物内其他财产的腾迁问题,请竞买人竞买成功后与该财产所有人协商解决。

5、特别说明:(1)该房产有抵押,抵押权人为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海双塘支行。

(2)该房屋有人居住使用。

6、特别提醒:受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影响,买受人参加本标的物的竞拍前须对后续司法拍卖活动有充足的理性认知,须在我院正常开展业务期间(具体以我院对外公告为准)于标的物成交之后拍卖公告规定期间内缴纳尾款并在尾款缴纳期满后在规定期限内持有效身份证件亲自至我院签署《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物(以上行为暂不接受委托)。

评估总价:716119.33元,起拍价:50.5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在竞买前自行到本标的物登记所在地的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房产当地的过户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符合天津市限购政策,否则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1)竞买人参与竞拍前,应当按照我市购房资格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确认自身具备购房资格;

(2)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缴纳保证金后视为自愿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3)拍卖成交后、人民法院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因买受人在我市不具备购房资格的,该次司法拍卖无效,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4)竞买人明知自身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参与竞拍,恶意竞价导致严重影响司法拍卖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5)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竞买人竞买成功后须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办理资格审查程序,不能办理或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因委托的相关信息须在拍卖系统中进行录入、推送以及确认录入成功等操作,故参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及其委托代理人须在开拍前五日内双方一同到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根据法律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因故未能成功录入的与拍卖人无关。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本次拍卖活动须竞买人本人亲自参与,不接受其他委托。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本次拍卖辅助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天津鼎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1、拍卖标的可能存在被占用情况。2、标的原权利人所欠债务较多,可能存在阻碍、干涉法院执行、交付房屋的风险,买受人应有合理的预期。3、因法院调查的局限性,本次拍卖标的物仍可能存在其他未披露的瑕疵,竞买人应充分调查了解。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与拍卖标的有关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费用、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拍卖起拍价、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八、对本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的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完成审核确认工作。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自其申请参加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导致的相关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五日内以法院指定方式进行缴纳。

尾款支付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物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如遇支付限额请联系阿里拍卖客服解决)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

特别提醒: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五日内将拍卖尾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逾期未缴纳拍卖成交价余款,此次拍卖视为悔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将承担以下相关法律责任:

一、保证金不予退回;

二、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相关拍卖费用,由原买受人承担。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并同意本公告、须知规定的条款。如对其有异议请电话咨询或合理途径提出,一经参拍则视为对本公告、须知条款的确认。

咨询电话:18920427921

监督电话:022-68627011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十里长街99号人民法院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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