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理卷烟厂卷包车间条烟件烟输送系统及辅联设施改造(第2次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610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1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佳1388867934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23
公告正文
大理卷烟厂卷包车间条烟件烟输送系统及辅联设施改造(第2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大理卷烟厂卷包车间条烟件烟输送系统及辅联设施改造(第2次采购)b9ac2ee0-b759-4cde-b5a8-e74627e602c2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b9ac2ee0-b759-4cde-b5a8-e74627e602c2
建设规模: 约610万元(含税)b9ac2ee0-b759-4cde-b5a8-e74627e602c2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其它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7-02 15: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大理市工业信息和科技局0872-2123686
备注: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理州(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理州(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免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卷烟厂 经办人: 田工
办公电话: 13987295824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王佳
办公电话: 13888679343 移动电话: 1388867934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900202400306001001
标段名称: 大理卷烟厂卷包车间条烟件烟输送系统及辅联设施改造(第2次采购)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7-09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7-23 09:30
开标地点: 州本级4号开标厅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61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对大理卷烟厂现有条烟输送系统、件烟箱输送系统、成品库出入库软件、上位信息系统改造。系统地对卷包车间条烟件烟输送系统及辅联设施进行整体规划、设计及改造,实现条烟的自动输送及装封箱后件烟的自动输送(具体详见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投标单位近一年内为其购买的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若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则不需提供)
业绩要求: /
其他: (1)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配备的技术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投标单位近一年内为其购买的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若技术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则不需提供)
(2)信誉要求: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名单;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黑名单”;
④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
⑤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3)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出现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需提交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所提供的财务报表,如有第三方审计单位审计的,则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如无第三方审计单位审计的,则提供公司内部财务报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1、招标公告-第2次采购.pdf2024-07-02 13: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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