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乐市财政采〔2024〕86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2/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101202400025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长源全过程工程咨询(四川)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乐山市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行政裁决)决定书
投诉人:成都冠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福庆路131号附59号
法定代表人:金毅。
委托代理人:王芙蓉。
被投诉人:长源全过程工程咨询(四川)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市青羊区石马巷5号。
法定代表人:徐玉琼。
被投诉人:乐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住所地: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北段269号。
负责人:袁卫东。
相关供应商:四川红海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279号1栋11层1号。
法定代表人:熊辉。
投诉人成都冠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冠晨)不服被投诉人长源全过程工程咨询(四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源工程)于2024年9月24日就乐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以下简称市特检所)特种设备检验工作技术性辅助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5111012024000254)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9月27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9月28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在职证明与服务质量无关,且涉及从业人员规模,不得作为评审因素。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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