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xdzb-2023-5-sg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郭超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通鑫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丹丹1819488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8
公告正文

奇台县客运枢纽中心装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XDZB-2023-5-SG)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奇台县客运枢纽中心装修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自筹资金742万元,招标人为奇台县通达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将新客运站东厅一至四层装修改造为奇台县交警大队接待大厅、办公室、排证室、
档案室、候考区、考试大厅、事故科、会议室、党建室、主机房、指挥中心、综合执法区、
后勤保障区、储物间、宿舍、餐厅、厨房和洗碗间等,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接待大厅服务台制
作、室内玻璃隔断安装、水电改造、墙面顶面粉刷、地面瓷砖铺贴、卫生间设施改造等工程,
室外安装铁艺围墙1440米,地面硬化10000 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奇台县客运枢纽中心装修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奇台县客运枢纽中心装修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
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B类),本单位注册,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
3、企业类似业绩要求:类似业绩不得少于1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
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表。
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需提供中标通知
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表,所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均
须反映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1)投标企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未附不参与围标
串标承诺书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
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
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年09月16日10时00分到2023年09月20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8日16时30分
递交方式: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新客运站二楼206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8日16时30分
开标地点: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新客运站二楼206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奇台县客运枢纽中心装修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307-652325-18-01-697105),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该项目已经奇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奇发改项目【2023】78号文”批准建
设并下达了投资计划。按照昌吉州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现拟对该项目的施工工程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奇台县新客运站内
2.1.2建设规模:将新客运站东厅一至四层装修改造为奇台县交警大队接待大厅、办公室、
排证室、档案室、候考区、考试大厅、事故科、会议室、党建室、主机房、指挥中心、综合
执法区、后勤保障区、储物间、宿舍、餐厅、厨房和洗碗间等,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接待大厅
服务台制作、室内玻璃隔断安装、水电改造、墙面顶面粉刷、地面瓷砖铺贴、卫生间设施改
造等工程,室外安装铁艺围墙1440米,地面硬化10000 平方米。
2.1.3 投资额:总投资742万元。
2.1.4计划开始开工日期2023年10月1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月26日,总工期105
天。(日历日)
2.1.5 标段划分:/
2.1.6其他: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全过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
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B类),本单位注册,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
3.3、企业类似业绩要求:类似业绩不得少于1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
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表。
3.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需提供中标通
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表,所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均须反映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1)投标企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未附不参与围
标串标承诺书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
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
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年9月16日10时00分至2023年9月20日1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下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提供以下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原
件或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
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原件、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未被“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的相关证明材料(网络截图,截
图需清晰体现投标申请人名称),以上资料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到新疆
通鑫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新客运站二楼210室)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 年10月8日16时30 分。
5.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140000.00元(壹拾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23
年9月16日10时00分-2023年10月7日18时00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
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
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
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新疆通鑫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单位新疆通鑫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新疆奇台农村商业银行健康路支行,账号:810030212010113340082,开户行号:
402885500175),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
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
话,以便查对核实。
6.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奇台县通达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奇台县通达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奇台县
联系人:郭超
电 话:1808395881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通鑫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新客运站二楼210室
联系人: 何丹丹
电 话: 18194883610
电子邮件: 255048509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夕、水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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