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度国土空间绿化苗木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174.8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3/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782-00016
预算金额174.8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31
公告正文
   (2023年度国土空间绿化苗木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度国土空间绿化苗木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3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782-00016
项目名称:2023年度国土空间绿化苗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748,893.60
最高限价(元):1,748,893.6
采购需求:查看
货物需求
序号
品种
数量/株
胸径/地径(cm)
苗高/cm
分枝点/cm
最高单价限价(元)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1
柳树109
25650
4-6
250
200
4.55
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按时将产品运送至指定地点。2023年4月20日前全部供货完毕。
指定乡镇
2
海棠
16183
4-8
200
120
38.30
指定乡镇
3
馒头柳
700
10
300
250
80.00
指定乡镇
4
五角枫
103180
2-3
150
100
3.84
指定乡镇
5
李 子
37850
1-2
150
 
6.20
指定乡镇
6
杨 树
141520
1-2
180
 
2.30
指定乡镇
合计
 
325083
 
 
 
 
 
 

 
本项目招标内容分为 1个标包,投标人对所报的招标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按时将产品运送至指定地点。2023年4月20日前全部供货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政策的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的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的规定(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供应商须具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3.5供应商所提供的苗木须具有《森林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种苗标签》。 3.6项目负责人具有涉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8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3月3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3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3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未经辽宁政府采购网领取及下载采购文件或未下载采购文件却递交投标文件及备份文件的,按无效响应处理。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
4、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及现场或电子邮件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5、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北镇市自然资源服务中心(北镇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北镇市土地储备中心)
地  址: 北镇市政府新区A座
联系方式: 0416-6764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宝地东湖湾B1区43-2号
联系方式: 0416-3715061
邮箱地址: jzjaztb@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云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416615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女士
电  话: 0416-3715061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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