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工程类】中国电建新能源公司山东青岛即墨海上光伏项目EPC总承包(一期)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9/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 |||||||||||||||||||||||||||||||||||||||||||||||||||||
中国电建电建新能源公司山东青岛即墨海上光伏项目EPC总承包(一期)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D1101080711011613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中电建青岛即墨海上光伏项目已由即墨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电建(青岛)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电建(青岛)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一期)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建设地点:中电建青岛即墨海上光伏项目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鳌山湾附近,地理位置位于东经120°45’19.964″-120°49’22.254″,北纬36°24’33.246″-36°26’30.553″,场址中心离岸距离5.5km,场址涉海面积约6.798km2。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建设直流侧容量为1515MWp,交流侧容量为1152MW,容配比为1.3。本项目分两期实施,本期招标直流侧容量拟为813.9MWp,交流侧容量为604.5MW。太阳能电池组件所发的电能经过逆变升压至66kV后接入新建220kV光伏升压站,共包括2台三相三绕组有载调压变压器,拟定1路220kV出线接入电网系统(最终以接入系统报告为准)。光伏场区共分65个发电单元,每个发电单元就地设置一座66kV/9300kVA箱变。 2.3 项目工期:天,计划开始日期:2023年10月30日。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鳌山湾附近。本项目为EPC总承包,主要工作内容为:升压站、集电线路、送出线路、发电场区、征海、征地、勘察设计、设备采购等。具体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合规性手续办理:负责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管理规定或标准要求办理满足施工要求及并网前的所有相关手续。 (2)勘测设计工作:负责本工程的勘察、测量,进行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及过程中的工程变更、优化设计等。 (3)征海征地:负责项目征林(如涉及)征地、征海所涉及到的所有征地费、征海费、补偿费、协调费等费用,负责征海征地的全部过程手续办理。 (4)施工许可手续办理:办理项目施工及并网前的所有许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消防许可证、水上水下作业许可证、地方施工备案手续、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许可手续等,投标人办理并支付相关费用,招标人配合。其他协调工作:包括涉网手续、道路障碍清除、电网接入、并网验收及售电合同、电费结算协议等并网前的所有手续办理,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费用;投标人主责项目开工、竣工验收等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临时航标布设方案”、“海缆管道路由勘察许可”、“海缆管道铺设施工许可”、“文物审查意见”、不动产登记(升压站)、“土地证”、“突发环境应急处置预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应急建设能力评估报告”、“职业病防护评价”、通海通行许可等手续办理,由中标人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招标人协助配合。 (5)工程建设期保险。 (6)设备、材料采购供货:本工程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供货、催交、运输(含二次转运等)、装卸车、接货验收、仓储保管、成品保护、第三方试验检测、安装和调试、质保期内的更换和保修期内的维护等(光伏逆变器、35kV预装式变电站必须在电建股份确定的短名单内选择供应商,主变、GIS等主要设备应为国际一线品牌)。 (7)工程施工:土建工程、支架及组件安装、电气安装、陆上升压站建设等相关工程施工、环水保专项施工、生态修复、设备安装及调试、储能施工、送出工程(31.5km,同塔双回,4×630mm²,满足并网要求)等全系统单体调试、整体调试、试运行等,满足并网验收前的所有相关工作。 (8)专项验收:负责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按照相关规程规范和规定,工程应开展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节能、消防、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并网和工程档案等竣工专项验收。必须由招标人名义签订合同的,由投标人主责,招标人配合签订,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9)负责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电建集团档案资料验收的相关工作,质保期内的服务,配合审计、以及与总承包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 中标人数量:一个 资金来源已落实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1.1 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招标项目所需的服务能力;(2)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3)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4)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1.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三年指2020年、2021年、2022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或全容量并网发电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1项国内独立承担的海上光伏或海上风电EPC总承包项目的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全容量并网发电证明。要求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签约主体、服务范围等内容。 3.1.4 信誉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记录。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担任过1个海上工程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工程建设管理经验;具有8年及以上项目管理工作经验。(2)项目常务副经理和项目副经理要求:担任过1个海上工程项目总承包项目副经理,具有5年及以上项目管理工作经验。(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承担过海上工程项目设总;具有5年及以上设计工作经验。(4)安全总监的资格要求:应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海上工程项目负责安全管理的经历。具有5年及以上安全管理工作经验。(5)以上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常务副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副经理、安全总监,应配置专职人员,不得兼任。 3.2 其他要求:(1)其他人员具有1个及以上海上工程项目总承包经验;安全工程师及其他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安全资格证,或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2)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员满足项目需要,项目管理最低配备要求20 人,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经理(2)项目常务副经理(3)设计负责人、项目总工(4)项目副经理(5)安全总监(6)质量负责人(7)安全环保负责人(8)进度负责人(9)合同工程师(10)采购工程师(11)测量工程师(12)土建工程师(13)电气工程师(14)专职安全员(15)调试工程师(16)安装工程师(17)试验检测人员(18)档案管理等。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国电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trade.powerchina.cn,以下简称“电建交易系统”)进行投标人注册。完成投标人注册后,请于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建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线下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编制期间需在“电建交易系统”领取CA数字证书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提示:仅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项目需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领取后在有效期内可多次使用。) 4.2 未按本招标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0元(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4.4 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时退还。由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押金后0日内寄送。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 09时00分整(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人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或者资格预审未通过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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