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NBHSWT406(NBITCH-202360059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海曙区古林镇应急消防第三方辅助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和技术(服务)要求》和《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所有的“工业企业” | “工业企业” | “工业企业、商贸企业” |
2 | 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和技术(服务)要求》和《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所有的“沿街商铺” | “沿街商铺” | “商贸企业(含沿街商铺)” |
3 | 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和技术(服务)要求》中的“参与应急救援和值班值守” | “参与应急救援和值班值守” | “参与应急救援和应急救援的值班值守” |
4 | 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和技术(服务)要求》中的“商务条款第五条验收结果运用第③小条” | ③验收分数在80分(不含)以下的,为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不与中标人签订下一年度合同,没收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并按照扣减部分的分数乘以6000元给予扣除服务费;没收的履约保证金和扣除的服务费仍不足以赔偿采购人实际损失的,中标人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 ③验收分数在80分(不含)以下的,为不合格,没收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并按照扣减部分的分数乘以6000元给予扣除服务费;没收的履约保证金和扣除的服务费仍不足以赔偿采购人实际损失的,中标人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
5 | 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中的“十二、合同的解除“第2小条 | 2.本合同服务期限内,乙方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但乙方因自身情况不履行下一年度服务的,应于本合同服务期限届满前30日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不再续签剩余年度服务合同,但乙方须同时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按一个月服务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继续提供服务至甲方与第三方签订服务合同,乙方需完成与第三方交接手续,该期间服务费用按实结算(本合同服务费/365天×服务天数)。 | 删除 |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请仔细阅读更正公告内容,如认为更正公告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需要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请2023年10月07日17:00前书面提出。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古林中心路19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427941
质疑联系人:曹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2926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章清森、陈欣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59148
质疑联系人:陆琼琼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2246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48号天之海大厦海曙财
传 真:/
联系人 :邹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194482
附件信息:
海曙区古林镇应急消防第三方辅助服务项目更正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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