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应急事故池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金额
294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1/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开招标][施工][营口市·营口沿海产业基地]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应急事故池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中标通知书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应急事故池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12881 | 工程名称 |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应急事故池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12881001001 | 标段名称 |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应急事故池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营口沿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01月07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2年01月10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营口市·营口沿海产业基地 | 建设地点 |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内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营口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惠婷婷 |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 01447486 | 29400000.000000元 | 151日历天 | 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合格验收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89.98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营口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鹤城建设集团股份公司;大石桥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惠婷婷 | 刘旭 | 金本国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惠婷婷 | 刘旭 | 金本国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唐学枫 | 仲忱 | 李大作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01447486] |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02346705] |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02270570]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00129120) | [市政工程高级技术职称](0150033) |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0150832) | ||||||||
注册资格 |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 ||||||||
证书编号 | 01447486 | 02346705 | 02270570 | ||||||||
投标报价 | 29400000.000000元 | 29390000.000000元 | 29630000.000000元 | ||||||||
工程工期 | 151日历天 | 151日历天 | 151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合格验收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 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合格验收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 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合格验收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 ||||||||
企业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评审得分 | 89.98 | 80.29 | 76.93 | ||||||||
企业业绩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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