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关于购买清扫车、雾炮车、小型清洗车等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受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关于购买清扫车、雾炮车、小型清洗车等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关于购买清扫车、雾炮车、小型清洗车等服务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2020〕99777号
采购文件编号:详见采购文件。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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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详见采购文件。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165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具有本项目生产或销售资格的独立法人;; 3)、供应商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baotou.gov.cn)“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成功,查询状态为“有效”状态;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磋商; 5)、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磋商; 7)、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0年09月17日至2020年09月2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到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http://zfcg.baot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详见采购文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9月28日 上午 09:20:00
投标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0年9月28日 上午 09:20:00
开标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路1号天福商务广场2-A2201
邮政编码:014060
联系人:蔚平
联系电话:0472-7100888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西区支行
开户行: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西区支行
账号:0803901220000000036766
采购单位名称: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址:包头稀土高新区荣仕雅路3号
邮政编码:014000
联系人:姜勇
联系电话:0472-5335306
相关附件: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2020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