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开挖工程--水平定向钻施工(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1/05/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gz-czfw-210025-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1/05/18
投标截止时间2021/06/0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开挖工程--水平定向钻施工(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中懋天地写字间1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GZ-CZFW-210025-2

项目名称: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开挖工程--水平定向钻施工(二次)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JLGZ-CZFW-210025

CCGAS-ZB-2021-0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开挖工程--水平定向钻施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企业自筹资金,采购人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开挖工程--水平定向钻施工;

2.2工程内容: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燃气管网建设、排迁、改造工程中的非开挖工程--水平定向钻施工;

2.3招标范围:3PE外防腐钢管 DN100-DN600;

2.4标段划分:

二标段:次高压、高压燃气管道的水平定向钻施工项目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项目地点:吉林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2.7入围家数:

二标段:2家

2.8入围期限:3年;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港华合资公司DM11指引要求的合格工程。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近三年(2017-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4近三个月连续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

3.5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出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以上一个网站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截图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5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中懋天地写字间1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中国裁判文书网”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包2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日15时,地点为长春市净月区和融路500号2楼多功能厅。为响应政府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针对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管理要求,参会成员进入会场时需登记并进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后进入。有发热或不佩戴口罩者不允许进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街421号

联系人:孟志彤

电话:0431-85937858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解放大路810号

联 系人:田工

电 话:0431-81696339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近三年(2017-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4近三个月连续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5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出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以上一个网站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截图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2日 至2021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中懋天地写字间1楼

方式:到长春市中懋天地写字间1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中国裁判文书网”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净月区和融路500号2楼多功能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街421号        

联系方式:孟志彤0431-85937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810号            

联系方式:田工0431-816963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工

电 话:  0431-81696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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